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七、遊戲娛樂類(2 / 3)

扭秧歌

秧歌,漢族舞蹈,源於插秧耕地的勞動生活,它又與祭祀農神,祈求豐收所唱的頌歌有關。流行於我國北方漢族地區,主要於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時在廣場上表演,是一種集歌、舞、戲為一體的綜合藝術形式。扭秧歌,是我國民眾喜聞樂見、具有代表性的一種民間舞蹈。清人屈大均在《廣東新語》中記述說:每年春耕時,農家的婦女兒童數以十計,一起到田裏插秧,一人敲起了大鼓,鼓聲一響,“群歌競作,彌日不絕”,稱之為秧歌。它最早是以唱歌的形式出現,後來發展成舞蹈和戲劇表演的形式,流行於我國南北各地,並逐步演變成燈會、年節中必須表演的習俗。清初,北京正月到處都有“秧歌小隊鬧春陽”,圍觀的人摩肩接踵,婦女們連頭上的金釵都被擠掉了,達到盛況空前的程度。湖州的燈節,每夕各坊市都必須伴唱秧歌。清人楊賓的《柳邊紀略》中記載了當時黑龍江緣邊地區的元宵節,人們組織起秧歌隊,伴以鑼鼓,“舞畢乃歌,歌畢乃舞”,通宵達旦。然而,四川的嘉陵區地處淺丘,農民插秧時節的農活十分繁重,人們不可能在栽秧現場扭秧歌。所以,這種男女老少都喜愛的活動,隻有在逢年過節等喜慶的日子裏,由組織起的秧歌隊來進行。現在,扭秧歌這一民間舞蹈,已成為節日遊行的必演節目。它給人們帶來了無窮的歡樂,也給人們帶來了幸福和吉祥。

踩高蹺

踩高蹺,是漢族傳統民間活動之一,俗稱縛柴腳,也稱高蹺、踏高蹺、紮高腳、走高腿,是民間盛行的一種群眾性技藝表演,多在一些民間節日裏由舞蹈者腳上綁著長木蹺在廣場進行表演。踩高蹺,技藝性強,形式活潑多樣,由於演員踩蹺比一般人高,便於遠近觀賞,而且流動方便無異於活動舞台,因此深受群眾喜愛。踩高蹺不但扮演的人身著戲裝,濃妝豔抹,且歌且舞,而且往往裝扮戲曲折子,如《鬧天宮》、《八仙過海》、《水漫金山》等。踩高蹺的角色,因為各自身份不同,所以造型各異,高低不一。

關於踩高蹺的源起,民間傳說,以滑稽著稱的春秋戰國時期的晏嬰,一次出使鄰國,鄰國國都的人笑他身材矮小,他就裝了一雙木腿,頓時高大起來,弄得鄰國君臣啼笑皆非。他又借題發揮,把鄰國君臣挖苦一頓,使得他們很狼狽。從此,踩高蹺活動流傳民間。另有一種傳說,把踩高蹺與同貪官汙吏作鬥爭聯係在一起。說從前有座縣城叫兩金城,城裏和城外的百姓非常友好,每年春節都聯合辦社火,互祝生意興隆、五穀豐登。不料來了個貪官,把這看作是一個發財的機會,就說,凡是進出城辦社火,每人都要交三錢銀。人們不交,他就關城門,掛吊橋。但仍難不住聰明的人,他們就踩著高蹺,翻越城牆,過護城河,繼續歡度春節,樂在其中。實際上關於高蹺的起源,當與原始氏族的圖騰崇拜、沿海漁民的捕魚生活有關。據考證,堯舜時代以鶴為圖騰的丹朱氏族,他們在祭禮中要踩著高蹺模擬鶴跳舞。高蹺本屬我國古代百戲之一種,早在春秋時已經出現。我國最早介紹高蹺的是《列子·說符》篇,可知,早在公元前五百多年,高蹺就已流行。

