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維護自由、平等、公正、法治(1 / 3)

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次以24個字概括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社會層麵看,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人類追求的價值目標,是人類在長期社會實踐中形成的寶貴精神財富,它作為現實和未來的美好社會的要素,既寓於人類的理性思維之內,又外顯於人類的實踐活動之中。社會主義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馬克思主義的核心價值理念,也是中國共產黨人矢誌不渝、長期實踐的核心價值追求,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

第一,自由。自由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永恒追求,是人類價值追求中最富有魅力的價值理想。自由是指人從自然力和社會關係的束縛下獲得解放,人的內在尺度與客體的外在尺度相互轉化、相互統一的進步狀態。人的自由全麵發展是馬克思主義的終極目標。自由體現了社會主義的現實目標和最高理想的有機統一,是引領社會發展進步的精神旗幟。

青睞自由,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性。人類發展史就是一部追求自由的奮鬥史。無論在東方還是西方,自古以來,人們一直在探索和追求自由。《論語》中“從心所欲,不逾矩”的言論,表達了孔子對自由的一種理解或規定。《逍遙遊》等名篇表達了道家對自由的認同和追求。在古希臘,自由指不受奴役的權利和狀態,意味著人身依附關係的解除和人格的獨立。人類社會長期處於君主專製統治之下,但自由始終是廣大民眾的渴望。人們孜孜不倦地追求自由,以免於奴役、免於恐懼、免於傷害,並且在不懈的追求中,不斷實現自我超越,也不斷豐富了自由的內涵。許多人把自由置於價值序列的頂端,“不自由,毋寧死”,正是表達了執著追求自由的義無反顧的精神。

眷戀自由,是人類進步的原動力。自由確實是人所固有的東西,它表現為普遍權利。自由是相對於限製和束縛而言的,表現為對限製人自由發展的束縛的理性超越。人是一種能進行自我選擇、自我發展、自我創造、自我解放的存在物。人的能力的提高和自由的實現都是實踐的結果。自由意味著從自然界、人類社會和自身世界的種種限製和束縛中解脫出來,“人終於成為自己的社會結合的主人,從而也就成為自然界的主人,成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人人希望不受奴役和束縛,擁有自覺、自願、自主的意誌與行為自由,按照自己的意願、興趣和愛好,發展自己多方麵的才能,從而最大限度地滿足自身需要,實現自我價值。正是為了獲得更大的自由,人類不斷深化對自然界和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發展科學技術和生產力,推進社會製度的變革,創造和積累物質財富,並且不斷實現個性解放,增強創造力,推進社會發展進步,達到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自身的和諧。

追求自由,是中國共產黨孜孜以求的奮鬥目標。中國共產黨一直把建立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社會作為奮鬥目標。改革開放以來,我們自覺地推進自由、民主和人權事業,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謀發展、促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權益,讓改革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自由觀集中體現了社會主義本質特征和根本價值目標,具有社會主義實踐基礎和廣泛認同的現實基礎。社會主義自由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是要讓最廣大的人民群眾享有廣泛的政治自由和社會自由。正在進行的國家治理體係現代化,歸根結底是為了更好地實現人的自由全麵發展。

第二,平等。一般認為,平等意指政治、社會或經濟地位處於同一水平,沒有或否認世襲的階級差別或專斷的特權。平等,是一個令人向往的概念,也是一個易生爭議的範疇。黨的十八大報告將“平等”作為“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既表達了我們黨在理論凝練與創新上的與時俱進,又反映了我們黨在實踐拓展與推進上的人文價值追求。

平等是人的基本權利,是人類社會的理想價值追求。平等是人的最基本權利,是處理人與人之間關係的最基本準則,是人類社會的終極理想狀態。正如馬克思指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向往平等,天經地義;追求平等,人性所至。古往今來,古今中外,平等在推動社會變革與社會發展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價值導向作用。早在公元前一世紀小亞細亞的奴隸起義,就提出過沒有富人也沒有窮人、沒有奴隸也沒有主人的“太陽國”平等理想。我國秦代陳勝、吳廣領導的農民起義,向著不平等社會製度發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平等呐喊。中國封建社會的曆次農民革命,幾乎無不將平等作為自己的價值理念和行動綱領。無論是北宋末年農民起義領袖王小波、李順主張的“等貴賤、均貧富”,還是太平天國領袖洪秀全提出的“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處不飽暖”的社會綱領,都無不凸顯了平等的價值意義。當然,在生產力十分落後的農耕社會,農民階級的平等價值追求,帶有嚴重的平均主義色彩,最終隻能陷入空想,不可能成為持久的現實。

平等是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追求的根本價值觀念。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批判地繼承了啟蒙運動的思想遺產,進一步把社會主義的根本使命理解為消滅私有製,建立人與人之間的新型的平等關係。然而,正如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所指出的,在剛從資本主義社會脫胎出來的共產主義社會的初級階段(即我們所說的社會主義階段),“平等的權利按照原則仍然是資產階級的權利”,因為在這個階段中,平等是以同一尺度——勞動來計量的,而正如盧梭在前麵指出的,由於人們在自然上的或生理上的特征方麵的差別,他們在經濟分配方麵仍然處於不平等的地位。恩格斯在1875年3月致奧·倍倍爾的信中,也明確表示,用“消除一切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來代替“消滅一切階級差別”是不妥當的,因為在共產主義的初級階段,還根本不可能“消除一切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盡管如此,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仍然堅定不移地強調,應該把追求切實可行的平等作為社會主義發展的根本目標。在社會主義社會,人民既是社會的主人,又是國家的主人,消滅剝削與消滅剝削階級成為可能與現實。因而,社會成員可以平等地相互對待、平等地共同管理國家和社會,於是,平等既成為社會主義社會的本質特征,又成為社會主義發展的內在要求。無論是在國家價值目標和價值導向層麵,還是在公眾價值理念和價值判斷層麵,平等都內在地成為社會主義的一個重要標誌,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個重要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