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完回國,他留下兩員大將守臨淄郊區,以防哪個諸侯來搗亂,然後自己進了城。
按理說,守邊軍隊不應該設在國都郊區,但那時候的國家地廣人稀,國都以外的領土實際就是森林荒地,沒有開發,城邑稀稀疏疏,走很遠,也見不到多少人氣,倒都是植物氣,所以春秋時代的戰鬥,都是深入敵國國境直奔都城進行毆打。
然而守在臨淄郊外的兩員大將也是好逸惡勞,總打報告請求調回城裏去,城裏美女多啊。齊襄公一邊吃西瓜,一邊吐西瓜子,打發他倆,約定說:“瓜代為期。”
瓜代為期,或者是“及瓜而代”,是個成語,意思是,等我明年再到吃西瓜的時候,就讓你倆回城來。[注釋1]
次年,公元前686年,西瓜終於在盼望中成熟了,回城的詔書卻遙遙無期。兩個在郊外駐紮的,就心懷憤怒了,約同了公孫無知,準備造反——那個公孫無知,名字起得有個性,不知他爹是怎麼想出來的。他爹是齊僖公的弟弟,所以他是齊襄公的堂弟。他爹固然沒有繼上位,所以他爹就叫公子(國君的兒子中沒有接上班的,就叫公子)。而他就隻好叫公孫了。公孫無知小的時候,受大伯齊僖公寵愛,齊僖公叫他吃的穿的跟自己的兒子、時為太子的“齊襄公”一樣,於是這就像鄭媽媽寵愛二兒子京城大叔,衛國老國君寵愛小兒子州籲一樣,撩撥起了公孫無知的野心,對齊襄公心懷輕視,這時候他也想跟著兩員郊外駐紮的大將,一起造齊襄公的反。並且說好,勝利之後,公孫無知當國君。
到了冬天,西瓜早熟完了,冬瓜都該出來了,還是沒有回城詔書。齊襄公這時卻領著人馬去打獵。打獵是古代最具魅力最向往的戶外運動,隻會蹦迪、卡拉OK之類的現代人都是可憐的井底之蛙,怎麼使勁都想象不出打獵是種多麼癡狂、多麼樂瘋了人的娛樂。現在生態大破壞,野兔都少見了,狼啊老虎啊更沒了,隻有小麻雀和田鼠在點綴太平,所以沒有福氣體驗體驗打獵。真有體驗過的人,一定會篤信,在一切運動中,打獵是人生第一大真諦。
注:齊國本來保留了很多尚武好獵的東夷精神,《詩經·齊風·盧令》中,對齊國打獵的貴族和他的狗進行歌頌描寫:
盧令令,其人美且仁。
盧重環,其人美且鬈。
盧重鋂,其人美且促。
盧令令寫環子的鈴聲清脆悅耳,心情飛揚飄逸,盧重環、盧重鋂,寫掛在馬脖子下麵的子母環的形狀,也叮當作響。後麵又大力誇獎獵人的漂亮,是個大帥哥,“其人美且鬈”,留著卷曲的胡子,扛著一杆“馬槍”,槍筒上挑著一隻大狗熊。
齊襄公在深山老林裏跑得正酣,突然遭遇一隻大野豬。大野豬本來不可怕,打獵打的就是它,但是齊襄公的跟班硬說這野豬是公子彭生變的。公子彭生就是那個把魯桓公“拉肋而死”的大力士,被當作替罪羊殺了的。
齊襄公聽了大怒:“彭生敢出來嚇我!”於是催車向前,彎弓一箭射出,正中野豬脖子。這野豬疼得要命,立起前腳就叫喚,竟然“人立而啼”,非常異類,更像人了,把齊襄公嚇得直叫喚。倆爪一麻,齊襄公使勁扭過身子就跑,結果往車下蹦的時候,驚慌中栽了個狗吃屎,腳還摔骨折了。齊襄公爬起來一瘸一拐就跑,那齜著獠牙的野豬在他脖子後邊發出人類的叫喊,把撒丫子的小齊嚇得鞋都跑丟了。
