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因工致殘人員如何確定繳費工資基數?
因工致殘,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達到符合領取傷殘撫恤金條件的人員,當年繳費按上一年本人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其本人領取的傷殘撫恤金與當年發生工傷前領取的工資合並,作為第二年繳費工資基數。
68.因病、非因工致殘並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職工如何辦理養老保險?
對於因病、非因工致殘,經當地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認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職工,由本人申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經地級勞保部門批準,可以辦理退職領取退職生活費。退職生活費標準根據職工繳費年限和繳費工資水平確定,具體辦法和標準按省級政府規定執行。
69.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個體勞動者為什麼必須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勞動者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是為了解除其後顧之憂,保障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的基本生活,保持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1)《勞動法》第七十二條明文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其具有強製性,屬於國家立法範疇。
(2)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個體勞動者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從1998年起由地方稅務部門代征,工商行政部門與社保機構協同配合,對沒繳或少繳保險費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律不予辦理年檢或驗(換)手續。
(3)對於私營企業及個體勞動者,不能因為收入高,生產較好,就缺乏積極性,市場總是有很大的風險性,不能隻顧眼前利益,要樹立風險防範意識。社會保險製度聚集了國家、企業和個人的經濟力量,有國家做堅強的後盾,具有保障性和無風險性的特征。
70.城鎮個體勞動者指的是哪些人?
城鎮個體勞動者包括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業主和雇工。個體工商戶是指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從事個體經營的人員。自由職業者是指具有本市城鎮戶口,男性未滿45周歲,女性未滿40周歲,未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但從事有一定合法經濟收入的自謀職業人員。
71.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個體勞動者怎樣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是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是國家根據《憲法》和《勞動法》的規定,要求每個勞動者都必須依法參加的。私營個體工商戶自開業之日起,在30日內到所在地社保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
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生分戶、合並、停業、歇業、破產的,在30日內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續保等手續。
新錄、聘用職工,與職工建立新的勞動關係的,在參加工作的當月,應到社保機構辦理入保、發放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手續並及時建立個人賬戶。
72.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個體勞動者養老保險費怎樣核算和繳納?
個體勞動者以上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每年核定一次,如低於上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上年度60%的工資為基數;高於上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的工資為繳費基數。
繳費比例: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本企業職工和幫工平均工資的10%12%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幫工按個人繳費工資的6%繳費,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達到8%為止。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相應地降低了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繳費比例。
私營業主及個體工商戶可以半年或一年到社保機構繳納養老保險費,社保機構將保費記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由參保人持有,每年年底社保機構將參保者投保的本金和利息等情況以對賬單的形式發給本人,便於了解個人繳費情況,有很高的透明度。
73.職工由於失業或其他原因停止工作時,繳費年限如何計算?
職工因失業或者其他原因停止工作時,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予以封存。再就業後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前後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合並計算;未再就業的,在達到規定的退休條件時按照實際的繳費年限享受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的待遇。
74.在勞動者因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是否應當承擔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義務?
在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義務。如王某於1999年底和某陶瓷工業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為期5年的勞動合同,在合同的養老保險條款中約定:養老保險金為工資的15%,由企業繳納,參加社會統籌。不料合同簽訂後王某染病,沒有能夠及時上班。在王某痊愈後,多次要求上班,陶瓷公司以沒有崗位安排為由,拒絕了王某的上班請求。2000年4月,王某提出要調離到其他單位工作,陶瓷公司表示同意。但提出在調離之前,應當先把單位已經替他繳納的養老保險費300元補給單位,否則不予辦理調動手續。就本案情況來看,該陶瓷公司應當承擔為王某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義務。因為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後,用人單位就應當承擔為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金的法定義務,這種義務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一直是存在的,並不因勞動者有病不能提供正常的勞動,用人單位就免除了這種法定的義務。
75.退休人員在有關企業中,從事與原來單位存在競爭關係的活動時,原企業是否有權停發退休費?
