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的神農氏長大以後,看上去並不像牛魔王那樣粗暴,其實他是極具仁慈、極具愛心的。他最大的愛好就是拿了一根棍子,在西部的黃土高坡上考察野生植物,是個十足內向的家夥。
神農氏尋找各種能吃的東西,饑渴的樣子跟後來的西北地區鬧饑荒時候挖樹皮的人一般無二。神農氏遍嚐百草的果實,察悉酸甜苦辣的滋味,留心可以種植培育的品種。最可惡的是,那些味道好的,往往是能毒死人的,以至於我們的神農氏創下一天中毒七十二次的紀錄。終於他的真誠感動了上蒼,天上下起了粟子雨,劈裏啪啦落穀子,神農把這些好玩意兒撿回去種植,就形成了粟、黍之類的小米。
事實上,除去傳說的成分,我們知道小米是從狗尾巴草培養出來的。當時人們除了打獵,也采集植物和莖葉和種籽拿回家來煮著吃,一些意外的原因使種籽丟落地上,次日的一場清雨過後,種籽冒出了嫩芽,啟發了人們種植的夢想。
農業,就這樣在一個“采集狂”的推動下啟蒙了。
七千年前的神農氏是怎麼種地的呢?每到秋天,草幹木枯,西風乍起,正是放火的好時候。神農氏就帶著他的哥們姐們、男女老少出門了。他用口齒不清的原始語言,指揮人們躲到安全的地方,然後就順風放火了。神農氏打開陶瓶,倒出火種,蹲下將幹草引燃。火就像一個貪吃的漢子,沒多一會兒,就把枯木荊棘吃了個精光。然後,神農氏招呼大夥出來,掄動石刀石斧,砍掉殘餘的焦木,露出赤裸的土地。而厚厚的草木灰成了天然的肥料。
等到春天,神農氏再次出動,幾個人並排在一起,各持尖木棒,用尖木棒刺入土中,然後互相配合用力,一下子翻起一個大土塊,然後大家一起向後退一步。女子們則麵對男子,向前跪在地上,拿小木棒打碎土塊。再後麵的小孩,則用手把土搓碎。然後大夥七手八腳,把神農氏采集回來的狗尾巴草的種子塞到土裏,像是給土地行賄,把碎銀子塞進土地的口袋,等待土地的回饋。
就這樣,神農氏辛苦了一天,翻地播種兩道工序完成,到了晚間,就回到家裏休息。他的家就是一個“坑屋”,當時最流行的。神農氏鑽進坑屋,順著台階爬下去(從坑屋的坑門口到坑底有幾級台階的),坑裏首先迎接他的是火塘。坑屋取暖和做飯是用這火塘,在靠近坑門口的地方。火塘是一個圓的淺坑,裏邊放著幹柴枯木,坑邊上用三塊石頭做成架子,可以把陶罐坐在三塊石頭上,煮肉吃。
神農氏的炊具和餐具已經初具規模,杯、碗、盆、罐子、瓶子一應俱全,還有缽子,所謂缽和碗有區別,碗口內收就叫缽。碗口上還用指甲扣出魚鱗樣的一圈紋路,燒製成形,這是當時最前衛的藝術品。
神農氏與他的室友們圍繞著火塘席地而坐,屁股下麵墊著樹皮、鬆毛、獸皮和雜草等純天然無輻射的“坐具”。睡覺前,大家要把火塘附近的地麵燒熱,然後趁著餘溫,臥於熱地上睡覺,這叫作“炙地眠”。火塘的火慢慢地乏了滅了。但火塘邊上有古代的打火機,就是一個製作精巧的陶罐,裏邊放著特殊的植物,帶著火星,是保存火種用的,呈密閉狀態,用的時候,倒出一些火來。這個小陶罐是古代的火柴盒,就放在火塘邊的灰裏煨著。
而神農氏在睡覺前,還要趁著日夕的餘影,幹些homework。他拿出尖木棒,就是白天他拎的那東西,把這東西放在火上,燒那木棒的尖端,以增加它的硬度。神農氏想了想,把坑屋裏的一根野獸犄角拿起來,套在這尖木棒的的尖端。這樣它使用得更長久些。神農氏為自己的發現興奮不已,決定以後叫同伴們都用這個辦法。
神農氏又覺得,尖木棒再堅固,效率還是低,因為它刺土和翻土的時候,施力隻有一個點。神農氏認為用雙叉的木棒掘地可以更快些。於是他又爬出坑屋,找來的一些帶叉的木棒,一番加工,終於做出了幾隻雙齒的尖木棒。(後來這東西被叫作雙齒耒,大禹治水用的物件就接近這個,隻是齒更寬,從漢代畫像石圖片上看。)
月亮升上來了,太陽已經轉移到美洲那邊去了。神農氏望著皎潔的月光,暗綠的森林。在這樣的不眠之夜,他癟著肚子,撫摸著手中的“農具”,用有限的智慧,思索著無限的未來。
日升月落,秋天又到了。田野裏滾動著金黃的穀穗,等著神農氏的人們來割腦袋。神農氏於是和男女老幼們再次走向田野,手持石鐮,向大地母親討回公道。他們隻割下穀穗,而秸稈不要,放火燒掉,作為預備給明年使的草木灰。
這也就是完成了刀耕火種的一個周期,而種下的狗尾巴草,經過進化,就變成了“粟”。這樣使用的田地,過幾年肥力就差了,於是神農氏和人們就換個地方,把這裏拋荒,等荊棘野木長得多了,未來再燒了種地,肥力就好了。
四
七千年前偉大的神農統治的時期,坑屋和衣服得到了普及,一年兩季的概念被明確,農耕技術已經啟蒙,人們勞動之餘就閑著,玩最古老的玩具——陀螺,抽得它嗡嗡直叫。據魯迅回憶,當時還出現了“杭育杭育”派的文學家,在扛木頭的時候唱詩來的。