小齊在眾人簇擁下狂奔,大家比賽逃跑,跑在最後的給野豬撲倒在地。命總算撿了,齊襄公鞋子卻跑丟了。那時候一般人打赤腳,貴人才穿鞋,大約小齊穿的又是值錢的鞋,絲履或者熊皮的,他吩咐人回去找,死活也找不回來,於是賞了尋鞋人一頓鞭子。
叛亂剛好在當天晚上爆發,兩員來自郊外心懷不滿的“西瓜大將”和打小結下的冤家公孫無知,正式發動造反。他們壯起膽子摸到城裏官門外,正好撞見給齊襄公尋鞋挨鞭子的那個仆人,一把抓住。挨鞭子的謊稱自己也恨死齊襄公了,要造反也算我一個。造反派說:“給我們個理由先。”他就脫下衣裳給造反派看了脊梁上的鞭子傷。
信以為真的造反派於是讓挨鞭子的帶路,不料挨鞭子的一進去就大呼小叫,組織親兵趕緊護住,搬石頭堵上門抵抗,另一個宦官假扮成齊襄公躺在“主臥”床上誘敵。
造反派攻破了宮門,亂殺一氣,挑起帳子舉起寶劍(刀那時還沒有,近身格鬥都用劍)把大床上人的腦袋也砍下來了,滾出老遠,捉起來舉火一看,又不是齊襄公腦袋,沒他那麼帥。於是抓緊時間四向裏翻,齊襄公藏哪去了呢?齊襄公呢?——齊襄公其實是藏在了推開的內室門後頭,差不多就要躲過去了,可惜他的腳從門扇下露出來了,引得敵人過來查看,一拉門,露出後麵的齊襄公,給“西瓜大將”一劍進去,血撲撲地像啤酒一樣帶著沫子出來了。齊襄公就這麼辛辛苦苦積了三分的時候,毫不壯烈地死了。如果他當初沒有殺公子彭生,見到這野豬就不會憤怒地非得去射,並被野豬嚇得摔壞了腳。正是因為腳摔壞了,所以叛亂分子衝來時,他無法從後門逃走,隻得在屋裏藏著,終於被殺死。而如果他不跟文薑妹妹搞那非禮的事情,也就不會非得殺公子彭生。看來離開了禮,真的就會越走越偏,陷於敗。這件事情,可以叫“野豬彭生歸來”。
四
齊襄公一死,大家一下子都愣了,等明白過來以後,他的一幫弟弟們,趕緊為了繼承權互相掐。先是造反派(堂弟)公孫無知近水樓台先得月,在兩個西瓜大將擁護下,自立為君,沒兩天,卻被從前一個私人老仇家殺了。君位又出現空白,於是,齊襄公的弟弟裏麵,一個叫公子小白的由鮑叔牙保著,一個叫公子糾的由大名鼎鼎的管仲保著,都從各自留學的國外,殺奔臨淄來爭奪肥缺來了,預備看看誰的運氣好,先到先得。
兩支賽跑的兵車長隊在半路上還碰了個正巧。管仲偷著摸進對手公子小白的宿營,照他脖子就放了一箭。小白不傻,故意咬破舌頭,滿嘴噴血,蹬腿抻脖,使管仲誤以為暗殺得手了,不再發箭續射,管仲高高興興跑回自己的宿營。(古代練習射箭,是一門課程,要求右手執兩三支箭,一邊射,一邊夾在手指縫裏預備著,以便於連發。)
其實管仲隻是射中了小白的帶鉤,所謂帶鉤,就是古人的腰帶扣。
