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全國再擔保模式的發展和政策建議(3 / 3)

3、擔保行業未來的發展趨勢

2011年以後宏觀經濟形勢整體下滑,尤其是實體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中小微企業的經營日益艱難,擔保行業的風險也日益增加,大量的擔保公司生存困難,民營擔保機構甚至被銀行大規模地清理出銀行係統。在這種環境下,擔保行業不可避免地麵臨大洗牌。可以預見在此次行業大洗牌中擔保行業將呈現兩種趨勢。

趨勢一,擔保行業今後將由國有資本主導。起初擔保行業監管不嚴,大量民營企業,尤其是有房地產背景的企業利用自己建立的擔保公司在銀行獲得5倍甚至8倍以上的授信,來為自己本業提供融資服務。甚至在擔保公司資本金監管變嚴之前,不少擔保機構出現抽逃資本金的情況,擔保機構成為了實際上的空殼公司。再加上2009—2010年之間,中央4萬億政策的強力刺激,實體經濟一度恢複了2008年金融危機前的繁榮狀態。受宏觀經濟形勢回暖的影響,中小微企業出現風險的概率偏低,擔保機構就算完全從事擔保主業,依然可以獲得一定的回報。但是當擔保行業監管政策日益嚴厲的時候,擔保機構的設立,資本金的使用都受到了嚴格控製,外加中小微企業頻出風險,擔保行業的回報率就如上文所描述,都不如銀行一年期的活期存款利率,民間資本不僅不會再進入擔保行業,甚至從擔保行業大麵積出逃。以筆者看來,擔保行業今後的監管將日益嚴厲,民營資本不再有可能通過設立擔保公司獲得“甜頭”,擔保公司政策性的功能將會日益凸顯,這就使得未來擔保行業中國有資本將占據絕對主導地位。現今許多縣區一級的基層政府都成立了自己的擔保公司,這些擔保公司經營的出發點大都是非營利性的,重在為當地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今後這一趨勢將得到進一步加強,並且省級平台的擔保機構將整合地方擔保公司,組建跨區域的大型擔保集團。

趨勢二,擔保行業將頻繁出現強強聯合的局麵。廣東省內知名的擔保公司銀達擔保近期選擇與目前國內注冊資本最大,有外資背景的,信用評級唯一達到AAA的中合擔保聯手,借鑒保險理念,進行了比例擔保方麵的合作。中合擔保一方麵收取擔保費用的10%~15%,另一方麵當出現需要擔保公司代償時,中合擔保將承擔30%的損失,剩餘的70%將由銀達擔保承擔。對於單筆1000萬以下的項目,中合擔保方麵不會進行再次挑選,雙方僅進行信息交換和核實。中合擔保能夠借銀達擔保進入廣東市場,了解廣東的企業;銀達擔保則借助中合擔保強大的風險承受能力和信用評級,分散了部分風險,迅速地拓展業務,實現了雙方的共贏。筆者認為這種模式今後將在更多的地區得以推廣,當然中小擔保機構的生存空間也將被進一步壓縮,甚至被大擔保機構所吞並或整合。

4、擔保機構監管政策合理化

在中國社會信用製度不健全,社會信用缺失現象依然十分嚴重的現實下,擔保機構依然有其存在的空間。結合上述情況而言,目前擔保機構不僅在市場上生產困難,遭受行業歧視,更麵臨越來越嚴厲的監管政策。融資擔保業務協會最新出台的修訂版《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辦法》對擔保機構的設立、經營範圍等製訂了更為嚴格的規定。該管理辦法嚴格規定了擔保機構從事各項業務的最低資本金要求,更加明確了擔保機構從事的業務種類。擔保機構一直希望放開的自有資金投資領域依然被死死地限製住了。新辦法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以自有資金投資除國債或信用等級高的金融債券、大型企業債券之外的其他投資及資金運用總額不得高於淨資產的30%。越加嚴厲的監管政策綁定了擔保機構的經營手腳,尤其是限製了擔保機構對資本金的使用。擔保機構收入來源過於單一,保費收入長期偏低。保費收入的不足無法以資本金投資運作的收益來彌補,資本投入和回報嚴重不成正比。鑒於這種情況,筆者建議國家相關部委應擴大擔保機構以自由資金投資的比例,並放寬投資的領域,讓擔保機構在服務中小微企業的同時又能以其他投資收益彌補保費收入的不足,覆蓋風險,增強擔保機構持續經營的動力,讓更多的資本進入到擔保行業,繁榮擔保行業。

5、擔保機構未來的融資渠道

近年來不少優質擔保機構已經實現集團化發展。這些擔保機構在以擔保業務為主業的基礎上,衍生出了其他諸如小貸、租賃等其他金融服務業務。這些擔保集團渴望迅速做大做強,但融資問題成為了難題。擔保機構難以從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融資。然而個別已集團化的擔保集團開始嚐試在公開市場上市來融資,為擔保機構開拓新的融資渠道提供了寶貴的借鑒經驗。廣東集成金融集團是集擔保、小貸等業務於一體組建金融控股集團,日前已在香港聯交所成功上市,成為中國首家登陸香港資本市場的民營金融集團。集成金融在首個交易日交投活躍,成交量約4681萬股,總成交約1.32億港元,收市報2.81港元,較招股價2.68港元高出4.9%,充分顯示了投資者的信心。除去已成功上市的集成金融集團,三峽擔保、瀚華擔保等國內擔保行業的頂尖企業也在謀求上市。上市直接帶來了資本金的擴大,信用評級、市場知名度和信譽度的提升,有利於企業的業務開拓和品牌建設等。

當然,以集成金融集團成功上市的經驗來看,擔保機構未來的上市模式是通過組建集團上市。傳統的擔保業務過於單一,業績不穩定。通常放大倍數達不到8倍的話,資本回報率較低,難以得到投資者的認可和青睞。相反,如果綜合其他金融服務,業務機構將相對合理穩定,抗風險能力也較強,盈利水平會得到顯著提升,最終也易於得到投資者的認可。從目前的上市環境來看,國內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中規定,上市公司不允許有不確定因素和高負債率。擔保行業雖然在報表上顯示負債率不高,但伴隨宏觀經濟形勢的不振,代償額較大這類不確定因素已成為擔保行業的巨大負擔。且擔保行業不屬於國家扶持的行業,如果從A股通道上市的話,排隊時間長,也難以通過證監會的審核。因此以集成金融集團為上市的經驗來看,未來能夠形成集團化發展的擔保機構會更多地選擇在香港等境外市場上市。

七、結論

再擔保公司在全國各地經過三年多的發展,已基本成熟,其依托當地特色資源,各自運用不同的模式開展再擔保業務,為擔保機構和中小微企業服務。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提出了全麵深化改革的重要施政方針,金融體製的改革已經啟動。隨著民營資本獲準設立銀行及建立存款保險製度,銀行主導的金融市場將更加活躍,市場競爭也將更加激烈,銀行會不會更依賴擔保機構分散風險,銀保之間未來如何加強合作將成為擔保機構重要的研究課題。資本市場的日益開放會不會給擔保機構的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國家有關部門對擔保機構如何定位,如何監管,擔保機構在金融格局的大變化之下如何生存發展將是未來再擔保公司進行再擔保體係建設的重要內容。

(責任編輯:張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