平時,人們有什麼事就刻在木頭上,或者記在繩子上,大事打大結,小事打小結,掌握了這個,就算大學畢業。
另外,據無政府主義者“莊子”先生報告,在神農之世,人們“臥則居居,起則於於,民知母不知其父,與麋鹿共處,耕而食,織而衣,無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也”。這是莊子向往的太平盛世。剛好和現在人的感覺相反,道家的莊子崇尚本真淳厚,他認為曆史是不斷退化的,人類最好的境界,就是在神農那個時代,後來就越發毀滅,沒有樂趣和可取了,所以莊子取法先王,向伏羲神農學習,而且學起來是那樣絕望,不抱能學會的奢想。
神農有什麼好呢,他那個時代比現在慘——七千年前的人,一天才吃兩頓飯。大約早上起來以後吃一頓多量的早餐,下午五點來鍾吃簡單的午餐。此後,太陽下山就睡覺了,跟現在的農村一樣。那時候甚至用不著點燈,燈具是到了四千五百年後的春秋戰國時期,隨著青銅的使用,生產效率提高了,可幹的事越來越多了,晚上也要幹活了,於是才要點燈了,也才有必要吃晚飯了——每天吃到了三餐。
吃飯少一頓倒沒關係,七千年前還沒有炒菜的鐵鍋,而陶器傳熱慢,是不能炒菜的。所以神農先王及其子民們,吃的都是小米粥與菜、肉混在一個罐子裏煮出來的糊糊,像豬吃的東西(不好意思)。罐子架在火上煮,一旦沒留神,就煮得焦糊了,所以必須專人攪動,防止糊鍋底。攪得厲害了,一不小心,手裏的骨鏟還把陶罐弄打了。
這樣喝稀飯是很容易就喝膩了的,想吃點幹的嗎?那就要在陶罐下邊挖些孔,裏邊放上米,把這個帶底孔的陶罐坐在沸騰的一個陶罐上,用下邊陶罐的蒸汽,去加熱上邊陶罐,也就是蒸了。這種設備後來做成了連體的,叫作“甑”,它可以蒸飯,也可以蒸魚,蒸植物塊莖(如古代白薯)。我們可以管這個叫作飲食界的蒸汽革命,但神農氏為什麼沒有悟出“瓦特的蒸汽機”從而製造古代火車呢?隻怪當時沒有金屬啊,這是七千年前最鬱悶的事,冶煉金屬需要一千度,當時的人弄不出這麼高溫度。而燒陶隻需要六百度。
沒有金屬就有很多不便,比如你的指甲長長了,沒有剪指甲刀,你隻能用牙去咬,或者到岩石上麵,把指甲磨平(跟老虎一樣)。如果你想做一個獨木舟,你很難用石器把一根大樹挖空,你必須先在木頭上燒火,燒掉一層,用石器刮掉一層木炭,再燒一層,再刮。燒大發了,就把“船”整個燒了。砍樹也是這樣,石器和火要配合一起用。現代南美洲土人用石斧砍倒一棵樹,需要兩個月的時間,邊砍邊用火燒,而如今我們用鐵斧砍伐,隻需一小時。
由於砍樹太麻煩了,當時的人死了就沒有棺材住,隻是席子和樹枝覆蓋,放進方坑裏。最了不起,給方坑加一個木頭蓋子,這個蓋子往往是原木拚成的,沒有刨平。在上麵也不起墳頭。不過小孩子好,小孩體積小,死了就放在陶器的甕裏埋著。甕底下還要有一個小孔,供靈魂跑出來,重新投胎去。
如果一個喜歡喝茶的人,喜歡吃辣椒、喝酒、抽煙的人,跑到七千年前的先王時代去,那就等於自投死路,除非他戒掉這些嗜好。不過他也許能喝得酒,因為酒是起源於放餿了的飯,當時放餿了的飯倒是蠻多的,所以有酒!怎麼從餿飯中喝到酒呢,這就要把飯濾出去。出土的濾酒器就像一個茶壺,一頭把“餿飯”倒進去,壺中間擋了個豎立的篩子,酒水就在另一頭湧現彙聚了,可以倒出來喝。(在荒島上可以學用之。)
喝酒可以用陶碗,但這麼沉甸甸的泥罐子,神農氏和他的哥們坐在地上抱著它喝,很不優美,所以一般用輕便的木碗,可是木頭容易糟爛,七千年前的人就給它塗上天然植物漆,是最原始的漆器。飲酒,是窮富階級開始分化的標誌。
七千年前的人,還討不到老婆。不過這樣也好,你可以有很多“老婆”——當時流行狂歡party。
選定特別的好節氣,比如春分,神農氏組織大家到郊外什麼美地方,溫泉邊上,搞節日大狂歡。一些青春少年,帶上他們的野蠻女友,以及附近村子,認識和不認識的男男女女,都到野外野炊。吃飽喝足就開始野合,一幫男女脫掉衣服,坐在水池裏嬉戲,遇上互相中意的,就上岸去男歡女愛。一幫男女趴在水池邊上幹事,互不幹擾。各對情侶雖近在咫尺,皆互不妨礙,各行其素,甚至可以互換伴侶。這是舊、新石器時代的郊外野合,作為習俗一直不同程度地保存下來,到了大周朝,這都是《周禮》上規定的全民活動,地點往往選在桑林。古代的桑林,就像現代的“紅燈區”。直到清朝乃至近代,我國雲貴地區的瑤族、布依族、苗族等,都有這樣的習俗,甚至現在也有,你努力去找找看。不光中國,世界各地也都能找到這樣的例子。(少兒切勿模仿!)
