穀敏劉靜穀敏寧波市天一閣博物館典藏研究部曆史學博士、副研究館員。
劉靜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亞洲圖書館及亞太政策研究碩士、文研究館員。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簡稱UBC)為世界知名學府,其亞洲圖書館是北美漢學研究之重鎮,該館不僅收藏數量驚人的亞洲文獻近60萬冊,尤為可貴的是,這些文獻中還有大約5萬冊為中文古籍,其中最為著名的是蒲阪藏書(Puban Collection)沈迦:《蒲阪藏書的前世今生》,見宮曉衛編:《藏書家》第十五輯,齊魯書社2009年版,第171—187頁。事實上,該館的中文寶藏除蒲阪藏書外,還有龐鏡塘龐鏡塘(1900—1977),原名龐孝勤,別名(筆名)黑園,曾藏書9萬冊。UBC現藏龐鏡塘藏書共64種,796冊。其生平詳見:《菏澤鄉人萍蹤》,菏澤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第47頁。藏品。UBC藏龐鏡塘之古籍、碑帖及手劄均來自民國著名藏書家龐鏡塘之外孫方誌豪之捐贈。本文僅介紹其中的明代名人手劄二通——熊廷弼、楊漣手劄,希望不僅能對明代曆史研究有所貢獻,同時也讓更多的學者關注UBC之中文館藏。
一
熊廷弼(1568—1625),字飛白,號芝岡。江夏(今湖北武昌)人,明代軍事家,有《熊襄湣公文集》等傳世詳見(清)張廷玉:《熊廷弼傳》,《明史》卷二五九,中華書局1974年版。
楊漣(1571—1625),字文孺,號大洪,應山(今湖北廣水)人,明代政治家,東林黨人,有《楊大洪集》等傳世詳見(清)張廷玉:《楊漣傳》,《明史》卷二四四。
UBC所藏熊、楊二人書劄,經後人重新裝裱過,其中,手劄尺寸為9.5×21.6cm,襯紙尺寸為15×25.6cm。
手劄上印章累累,有“副啟”、“緣勝齋”、“鏡塘長物”、“茞林所彙”、“鏡塘乙酉後所得”、“閩中謝父紹鑒藏經籍圖書之章”、“嬴縮研齋”、“琴江翁氏珍藏”、“古瓦硯齋”、“鏡塘審定”、“茞林審定”、“蝯”、“桐雲敬觀”等,楊漣書劄文末有“楊漣私印”朱文方印一款。
熊廷弼手劄前的“副啟”之朱文印,說明此封書劄並非信劄正文,而為附文,故信劄前沒有抬頭,正文已不存。其他印章說明,此手劄曾被謝紹鑒生平不詳。、清代學者梁章巨(號茞林)梁章巨(1775—1849),字閎中、茞林,號茞鄰,晚號退庵。祖籍長樂縣,徙居福州。清嘉慶七年(1802)進士,曆任禮部主事。軍機章京、江蘇按察使、山東按察使、江蘇布政使、江蘇巡撫等職。其人學識淵博,精鑒賞,富收藏,好金石,著有《歸田瑣記》、《浪跡叢談》、《退庵隨筆》等。“古瓦硯齋”印為梁氏之印。、民國國民黨將領龐鏡塘等所藏。由“鏡塘乙酉後所得”印可知,此書劄當為龐鏡塘於1945年後所得。
此二通書劄後為清代著名書法家何紹基(何氏晚年號“螈叟”)以及官員吳大廷(號桐雲)獲觀並題跋。其中,何氏雲:“熊公詞氣直迫偉哉,毅臣楊公準情平理,粹乎儒者,其剛烈之性一也,皆吾楚之望也,何幸獲觀,何紹基謹記。”吳氏雲:“二公皆楚先賢,而其孤忠直節,以死報主,亦皆於明社有光,今觀兩書,可怨彌,可敬也。同治丙寅七月沅陵吳大廷識於福建鹺署。”
兩通尺牘均無收信人姓名,經過考證,筆者認為:熊廷弼之書劄當為熊廷弼寫給官員鄒元標之信,寫作時間大約在天啟二年(1622)至天啟五年(1625)之間;而楊漣信劄則為楊漣寫給官員高攀龍之書,寫作時間大約是天啟四年(1624)至天啟五年之間。
二
熊廷弼的此封書劄,被收入熊氏文集卷九,題名為《獄中與某》(明)熊廷弼:《獄中與某》,《熊襄湣公文集》卷九,清嘉慶十八年刻本。
天啟二年二月,明政府將熊廷弼逮捕聽候審理,後經刑部和大理寺的審判,處以死刑。天啟四年六月,東林黨人左副都禦史楊漣上疏彈劾魏忠賢二十四條罪狀,魏忠賢乘機誣陷熊廷弼賄賂楊漣,天啟五年八月,熊廷弼被害。故由此可知,書劄當寫於熊廷弼入獄至處死之間,即天啟二年二月至天啟五年八月之間。
細審材料,文中處處提“南翁”,則收信人當為“南翁”,則此信雖給“某”人,但僅為轉交之人。那麼,南翁為何人呢?筆者認為,當為鄒元標。
鄒元標(1551—1624),字爾瞻,號南皋。江西吉水縣人,明代東林黨首領之一,與趙南星、顧憲成號為東林“三君”。當時,時人好以其之號“南皋”,稱其為“南翁”。如楊漣在其《與鄒南皋》信中稱:“不肖漣識字時即從走卒兒童口中知有南翁先生……”(明)楊漣:《與鄒南皋》,《楊大洪文集》卷下,中華書局1985年版。又如高攀龍、黃煜、魏大中、姚希孟等鄒元標同時期之人物均在文集當中稱鄒元標為“南翁”或者“鄒南翁詳見:(明)高攀龍:《與李懋明中丞二》,《高子遺書》卷八下,《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明)黃煜:《碧血錄》卷上,中華書局1985年版;(明)魏大中:《藏密齋集》卷一,《四庫禁毀書叢刊》,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明)姚希孟:《吳宮讚長吉》,《文遠集》卷十九,《四部禁毀書叢刊》,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可見,此處“南翁”即鄒元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