舞龍·舞獅

舞龍也叫耍龍燈、龍燈舞,從春節到元宵燈節,許多地方都有舞龍的習俗。龍在中華民族代表了吉祥、尊貴、勇猛,更是權力的象征。人們在喜慶日子裏用舞龍來祈禱龍的保佑,以求得風調雨順、五穀豐登。舞龍的主要道具是龍。龍用草、竹、布等紮製而成,龍的節數以單數為吉利,多見九節龍、十一節龍、十三節龍,多者可達二十九節。十五節以上的龍就比較笨重,不宜舞動,主要是用來觀賞,這種龍特別講究裝潢,具有很高的工藝價值。還有一種火龍,用竹篾編成圓筒,形成籠子,糊上透明、漂亮的龍衣,內燃蠟燭或油燈,夜間表演十分壯觀。時至今日,舞龍經過不斷發展和改進,經常成為一種具有觀賞性的民間競賽運動。舞龍的動作千變萬化,九節以內的側重於花樣技巧,較常見的動作有:蛟龍漫遊、龍頭鑽檔子、頭尾齊鑽、龍擺尾和蛇蛻皮等。十一節、十三節的龍,側重於動作表演,金龍追逐寶珠,飛騰跳躍,時而飛衝雲端,時而入海破浪。再配合龍珠及鼓樂襯托,成為一種集武術、鼓樂、戲曲與龍藝於一身的藝術樣式。

人們在喜慶日子裏用舞獅來祈禱獅子的保佑。獅子外形威武,動作剛勁,神態多變,民間有許多不同的傳說,一時變作神話,一時扯上曆史,為舞獅增添了不少神秘色彩,亦令其更加深入民心。人們相信獅子是祥瑞之獸,舞獅能夠帶來好運,所以每逢春節或其他一些慶典活動,都會在陣陣鑼鼓鞭炮聲中,舞獅助慶,祈求吉利。花團錦舞獅子,是我國優秀的民間藝術,這一習俗起源於三國時期,南北朝時開始流行,至今已有一千多年的曆史。據傳說,它最早是從西域傳入的,獅子是文殊菩薩的坐騎,隨著佛教傳入中國,舞獅子的活動也輸入中國。獅子是漢武帝派張騫出使西域後,和孔雀等一同帶回的貢品。而獅舞的技藝卻是引自西涼的假麵戲。也有人認為,獅舞是5世紀時產生於南朝劉宋的軍隊,後來傳入民間的。

絲竹

絲,指弦樂器;竹,指管樂器。絲竹是琴瑟簫笛等弦樂器與竹管樂器之總稱,亦泛指音樂。《禮記·樂記》:“德者,性之端也,樂者,德之華也,金石絲竹,樂之器也。”《商君書·畫策》:“是以人主處匡床之上,聽絲竹之聲,而天下治。”唐人韋應物《金穀園歌》詩中也雲:“洛陽陌上人回首,絲竹飄入青天。”明人李贄《哭懷林》詩:“交情生死天來大,絲竹安能寫此中!”江南絲竹音樂產生並流行於江、浙、滬這一經濟文化發達的富饒寶地。它小、輕、細、雅,充分體現、代表了江南文化,是江南文化的特定產物。它得天獨厚,豐富多彩,極有個性,秀雅、委婉、明快、圓潤、舒緩、抒情、優美,所用樂器簡便易得,演奏形式靈活多變,人民群眾喜愛,文人雅士鍾情,可謂雅俗共賞。古人稱:“聽絲竹之聲,而天下治。”說明了它平和中正、陶冶德行的特性。江南絲竹音樂真正形成是在清朝末年,繁榮於民國時期,一代代民間藝人將民間樂曲、古曲進行改編加工,逐漸形成其特色。