在此種情況下,原單位無權停發退休費。如沈某2001年7月從某市精密儀器廠退休,沈某退休前係該廠的高級工程師。退休後,他被當地的一家私營的精密儀器有限責任公司聘請為高級顧問。在沈某擔任儀器公司的高級顧問後,儀器公司的產品質量有了很大的提高。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儀器廠的定單。儀器廠認為沈某在從儀器廠領取退休金的同時,又從事有損於企業和全廠職工利益的事情,從2002年起停發沈某的退休金。該儀器廠的做法是錯誤的,理由是:①從用人單位退休的專業技術人員,在退休後有權從事科技開發、設計、技術谘詢、技術服務活動。在不侵犯原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其他知識產權的前提下,他們如果隻是運用自己的知識和技能為其他相關的企業提供技術谘詢和技術服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②從社會的整體來看,技術人員利用自己的專業特長和經驗為企業提供服務能夠提高整個社會的產品質量,對整個社會的技術進步和廣大接受企業服務的消費者來說,是非常有益的。
76.職工流動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如何轉移?
職工在規定的本市統籌範圍內流動時,隻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跨統籌範圍(包括轉移到行業統籌範圍或外省市的統籌範圍)流動時,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在轉移養老保險關係的同時,轉移其全部個人賬戶。
77.在什麼情況下允許被保險人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通過什麼渠道進行補繳?
由於原企業未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使被保險人間斷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但由於被保險人被判刑、勞教、除名、自行離職或失業等原因造成間斷的,不得補繳。被保險人工作過的原企業應承擔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部分,被保險人承擔個人繳費部分。補繳額可由原企業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原企業無法補繳的也可由被保險人向所在企業繳費,再由現企業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
78.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已經征收的養老保險費,應如何計賬?
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已經征收的養老保險費,根據繳費單位的實際繳納額(包括代扣代繳額)、代扣代繳明細表和有關規定,按以下程序進行計賬:①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並按規定記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②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照該單位應繳納的份額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79.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嗎?
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當為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建立繳費記錄,並負責安全、完整保存。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有權按照規定查詢繳費記錄。
80.具有異地分支機構或跨地區的繳費單位,其養老保險登記如何管理?
養老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繳費單位具有異地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一般應當作為獨立的繳費單位,向其所在地的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單獨申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跨地區的繳費單位,其養老保險登記地由相關地區協商決定。意見不一致時,由上一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登記地。
81.繳費單位的哪些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應申請辦理變更養老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的以下養老保險登記事項之一發生變更時,應當依法向原養老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變更養老保險登記:①單位名稱;②住所或地址;③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④單位類型;⑤組織機構統一代碼;⑥主管部門;⑦隸屬關係;⑧開戶銀行賬號;⑨省、自治區、直轄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82.繳費單位辦理變更登記時,應提交哪些材料?
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或有關機關批準或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到原養老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變更養老保險登記:①變更養老保險登記申請書;②工商變更登記表和工商執照或有關機關批準或宣布的變更證明;③養老保險登記證;④省、自治區、直轄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83.繳費單位遲延繳納養老保險費應承擔什麼責任?
對因以下原因而造成養老保險費遲延繳納的:①偽造、變造、故意銷毀有關賬冊、材料;②不設賬冊;③其他違法行為,應從欠繳次日起,按日加收0.2%的滯納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84.對由於繳費單位違反養老保險登記管理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數額、遲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原因而產生的罰款,應由誰支付?
對由此產生的罰款,應由繳費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支付,不得從單位報銷。
85.養老保險監察人員執行監察公務和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檢查時,有哪些職權?
養老保險監察人員執行監察公務和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檢查時,行使下列職權:
(1)可以到繳費單位了解遵守養老保險法律、法規的情況。
(2)可以要求繳費單位提供與繳納養老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詢問有關人員,對繳費單位不能立即提供有關參加養老保險情況和資料的,可以下達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督檢查詢問書。
(3)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複製有關資料。
86.養老保險監察人員執行監察公務和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檢查時,應承擔什麼義務?
養老保險監察人員執行監察公務和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檢查時,應承擔以下義務:
(1)依法履行職責,秉公執法,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
(2)保守在監督檢查工作中熟悉的繳費單位的商業秘密;
(3)為舉報人員保密。
87.征繳對象未經批準沒有按時繳納養老保險基金,有何處罰措施?
征繳對象必須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繳或拖欠。凡未經批準逾期未繳的或故意少繳的,除由地稅機關依法追究其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0的滯納金。對拒不繳納的,地稅機關有權按照《稅收征管法》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