(古人的上衣長,垂下去,蓋住下裳,所以上衣外麵要在腰部另外係條腰帶,不然上衣就成了浴袍了。腰帶一般是絲帶或皮革的,腰帶扣是十厘米扁長的彎長片兒,像現在女孩的發卡。一頭帶短柱,一頭是鉤,用以固定兩端的腰帶。具體是,短柱固定在腰帶一端的孔裏,鉤另可以勾進另一端腰帶合適的眼孔裏。這樣就把腰帶連接在腹前了。因為這帶鉤一般是玉啊、青銅的製作,所以擋住了管仲一箭。帶鉤除了係腰帶,還可以豎著用,用它的鉤子懸掛寶劍、錢包、鏡子、毛巾、弓乃至印章和玉佩,都掛在了腰帶下——古人腰上掛的玩意真多啊,但古代的紳士們不嫌麻煩。越是有身份的人越不嫌麻煩,腰帶上物件就越多,光是那一組玉佩,由許多美玉連綴成一大幅,總體形成圖案,羅列得就有半幅袍子那麼大。這樣掛著組玉佩,走起來清越鳴響,體現了有閑人的雅致。玉象征著君子的道德,老百姓是沒資格佩玉的。)
管仲和公子糾一夥以為小白被射死了,感覺勝券在握,於是慢慢溜達——他們乘坐的木軲轆車硬要快跑起來,也很顛屁股的,即便有真皮的坐墊,其顛的程度,也相當於騎著自行車下樓梯。等溜達到臨淄,屁股雖然舒服了,眼卻傻了,發現小白已經由鮑叔牙張羅著,在國、高等世卿擁戴下,於公元前685年,當了齊國的總負責人了,他就是後來春秋第一霸主齊桓公。
管仲和公子糾氣急敗壞,就求助於魯莊公。魯莊公以前受夠了大舅子齊襄公的氣,齊襄公害死了我的老爸,這回大舅子一死,他很想趁亂撈點政治資本,如果把公子糾塞進君位去,將來就可以間接控製齊國了。
魯莊公答應幫助公子糾,於是親自指揮戰車,在臨淄西南城郊的乾時,跟以逸待勞的齊桓公部隊鬥了一仗。結果魯莊公大敗,被敵人追得跳了車,他的駕駛員繼續開著他的戰車把追兵誘上岔道,一氣狂跑,最後路越跑越細,卡在亂石裏動不了了。追兵來到,駕駛員和車右束手就擒,摘下捂得嚴嚴實實的皮帽子,這倆俘虜嘿嘿還笑,細看,卻不是魯莊公。
魯莊公一瘸一拐往曲阜老窩逃,半路上坐公共汽車(驛站傳車),回了曲阜。隨即就得報說齊桓公一路跟蹤追擊,渡過汶水,把汶陽之田給搶去了。魯莊公新敗之餘,也沒辦法,為了汶陽之田,從此齊、魯正式交惡,你爭我搶,鬥個不休,也顧不上祖宗輩的老幹部友誼了。
注:汶水、泰山在山東中部,是齊、魯的南北分境線。汶水應該在泰山南麵,據清人姚鼐《登泰山記》,他在泰山頂上看見了汶水,那麼,汶陽之田應該就在那裏。幾年前我去泰山,從頂上瞪了半天,也沒看見什麼河,冬季的原野沉寂幹涸。
齊桓公首戰告捷,飄搖不定的君位覺得還不夠牢靠,就派使臣問魯莊公要人,要魯國殺掉威脅國家安全的公子糾和管仲,以除後患。魯莊公和一群驚弓之鳥的大臣們討論,覺得齊桓公新上任就這麼得眾,咱為了外人玩命鬥下去不值得。魯莊公派軍隊往公子糾的駐地菏澤,去殺公子糾,以息齊桓公之怒。
公子糾狐疑不定的親兵比畫了幾下就四下潰散,公子糾像一隻被拔了毛的雞,死於非命。他的手下人召忽發了一通忠臣不事二主的感慨,自殺殉主。而當初把事情搞壞了的管仲哥哥,卻不肯自殺,寧肯當俘虜。他說:自古有死臣也有生臣。我誌向遠大,雖然不死,也和召忽異曲同工。
管仲主動鑽進木籠囚車,當了俘虜,運到魯莊公階下。管仲從前當過兵,扛過槍,下過海,經過商,是個有辦法的人,當時已經小有名氣,魯莊公的大臣施伯建議留下管仲輔佐魯國,如果管仲不肯,就殺了管仲,也不要叫齊國得到他,否則他會幫著齊桓公壓倒我們。
剛要任用管仲,齊國使者就跑來了,說:“管仲射過我們桓公一箭,桓公非親手射他一百零八箭才痛快。請把管仲交給我們,拉回去領死!”