角抵

角抵是一種類似現在摔跤、拳鬥一類的角力遊戲,主要是通過力量型的較量,用非常簡單的人體相搏的方式來決出勝負。角抵是中國古代的一種競技類活動形式,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禁止民間私藏兵器,於是作為徒手相搏鬥的角抵興盛起來。漢代,民間出現了一種由“蚩尤戲”發展而成的兩個人在公開場合表演的競技活動,已經具有後來摔跤的基本特色,並有著特定的文化內涵。晉代角抵出現了另一名稱相撲。到了唐代,相撲、角抵二名稱並行,其特點還是賽力性的競技,且多在軍中進行。

角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古時代。據南朝齊祖衝之《述異記》記載,上古時的蚩尤民族頭上長著角,耳鬢旁長著劍戟。他們在與黃帝打仗時,就以頭上之角抵人,敵方對此很難防禦。這種所謂的“以角抵人”,其實便是一種類似摔跤、拳鬥一類的角力活動。秦二世曾在甘泉宮作角抵俳優之觀。到了漢代,角抵活動十分普及,尤其是在冀州一帶民間,“其民三三兩兩,頭戴獸角相抵,名喚‘蚩尤戲’”。可見,角抵在當時已經成為一種富有娛樂性的遊戲活動。《漢書·武帝紀》記載:“(元封)三年春,作角抵戲,三百裏內皆觀。”元封六年夏,“京師民觀角抵於上林平樂館”。上林苑周圍三百裏的人都來觀看,不僅反映了朝野對角抵戲的愛好,也說明其是在政府支持下的有組織、有計劃的大型民間文藝體育活動。當時角抵戲的內容是非常豐富的,它不僅有角力、射箭、駕車等項目,而且有大量的雜技項目。到了唐宋時期,角抵戲更是盛及朝野,其遊戲色彩也更濃,當時經常是作為一種百戲的形式出現在皇廷、官府、軍隊和民間集會等場合中。如《舊唐書·敬宗本紀》載:“上禦三殿,觀兩軍、教坊、內園分朋驢鞠、角抵。……至一更二更方罷。”

百戲

秦漢時期,盛行百戲,是以角抵為基礎、有故事情節和配樂的武打娛樂活動。百戲包括的項目主要有:(1)雜技。包括尋橦、跳丸、走索、衝狹等;(2)幻術。包括吞刀、吐火、易牛馬頭等;(3)武打。包括棍舞、刀舞、劍舞、對打等;(4)假型舞蹈。包括鳳舞、魚舞、龍舞等;(5)舞蹈。包括巾舞、鞞舞、鐸舞、鞉舞、長袖舞、盤古舞、巴渝舞、建鼓舞、雙人對舞等;(6)歌舞戲。包括東海黃公,總會仙倡等。

竹枝詞

竹枝詞即竹枝,是一種民歌體,也是唐代樂府曲名,原是四川東部一種與音樂、舞蹈結合的民歌。唐代劉禹錫被貶夔州時,在那裏學習“竹枝詞”,並改作新詞,多寫當地風土人情和男女戀情,也有曲折地表現他胸中積憤的。每首七言四句,形同七絕,語言通俗優美。其後作者頗多。竹枝詞在漫長的曆史發展中,由於社會曆史變遷及作者個人思想情調的影響,其作品大體可分為三種類型:一是由文人搜集整理保存下來的民間歌謠;二是由文人吸收、融會竹枝詞歌謠的精華而創作出有濃鬱民歌色彩的詩體;三是借竹枝詞格調而寫出的七言絕句,這一類文人氣較濃,仍冠以竹枝詞。

