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基於製度經濟學視角的大學貧困生管理(2 / 3)

在各種助學體係中,基於資助資金風險和收益上的考慮,大多數貧困生相當熱衷於無償的助學金和補助款等,而對於有償的助學體係如助學貸款和勤工儉學等則態度相對冷漠。因此,助學貸款是大學貧困生管理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盡管這方麵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是在很多方麵還有待提高。第一,從貸款比例來看,據統計,2012年,實際獲得貸款的貧困生占大學貧困生總數的比重大約40%,還有將近60%的貧困生不能獲得貸款,高校助學貸款還有很多發展空間;第二,地方政府、銀行對助學放貸缺乏積極性。對於銀行來說,由於助學貸款是政策性業務,沒有擔保導致貸後風險較大,加上放貸和催繳工作繁雜,銀行缺乏積極性,而解決盈利性和政策性的矛盾是提高銀行放貸積極性的關鍵。對於地方政府來說,助學貸款中關於政府財政貼息政策以及貸款風險補償成為地方政府的財政負擔,作為經濟主體的地方政府由於考慮風險和收益而缺乏積極性甚至抵製情況。第三,由於環境和自身因素,一些貧困生信用意識薄弱,大量的學生畢業後不還貸等違約行為損害了助學貸款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我國大學貧困生管理工作的製度缺陷

導致大學貧困生管理問題的主要原因有很多方麵,具體而言,主要是大學貧困生管理存在製度缺陷。一方麵,不斷完善的多元化助學體係不斷發揮重要作用;另一方麵,助學體係具有一些製度缺陷又削弱了它的積極作用。

1、信息的不對稱性導致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行為

在貧困生資格認定上,有部分高校學生通過故意瞞報家庭真實收入信息獲取貧困生身份,騙取國家助學貸款用於個人投資和過度消費,違背助學貸款用於助學的本來目的,損害了真實貧困生獲取助學貸款的權利,資格認定過程的信息不對稱滋生了大量的道德風險行為。在還貸過程中,高校學生個人信用製度尚未建立或者不完善,學生和銀行間產生的信息不對稱,商業銀行按照資格認定發放助學貸款,但是信用意識薄弱的高校畢業生違約行為頻繁,助學貸款風險不斷增加。高校學生的道德風險使銀行的逆向選擇行為發生,非貧困生的冒充以及違約行為導致政府和銀行減少甚至退出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2、較低的違約成本助長貧困生違約行為

合理的違約成本能夠保證合約的順利完成,降低違約行為。我國大學貧困生助學貸款的違約成本較低,主要表現在:違約的懲罰措施不嚴,懲罰主要是在道德層麵上,比如對違約者在新聞媒體、全國高校畢業生學曆查詢係統網站公布名單等,而在經濟上,尤其是在信用方麵懲罰力度不夠,主要是全國學生個人信用體係還不健全。

3、畢業生還貸能力的不確定性增加銀行的貸款風險

畢業生的還貸能力直接決定貸款風險的大小。不確定的就業形勢和參差不齊的畢業生主客觀條件,導致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不確定性,不穩定的支付能力增加了貧困生的還貸風險。延緩還貸時間能一定程度上降低還貸風險,但是不能根本解決風險問題,甚至會增加銀行貸款管理成本和不確定性。

4、風險和收益的不對稱削弱高校參與積極性

為了降低銀行的貸款風險,高校和國家財政共擔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這項規定有利於銀行,但是增加了高校招收貧困生的成本和財務負擔,這項製度沒有考慮製度的激勵相容問題。而高校出於自身利益訴求,往往會減少招收貧困生,由於高校參與助學貸款的積極性不高,導致國家助學貸款大打折扣。

三、大學貧困生管理工作的製度創新

大學貧困生管理工作中的製度缺陷導致了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行為,需要在資格認定和助學體係等主要領域進行製度創新,降低各種成本,理順地方政府、銀行、高校和貧困生個人之間的關係,推動大學貧困生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1、改進貧困生資格認定體係

(1)建立科學合理的貧困量化指標體係。根據致貧原因將貧困生進行歸類,貧困生大致有以下幾類:一是享受城鎮或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二是父母一方或雙方下崗(失業)的;三是家庭成員中有兩個以上正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四是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額醫療費用的;五是單親且無固定收入,家庭因突發性變故造成人身及財產重大損失的;六是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災害的;七是孤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八是包括其他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將不同類型的貧困生賦予不同數值,數值設定應該真正反映和區分貧困程度,建立科學合理的貧困量化指標體係,結合貧困生的信息材料和指標體係對貧困生進行認定和排序,作為貧困生資助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