於是,魯莊公按照中庸哲學采取了事後證明非常愚蠢的做法,不留管仲也不殺管仲,把他引渡交送齊國處理。
木籠囚車裏的戰犯管仲一路顛簸著,向北方走去。管仲坐在木籠車裏,穿過兩側的木欄,看著外邊自由的世界,蝴蝶在飛舞,外麵正是殘秋天氣。聲勢浩大的秋天,占據了山東原野。管仲的命運就像白雲,寫在天空的字裏行間。也許他會有美夢成真的意外境界,但那何其柔弱,不堪被言辭說破。
管仲的擔心不是來自齊國,而是來自魯國。齊國那裏,有他的好朋友鮑叔牙接應著。鮑叔牙是他從前做生意的搭檔,商人懂得分散投資風險。倆人約定:一個去保公子小白,一個去保公子糾,不論誰保的主子繼承君位,都要提攜對方做官。這樣倆人都能當上官。所以,如今的鮑叔牙已經在臨淄城裏給管仲預備了一頂宜人的“烏紗帽”。
管仲最擔心的卻是魯國。假如魯國人一旦後悔,派人追殺上來,自己就隻能坐等領死了。於是管仲就運用心理學知識,親自作詞作曲,編了歌,教給押送他的步行的士兵們唱。管仲在木籠中唱,士兵在下邊和,邊唱邊走,腳下生風,不覺得疲勞了。而且管仲編的這歌節奏還挺快的,士兵按照他這節奏走,走得賊快(像賊那麼快)。
秋季的山東原野,一隊北向的車隊蜿蜒而行,伴著它的,是路邊成叢怒放的狗尾巴花,彌望滿野,如火如荼,搖曳飄揚於遠古的風中。
冬天就要來了,春天還會很遠嗎?管仲走過那一串串背時的路,像出口轉內銷的退貨,被木籠囚車運回故鄉齊國。
到了齊國,輔佐齊桓公奪位的大紅人鮑叔牙,按照從前的約定,把木籠囚車裏的管仲釋放出來,修整好他刺蝟一樣蓬勃的胡子,穿上袍子,戴好冠,推薦給齊桓公,要求齊桓公拜這麼個舊日冤家為卿。
既然大紅人說話,齊桓公總得給麵子,說:“好吧,我來見見他。”
鮑叔牙說:“對於管仲這樣的大能人,您得沐浴三次,不吃豬肉,遠遠到郊外迎候,人家才有情緒對您講治國安邦的大道理呢。”
齊桓公閑著也是閑著,權當演戲,照辦之後,把管仲裁到朝堂上坐好,然後就聽管仲說了。管仲射箭不行,說可是一絕,他滔滔不斷,江河直下,先從四維不張講起,適時提出禮義廉恥理論,要男的走馬路左邊,女的走右邊——不能再搞齊國的性亂倫了,又強調士農工商都要搬鋪蓋卷住在一起,不許串幫,隨後是征稅和征兵,軍政合一、足食足兵,加強食鹽管理國有化,鑄造統一貨幣,破除官職的宗族世襲,麵試任用布衣賢能,都是國家大計,大談特談,最後收尾說富國強兵以後,再高唱尊王攘夷的戰略口號,實現一代霸主的宏偉目標。
齊桓公覺得太離譜,就推搪說: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寡人可不敢妄想當霸主啊。
齊桓公好色,倒是事實,據說這位三十一歲的鑽石王老五最喜歡光著身子坐馬車,跑在臨淄市場裏載著婦人一起交配,在陽光照耀下徐徐脫下對方裙裾,一起makinglove(做愛),估計這種出格行為在當時不重周禮的齊國是非常另類非常酷的。
齊桓公和齊襄公、文薑、宣薑,都是一個爹生的,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嘛。他們在性生活方麵都一樣,都繼承了齊地東夷族sexliberation(性自由)的古風。[注釋2]