竹枝詞以吟詠風土為其主要特色,對社會文化史、民俗生活史和曆史人文地理等學科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竹枝詞“誌土風而詳習尚”,以吟詠風土為其主要特色,故與地域文化結下了不解之緣。它往往於狀摹世態民情中,洋溢著鮮活的文化個性和濃厚的鄉土氣息。竹枝詞的作者大多是土生土長的當地文人,他們熟諳鄉邦掌故及風俗民情;而另一些作者則是外來的觀察者,這些人對於異地的風俗更是充滿了好奇,“沿途據所見聞,兼用方言聯成絕句,隨地理風物以紀遊蹤”,故而竹枝詞對於一地民俗文化的研究,具有無可替代的史料價值。尤其是對於小社區的研究,有著極為特殊的學術價值。有的竹枝詞就相當於一地的風土誌。事實上,一些竹枝詞就是以風土誌的名目出現的。如《西山漁唱》(也作《西山樵唱》),又名《揚州西山小誌》,該書分為形勢、沿革、古跡、名勝、人物、軼事、異聞、農事、歲時、市肆和嘲俗十幾個部分,對於研究清乾嘉時代揚州近郊的社區文化,具有極為重要的史料價值。

走馬燈

走馬燈,又名馬騎燈,是中國傳統玩具之一,燈籠的一種,常見於元夕、元宵、中秋等節日。燈內點上蠟燭,燭產生的熱力造成氣流,令輪軸轉動。輪軸上有剪紙,燭光將剪紙的影投射在屏上,圖像便不斷走動。因多在燈各個麵上繪製古代武將騎馬的圖畫,而燈轉動時看起來好像幾個人你追我趕一樣,故名走馬燈。走馬燈上有平放的葉輪,下有燃燭或燈,熱氣上升帶動葉輪旋轉,這正是現代燃氣渦輪工作原理的原始應用。走馬燈內的蠟燭需要切成小段,放入走馬燈時要放正,切勿斜放。南宋人周密《武林舊事·燈品》中對此有記載:“若沙戲影燈,馬騎人物,旋轉如飛。”清人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走馬燈》中也說:“走馬燈者,剪紙為輪,以燭噓之,則車馳馬驟,團團不休,燭滅則頓止矣。”

社火

社火,在西北地區也稱射虎,是我國古老的民間藝術形式,是指在祭祀或節日裏迎神賽會上的各種雜戲、雜耍的表演。火具有紅火、熱鬧之意。宋人範成大《上元紀吳中節物俳諧體三十二韻》詩的自注:“民間鼓樂謂之社火,不可悉記,大抵以滑稽取笑。”社火既是中國民間一種慶祝春節的傳統慶典狂歡活動,也是高台、高蹺、旱船、舞獅、舞龍、秧歌等等的通稱,具體形式因地域不同而有較大差異。中國的社火之鄉為陝西寶雞市,當地西府社火下的陳倉社火、隴州社火、鳳翔社火、岐山社火,均已成為世界級的中國文化名片。社,古指土地神,《白虎通義·社稷》記載:“人非土不立,非穀不食,土地廣博不可一一敬也,故封土立社。”鄭玄作注:“後土,社也。”以後為便於祭祀土地神,又稱謂社為地域區劃小的單位。《管子·乘馬》曰:“方六裏,為社。”即方圓六裏為一社。以社為單位“擊器而歌,圍火而舞”,故稱社火。社火產生的年代相當久遠,它是隨著古老的祭祀活動而逐漸形成的,並與遠古時的圖騰崇拜、原始歌舞也有著淵源關係。宋代詩人陸遊在《遊山西村》中寫道:“簫鼓追隨春社近,衣冠簡樸古風存。”可見其延綿之久。

