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連續兩次慘敗刺激且羞且惱的日本海航急於報複。11月14日,由13航空隊司令奧田喜久司大佐親自帶隊,率領27架陸攻千裏迢迢飛到中國四川成都上空實施報複性轟炸。在中國空軍的英勇攔截下,包括奧田本人座機在內的4架96式陸攻被當場擊落。奧田喜久司大佐也因此成為中國空軍所擊斃的日本海軍最高級軍官。
實戰結果表明,96式艦戰的速度不高航程有限火力也很弱,無論用作遠程製空護航作戰還是用於要地防空作戰都非常吃力,而這兩種能力對於以航空母艦和島嶼為出擊基地的日本海軍都是必須的,日本海軍急於獲得更快更遠更強的新型戰鬥機。更進一步說,航空母艦載機能力有限,不可能同時搭載兩種戰鬥機,所以一架令人滿意的海軍艦載戰鬥機就應該是同時具備跨海出擊殲滅敵戰鬥機以奪取戰場製空權、為艦載攻擊機和轟炸機提供全程護航和為航空母艦編隊提供空中掩護的多重能力。高速度、大航程、重火力和高機動性一個也不能少。這也就是海軍方麵為12試艦戰提出了如此高的性能要求的主要原因。
但是另一方麵,正如前麵引述的堀越二郎本人的發言所說的那樣,軍方的性能要求中其實有不少項目是互相衝突的,很難兩全其美。例如高速度的要求就需要加大發動機的功率同時盡量減小飛機的翼展以降低阻力。同時更大功率的發動機也必然會使飛機增重。但是對於水平機動性的高要求又需要盡可能的減小機翼載荷,需要較大的機翼麵積同時減小飛機的重量。反過來,更大的航程和更強的武備自然需要更大更重的機身……凡此種種就形成了一個互相製約的怪圈。其實飛機設計本來就是一個根據可能的作戰需要在各方麵的性能上做出取舍的過程,以求得一個最後的合理的平衡的結果。這一點放在今天也是如此。
說極端一點,一架具有蘇-27的大航程、米格-25的高速度、F-15C的飛行機動性和F-14D的超遠程打擊能力的戰鬥機肯定會讓全世界的空軍都喜歡到發瘋,唯一的問題是這樣的飛機沒有人能做的出來。按照日本軍方的要求,放在今天來說,他們實際上想要的就是一架重量相當於Jas-39,空戰能力不低於F-16MLU,航程能夠和蘇-27相比,還要能從航空母艦上起降的超級艦載戰鬥機。把日軍的要求放射到今天,似乎美國佬的F-18E超級大黃蜂好像也實在沒什麼了不起的地方了。二戰期間日本陸軍的Ki-431式戰鬥機也是帶副油箱時航程在3000公裏以上的遠程護航戰鬥機,但是1式戰的飛行性能明顯不如零戰。
同樣采用榮12型發動機的1式戰1型最大飛行速度隻有490公裏/小時,和采用小功率的瑞星發動機的A6M1相當,比零戰21型慢了不少。而且12.7毫米和7.7毫米機槍各一挺的火力配備完全不具備和零戰係列相提並論的資格。戰爭末期問世的P-51D野馬戰鬥機以其高速度、大航程、強火力和多重任務的能力而被公認為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最完美的單發活塞式戰鬥機。但是野馬戰鬥機也沒有對翼載有如此過分的要求。何況P-51D戰鬥機所采用的大功率高性能的水冷活塞發動機和層流翼型都是到二戰結束日本也望塵莫及的先進技術。在30年代末期,堀越二郎能夠以當時日本的航空工業的基礎最終完美實現了軍方的全部性能要求,這個成就確實非常了不起。
從技術的角度上來說,零戰確實有不少可圈可點之處。
首先是強度高、密度小的新型鋁鎂合金的采用。在世界範圍內也是非常先進的。如前所述,無論是96艦戰還是零戰,都從這一方麵獲益不小。由於有了這種合金,才使得體積並不算小的零戰卻具有超乎想象的輕重量,這才確保了一台區區900馬力級的發動機就能為飛機提供足夠的動力。如果沒有日本當時在航空材料方麵的重大突破,要研製出零式艦載戰鬥機這樣一個的妖物基本上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