齊桓公一說自己好色、不務正業,管仲連忙編了一大套道理忽悠他,意思不外乎請齊桓公徹底放棄權力,讓我這個大賢當國,我撒開了施展,您再荒淫酒色,也可以當一代霸主。
齊桓公沒轍,就由著管仲去建設新時代吧,采取大撒把政策,自己退到二線單抓婦女工作。管仲又跟桓公要條件,說,人輕言微,疏不間親,我是卑賤的布衣出身,沒有政治資本,別人不理我這套啊。於是齊桓公給管仲蓋起了大房子,把臨淄城裏的“市”(都城裏要有一處集中的“市”,是商品交易區,四麵有圍牆)稅收的三分之一都發給管仲當工資,管仲成了國家第一號暴發戶後,又怕被世卿老貴族看不起,就要求齊桓公給他尊號,齊桓公就特別尊稱管仲為“仲父”,就是幹爹或者二叔的意思。這位幹爹曾經拿齊桓公的肚臍當箭靶子射,但齊桓公肚量闊大,要求全國人都講避諱,不許說“夷吾”這兩個字,因為這是我幹爹管仲的字。齊國的世卿老貴族們都大喊晦氣。
據說有一次,一個官向齊桓公請示事情,桓公說:“去跟仲父說去。”又一個官來請示事情,桓公說:“找仲父去。”一連三次,都是如此。旁邊的倡優說:“什麼都找仲父去,當國君可真容易啊。”齊桓公說:“我沒得到仲父時很艱難,已經得到仲父以後,為什麼不變容易呢?”
君主的要務在於建立自己的權威,而他如果做臣子分內的事情,做得好做不好另說,反倒降低了自己的權威。他應該做選用人才、製定大戰略的事,如果事必躬親地做臣子職責範圍的事(比如像諸葛亮那樣二十軍棍的案子都親自審),他反倒沒了權威。並且,臣子也無處措手,隻好完全聽他指揮,以按他的要求辦來苟免於責任,於是屍位素餐,失去積極性。
一切權力都有了,萬事都具備了,齊桓公什麼都答應了,生米就要煮成熟飯,人民就要擦亮賊眼,管仲再幹不好就沒法向董事會交代了。
時年管仲四十多歲,商人出身的他不光能吹,也還真能幹,充分發揮他的經濟學研究特長,齊國臨海,有漁鹽之利,管仲就獎勵捕魚煮鹽以及冶銅,鹽銅國家專賣,掙了很多外快。一般聖人都崇農抑商,管仲卻鑄造貨幣,幹預糧食市場,扶植萬元戶。
富國之後,外國人必然會慕這裏的富裕移民過來,於是人口增加。人一多,就可征發出更多的士兵。於是管仲指定每家一人預備當兵,五家就是一伍,八個伍設一個違,十個連組成一個旅,五個旅是一個軍,全國分j軍,這三軍兒郎平時各在其家,平時種田作業,每年以打獵形式,搞春秋兩次全國範圍軍事演習。一夕有警,全國皆兵。每五家的“伍”人,都是一個胡同長大的,從小玩在一起,長大住在一起,祭祀祖先時互相饋送祭禮,死喪時互相吊慰,同災同福,此唱彼和,感情深厚,所以可以拚命共同對敵。夜裏作戰,聽到彼此聲音不會亂伍;白天作戰,看到對方容貌就互相認識。總之這是一種征兵製,征發出去打兩場仗,回來接著當老百姓種地守業。而後代流行的是募兵製(因為後代土地兼並,很多農民依附到豪強家裏和名下,征兵就征不上來了,於是搞募兵製),就是國家花錢招募人為兵,且是專職幹這個,算是常備軍。相比而言,征兵製比募兵製更好,因為他征到的人更樸實、更團結、更忠誠,也更愛家愛土。而募兵得的都是破產的流浪漢和浮滑分子。春秋時代,各國都是征兵製,這樣還可以減少國家專門養軍隊的費用。不過,征的時候,不能耽誤農時,別趕上農忙的時候。