弄潮

弄潮即在潮水裏遊水嬉戲,以錢塘弄潮最著名,八月觀潮,少年百十為群,執旗泅水上,稱弄潮之戲(南宋吳自牧《夢粱錄·觀潮》)。宋人王讜《唐語林·夙慧》中記載:“杭州端午競渡,於錢塘弄潮。”宋人蘇轍《競渡》詩有雲:“父老不知招屈恨,少年爭作弄潮遊。”弄潮之名,據明人田汝衡《西湖遊覽誌》記載:“瀕江之人,好踏浪翻波,名曰‘弄潮’。”這種民間弄潮之嬉,從《夢粱錄》的“以迓子胥弄潮之戲”記敘來看,杭州自吳越春秋時已尊伍子胥為潮神,可見弄潮以迎潮神的風俗由來已久。“碧山影裏小紅旗,儂是江南踏浪兒”,“吳兒生長狎濤惡,冒利輕生不自憐”,這是北宋詩人蘇東坡描寫弄潮人的詩句,可見宋時已盛行一時。弄潮,往往與天下奇觀的錢塘江潮聯係在一起。錢江秋濤,自古為錢塘十景之一。特別是南宋建都杭州,八月十八觀潮,已成為每年例行的民間四時幽賞風俗;而在觀潮同時,又有檢閱水師、祭祀潮神、弄潮等一係列習俗。當水軍演陣,煙消艦隱以後,這時,“滔天濁浪排空來,翻江倒海山為摧”。隻見幾百名披發紋身的善泅健兒,爭先恐後,躍入江中,迎著洶湧澎湃的潮頭,搏浪而上。這些遊泳好手,有的舉著大幅彩旗,有的手腳上紮著五麵小紅旗,也有的踩著浪木或者表演著水傀儡。一個個出沒洪波,翻騰巨浪,在鯨波萬頃中,浮潮嬉弄,上下翻滾,騰身百變,各顯神通,而以旗尾不沾水者,方算技藝高明。弄潮優勝者,除賞賜銀錢外,還插花披紅,鼓樂吹打,迎入城中,此時萬人夾道歡呼爭觀。唐人李益《江南曲》中即有:“嫁得瞿塘賈,朝朝誤妾期;早知潮有信,嫁與弄潮兒。”可見當時習俗,對弄潮兒是相當尊敬的,民間婦女也以嫁給弄潮兒為榮。

投壺

投壺是古代士大夫宴飲時做的一種投擲遊戲,也是一種禮儀。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宴請賓客時的禮儀之一就是請客人射箭。那時,成年男子不會射箭被視為恥辱,主人請客人射箭,客人是不能推辭的。後來,有的客人確實不會射箭,就用箭投酒壺代替。久而久之,投壺就代替了射箭,成為宴飲時的一種遊戲。投壺禮舉行時,賓主雙方輪流以無鏃之矢投於壺中,每人四矢,多中者為勝,負方飲酒作罰。投壺在戰國時得到相當發展,當時的文士傾向於內心修養,投壺這種從容安詳、講究禮節的活動,正適合他們的需要。此外,由於社會發展,民間以投壺為樂的現象越來越普遍。《禮記·投壺》說:“投壺者,主人與客燕飲講論才藝之禮也。”《左傳》曾記載過晉昭公大宴諸國君主,舉行投壺之戲的事。秦漢以後,它在士大夫階層中盛行不衰,每逢宴飲,必有“雅歌投壺”的節目助興。在流傳過程中,遊戲的難度增加了,不僅產生了許多新名目,還有人別出心裁在壺外設置屏風盲投,或背坐反投。秦漢以後廢除了射禮,投壺便成為一種宴賓的娛樂。《西京雜記》說,漢武帝時有一個郭舍人善投壺,可以“一矢百餘反”,“每為武帝投壺,輒賜金帛”。魏晉時也流行投壺,晉代在廣泛開展投壺活動中,對投壺的壺也有所改進,即在壺口兩旁增添兩耳。宋代以後,投壺遊戲逐漸衰落下去,僅斷續地在士大夫中進行。投壺幾經演變,流傳了兩千多年,一度極為興盛,在士大夫中玩得熱火朝天。之所以如此,首先因為它是一項古禮,士大夫們認為是一種雅致的娛樂,符合他們的生活方式,樂於接受。其次,這種娛樂本身可以修身養性,並有健身的功用。

