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夜,天已灰蒙,月獨倚微雲,光撫葉梢,柔若波痕。
墳場,丁文墳場,人頭躥動。
墳場裏隻會躺死人,夜間鬼火叢生,路人途經,往往會嚇出一頭冷汗,所以夜間基本沒有人敢走動。丁文墳場不同,無論晝夜,那裏永遠有人,活人。裏麵隻躺著一個死人,卻是江湖上數百年來最具有聲名的梟雄,無論是誰,提到他的名字都會肅然起敬。因為百年後再沒有一個人能創下像他一般的俠名,和他一樣的霸業,同他一致的武功。沒有,沒有人可能。他的軀體雖然已經躺倒乃至腐爛。他的精神卻永遠未能銷潰,無數的熱血青年,初步江湖的人們都還以他為超越的目標。每年他的忌日總會聚滿了參的人。
丁文,就是他的名字。三月初七,今天,就是他的忌日。
每年的今天,這裏反如集市一般的熱鬧,很多人來,很多香焚燃,然後到晚上來人一個個散去。沒有人敢多留。丁文生前所創下的丁字幫不允許有人在夜間打擾丁文,誰也不許。丁字幫雖然已經不是丁文在世的時的天下第一大幫,但百年的基業卻依舊矗立到今天,絕對不容小窺。黃昏剛至。丁字幫就出動精英高手遣走所有的人群,派人嚴密把守丁字幫的禁地——丁文墳場。
饒是丁字幫人手充裕。行動迅捷。麵對如此多的參拜者,還是耗費了頗多的時辰。人多易亂,丁字幫的人沒有留意,來的兩千五百四十三個人隻有兩千五麵四十二個離開了墳場。當然就算他們發現,也不會大驚小怪,按照慣例,墳場每天都有丁字幫派出的精英輪番把守,他們自信一隻蒼蠅也飛不進丁文的墓穴。
如果他們知道留下的是胡飛的話,也許會立刻求援。
隻可惜他們不知道。
胡飛輕輕推開手中的灰黃的紙卷,借著月色細細翻閱。
紙上的內容他已經看過不下十四次,早就倒背如流,這是他最後一次閱讀。這次行動必須分毫不差。連他這樣的老手也不行不分外小心。
看完,他將紙揉碎,放入嘴咀嚼,下咽。
他確信這些細微的動作絕不會讓墳場守衛的人發現,現在他人在墳場,卻不是站著的。
倒掛,他倒掛在一棵水杉最細的嫩枝上,那段嫩枝隻要輕扭就會斷裂,胡飛卻完好地倒掛其下,愜意得隨時都可以睡到天亮。
十八個,守衛墳場的人一共有十八個高手,紙上說得分明。
每三人分距一方,形成六位方陣,每半個時辰交換一個方位,互相巡邏,一旦有變,以點燃手頭的焰火為號,哨聲為訊。
胡飛遁於墳場的正北,會遇上兩隊人的搜查,隻是他已等不得別人過來,他必須主動出擊。殺人並不是愉快的事情,但為了能順利進入墓穴,不走漏風聲,這十八人,一個都不能留。
就當前方一人臨近他的所藏的水杉時,他已出手,黑夜下,就見他的眼發餓狼般的綠火,劍悄然出鞘又迅速入鞘。來人的喉頭已有一線深痕,他驚愕的表情僵於觸碰死亡的瞬間,他已經來不及感歎世上為何會有如此迅速的一劍。喉間深咽著發不出任命一個聲響,他的身軀開始緩緩躺倒。
屍體沒有倒,胡飛用劍柄撐住前傾的屍體,看起來像來龍去脈正在低頭看著腳下,而屍體正好隱沒了胡飛的身軀。
“你在看什麼?為什麼不埋走……”後頭跟來有兩人其中一人話未說盡,就感覺喉頭腦陣陰涼,一種腥腥的鹹澀的突然湧入嘴角間,他想起他看到的發臭的死魚。他大概不會知道自己也會開始像死魚一樣發臭。
沒有喊的那個隻看到白光淡淡地從眼前晃過,還以為是自己眨眼時的幻覺,然後他才發現他的同伴已經安然睡在冰冷的地麵。他潛意識去按左手的焰火裝置,終於發現他已經無法操縱左手。他的左手已經跌落在一丈外。隨後他感到一陣鑽心的疼痛。但馬上他就不覺得疼了,死人永遠不用再忍受疼痛的折磨。
三個,還有十五個,胡飛沒有來得及擦拭劍上的血跡,他知道一切才剛剛開始
候爵府
天下的候爵很多,卻很少有人像魏安候爵一樣豪富。沒有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錢,配得上富可敵國這四個字。他的候爵府府門是純金打造,開啟的時候總要五個大漢一起用力的推拉,從客廳到書房的路皆用彩錦鋪展,每寸彩錦都是京城最大的染坊定身製作,每年都要更換兩次。府上的用具不是金便是玉,據說給貓喂食也是用上好的盤,府中沒有一樣東西不要顯示候爵的豪富。
樹大招風,幾乎沒有人不喜歡錢,沒有人會對錢不動心,很多人都在找魏候爵的主意,打他錢的主意。隻要拿到他府上貓吃的盤子,普通人都可以幸福的過上一生,就算不能多偷,挖下金門前的幾根金絲也是一筆很大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