管仲這個階下囚,成為齊國的執政官,這是齊桓公任用布衣,首開了先例。而春秋時代的諸侯們,都是以君族或其他知名家族的子弟世代為卿大夫,管仲屬於例外。齊國最有名的世卿,是國氏和高氏,在建國時候由周天子委派來了,世代為卿,到那時都傳了四百年了,管仲對他們也保持尊重,雖然執政,但管仲隻是下卿,國、高是上卿。
齊桓公能任用自己的仇敵並且出身卑微的人執政,顯出了高度的肚量,這對齊桓公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國、高這樣的世卿勢力大,長期留學在外回來的齊桓公容易被他們挾製,而任用管仲這樣的新人,沒有根基的,也不會威脅齊桓公的君位。至於管仲本來侍奉齊桓公的競爭對手公子糾,如今在主子死後,沒有殉死,或者至少隱居不出,而為敵對方效力,這算不算“不忠”,其實是個無聊的問題,大家可以自己爭論吧。
五
大話吹出去以後,嘿,還真對得起這一張臉,在管仲治理下,齊國解放思想,國力大增,軍事力量達到三軍規模,每軍編製一萬人。征發這麼多軍隊,就得開工,齊國的軍事機器開足馬達,像絞肉餡一樣在齊桓公時期總計絞掉周邊三十五個小國領土(據《荀子》說),成為東方超級大國。管仲給這個一度隻會縱欲享樂的爬蟲樣的沒誌氣的國家,帶來了天翻地覆的騰達變化,使它最終成為春秋大地上的第一隻恐龍。不過,管仲在齊國主持政府工作之後的第一次大型軍事行動,卻是大丟麵子。
齊桓公即位次年,公元前684年,齊國為了報複去年魯國協助公子糾奪位的宿恨,就發出三百輛戰車,掠過泰山西南行軍兩百公裏直逼魯國北境。
魯莊公新敗之餘,不敢力戰,軍隊扛著大戈,向內地收縮,將主力軍約三百輛兵車,結集在一個叫長勺的地方,距離都城曲阜很近,曲阜城裏一片恐慌。
魯莊公打算迎戰,而不是請和。
這時候,一個士人,名字叫曹劌,想求見魯莊公。士人,在東周,是一種介於公室貴族和一般國人之間、說高不高、說低不低的階層,類似於穿著長衫而站著喝酒的孔乙己先生。具體來講,世卿大夫家族中孽枝子弟,沒有獲得繼承權的,傳下來,就成為士人。這個“士人”跟後代的“士人”概念還不同,後代的士人專指知識分子,念書考舉人的,類似孔乙己。而春秋時代的士人,文武全修,並且武還是主要的,打仗的時候,充當很有麵子的戰車兵。後來孔子辦學之後,士人開始更側重於念書,到了戰國,士人更多是出謀劃策,列國奔走做說客,或者百家爭鳴地亂吵吵,總之偏文一些了。到了後代,就越來越文,終於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出門就坐轎,吟詩作賦,考舉當官。但春秋時代,文武不分家,卿大夫也是文武不分,居則議政,出則領兵,卿本身也是帶兵的將(甚至春秋時代就沒有“將”這個字,因為文武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