走月亮

走月亮,漢族吳地舊俗,中秋夜婦女盛妝出遊,踏月徹曉,謂之走月亮。清人沈複《浮生六記·閨房記樂》中說:“中秋日……吳俗,婦女是晚不拘大家小戶,皆出,結隊而遊,名曰‘走月亮’。”清人顧祿《清嘉錄·走月亮》中也說:“婦女盛妝出遊,互相往還,或隨喜尼庵,雞聲喔喔,猶婆娑月下,謂之‘走月亮’。”都雲當時江蘇地區的婦女,在中秋夜要走月亮。一般是結伴在月下遊玩,或互相走訪,或拜佛庵,或舉行文藝活動。據說蘇州婦女走月亮,至少要走過三座橋,稱為走三橋。有的要走過更多的橋而不許重複,這就不僅動體力,還須動智力。清人周宗泰《姑蘇竹枝詞》中就雲:“中秋共把鬥香燒,姐妹鄰家舉手邀。聯袂同遊明月巷,踏歌還度彩雲橋。”

花會

花會最早稱香會,因新中國建立後“破除迷信”,改香會為花會,是漢族民間於春節等節日進行的各種遊藝活動的統稱。其源於元代佛教的行像大會,流行於北京等地區,一年四季均有活動,形式多樣,城鄉皆有,深受廣大民眾的喜愛。大的寺廟開廟時,都有很多花會參加表演。廟會為花會提供表演場地,花會促進廟會的繁榮。花會屬於民間組織,始見於明朝中葉,有文會和武會之分。文會:各種行業都有自己的會,如粥茶會、麵茶會、青菜會、獻會、縫綻會等幾十種名目。武會:有杠箱會、獅子會、中幡會、杠子會、石鎖會、雙石會、吵子會、花壇會、花鈸大鼓、開路會、五虎棍、秧歌會、太平會等十三種名目;另有旱船、踏車、雲車、小車等各名目;此外還有吏部杠子會、戶部秧歌會、禮部大執事會、兵部杠箱會、刑部石鎖會、工部石鎖會、太子府花壇會、掌禮司太獅會、翰林院五虎棍會、雪池五虎打路會等十堂官會。如北京每年農曆四月初一到十五,妙峰山碧霞元君祠開廟,城鄉及天津、河北省的一些民間花會必到,行話稱香道會。出會時,山上山下一片鑼鼓聲,觀看表演者人山人海。舊時北京花會諸如中幡會、獅子會、太平鼓、老秧歌、走蹺、龍燈、旱船、竹馬等,各有嚴密的組織。每檔會有一會首,俗稱把頭,均有錢之家。會規規定,置辦服裝道具、準備夥食茶水等費用,均由把頭開銷。

社戲

社戲,指在社中進行的有關宗教、風俗的戲藝活動。在紹興,社日演戲由來已久,南宋時,陸遊的《社日》詩中就已經有“太平處處是優場,社日兒童喜欲狂”的題詠。至清代,社戲成為亂彈戲劇的主要演出形式。社原指土地神或土地廟。在紹興,社是一種區域名稱,社戲就是社中每年所演的年規戲,是舊時紹興城鄉春秋兩季祭祀社神所演的戲,用以酬神祈福。先時,春社為祈求五穀豐登,秋社為慶賀一年豐收,後發展為以演戲酬神祈福,進而沿襲為民間文化娛樂活動。紹興演社戲風俗,到清末仍風行一時,被人們稱作戲曲之鄉,曾經是全國四大聲腔的盛行區。紹興的大部分地區以廟會戲為主。廟會戲是指在各種神道如關帝、包公、龍王、火神、嶽五猖、城隍、土地公等誕辰祭祀活動中演出的戲。祭祀神道的誕辰,是神廟所在地的農村的盛大慶典,通常舉行迎神賽(賽春)會,綿延數裏乃至十數裏,轟動村社。同時,農村的貿易集市活動,也在廟會期間舉行,百貨駢集,稱為會市。演戲酬神是祭祀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屆時,村民們遍邀外地鄉戚,備酒備飯,招待看戲。李慈銘在《越縵堂日記》中說:“越人好多淫祀,自二月至五月,賽會無虛日,大率非鬼之祭,唯(馬臻)太守功德在人,雖遠益彰,歌舞其下,猶為近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