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鍥而不舍追元凶 一片丹心鑄警魂(1 / 3)

1995年農曆臘月29日晚上,慶陽人杭萬林被人殺害,並被拋屍於涇川縣涇明鄉一隧洞內。一年後,村民發現了屍骨,當地警方遂展開細致的調查,但凶手卻畏罪潛逃。9年後,追查不止的涇川警方終於查明凶手的下落,於2004年將其抓獲。

1996年4月1日,涇明鄉溝門前村一農民在一處廢棄的隧洞邊揀糞時,發現地麵上有一條明顯的自行車印痕通向隧洞,他以為有人在洞內藏了偷盜的東西,便進洞尋找。當他進入洞內40米時,摸出火柴擦燃搜尋,突然驚恐萬狀,腿都發起抖來,他連滾帶爬地跑出隧洞,趕忙向涇明派出所報了案:他在隧洞發現一具人體骷髏!

接到報案後,涇川縣公安局立即向地區公安處作了彙報。1996年4月2日,時任平涼地區公安處處長曾占虎帶領刑偵科幾名同誌,會同涇川縣公安局幹警趕赴現場展開調查。

兩輛警車一前一後駛出涇川縣城,向東行駛了幾十公裏,然後離開312國道,朝北邊一條溝裏開去,在溝的深處,幹警們找到一條隧洞。這條隧洞是1958年興修水利時打的,早都廢棄不用。洞有兩米高,陰森潮濕,洞口雜草叢生,讓人覺得冷氣侵骨。由於洞口小,且塌方嚴重,來的10多名幹警無法全進去。處局領導決定,由涇川縣公安局刑偵隊長兼法醫魏正君帶3名偵查員先進去勘驗。

魏正君一行4人持手電筒進入隧洞後,在一堆土後麵,見到一具完整的屍骨,肌肉早已消盡,但骨架完整,頭南腳北,雙下肢蜷曲,左上肢外曲,前臂脫落,屍骨下橫放著一塊鬆木板,已燒得殘缺不全,木板與屍體接觸處,有燒著後殘留的麻袋片,屍骨左前額有殘留的毛巾,毛巾打死結,屍骨上有金絲絨布帶殘跡。骨架周圍還有焚燒的男式、女式衣物殘片,另有燒黑的玻璃串珠及假項鏈等。剝離頭部毛巾殘片,見右眼眶上沿3厘米處的前額部有3.7厘米長的砍創;打開顱骨,腦組織已幹裂萎縮,額顱砍創見顱骨內板已砍透,右腳趾缺失。很明顯,這是一起殺人焚屍案。但死者到底是男是女,年齡多大,死亡時間,都難以確定。現場再未發現可以證明死者身份的東西。幾十節電池用完了,幹警們隻得撤出洞外。

處局領導聽完他們的彙報後,認為要破此案,尋找屍源是關鍵一環。但現場什麼也沒有發現,最可靠的還是在屍骨上下功夫,繼續細致勘驗。當電池買來後,幹警們又二進隧洞。魏正君以他豐富的法醫實踐經驗和知識基本搞清,死者男性,身高1.63米至1.68米,根據牙齒磨損程度和骨犖發育狀況判斷為30歲到40歲,死亡時間一年以上,估計在1994年10月至1995年5月之間。根據受害人頭部有毛巾死結,並被毛衣、枕巾包裹等情況分析,受害人被凶手砍擊頭部後,凶手曾用布帶為其包紮過,待受害人昏迷後,凶手便用毛巾、枕巾包裹了受害人的頭部,裝入麻袋,依托木板,用自行車移屍隧洞進行焚燒。

根據現場勘查,幹警們展開討論一致認為,第一現場應在方圓10華裏以內,以312國道兩側為重點,而且案犯對這一帶地形比較了解,至少曾到過此地。據此分析,幹警們劃定了偵查範圍和方向,研究了偵查方案,以縣局刑偵隊為主,成立了專案組,並組成了幾個行動小組,以公路兩側為重點,向兩頭延伸,逐村走訪,張貼尋人啟事,向周邊公安機關發協查通報,發動群眾提供線索,對現場提取的各種物證進行驗證。

幾十名幹警整整忙碌了3天,可一條線索也沒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