這種在郊外的“歡樂穀”(HappyValley)裏的集體野合,是遠古先民在不知婚姻為何物時,為了解決性需要和傳宗接代,必然的出路。當時的人們失去了老婆的一棵樹木,卻得到無數情人的大片森林。
總之,七千年前,除了“歡樂穀”野外party以外,同時,男生還可以直接去女生家裏睡覺。而今這樣的古風,仍然在淳樸邊遠的地區可以找得到,即所謂的“走訪婚”,如雲南瀘沽湖畔的永寧納西族,就是女子不嫁、男子不娶,但是在勞動、集貿、娛樂等場所,男女隻要認識了,雙方願意,男子當晚就可以到女方單獨房間中過夜,次日天明,男子辭歸。故每日清晨,各村落之間的道路上,來往者盡是青壯年男子(互相還打招呼呢)。
這種“走訪婚”和“郊外野合”沒什麼差別,男女暮合晨分,來去自由,每位女子可以和他族許多男子保持性關係,反之,男子亦然,所以往往難以確定孩子的生父。男女並不共同生活,甚至連早餐,男方都得回本族就食,所以這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結婚”。生出的孩子也是隨母方撫養。媽媽和孩子都不離開本族,一直到死。這是新石器時代母係氏族的特征。
走訪婚,男女暮合晨分,來去自由,主要是為了解決性苦悶,所以對長相、學曆、體格、年齡、家庭背景、心靈都不挑剔,往往一兩個月就要換一個partner。一個女孩同時擁有幾個、十幾個partner,是常事。因此,弄出孩子來,難以確定其生父是誰。因為沒有爹,所以敷衍出伏羲、神農的“巨人腳印”等說法。
蒙古族阿拉善旗今天也有這樣的“走訪婚”遺俗。老人把姑娘嫁給一種器物,以馬鞍或火鉗為丈夫,事後姑娘就可以和不同的男子交往,在家接受走訪,生下孩子歸女方家。
七千年前的時候,女人仍然是社會主導力量,種地主要是女人,因為農具初級,屬於粗放淺耕,女子就能幹。此外,做衣服、製陶器、生孩子這些大事和高科技產業,都是女人來抓,貢獻大,男的特崇拜女的。男人隻千千打獵的事,沒什麼利潤。所以當時女人頂了四分之三的天,當時是母係氏族社會。母係氏族社會,男女平等,甚至女的更占主導,跟人發生性關係,不認為是自己吃虧,郊外野合和“走訪婚”裏,女性是主導者。當時的女孩子也比男孩子金貴,從出土的棺材看,女嬰睡的棺材(是甕)比男孩的甕要漂亮、舒適、寬敞得多。
現代的女孩也許會說,這沒什麼了不起,我也是這樣的,我天天去酒吧,我也沒個定數。但七千年前的神農時代,她是一輩子如此的,一輩子沒定數的。
“我們永遠不結婚,好嗎?”她對她的時任男朋友說。
一輩子不結婚,但她卻獲得了一輩子的自由!她會靠著去歡樂穀或者去哪裏尋找短期性伴侶而同居“走訪”的辦法,來一截一截地度過自己的美麗人生!
因為沒有固定的夫妻,所以墳墓裏也是單個單個埋的,沒有夫妻合葬。單個的墳越來越多了,往往還要進行大掃除,把他們骨頭全挖出來,進行二次葬。二次葬的時候,所有的男人骨頭葬在一區,所有的女人骨頭葬在一區。總之,沒有個體家庭和夫妻家庭概念。
試想一個社會沒有家庭,那該多麼隨便也無拘無束啊。你愛怎樣花心都沒有人會指責你是大蘿卜。郊外野合、走訪婚,這都是當時人的能事,但這都不能算婚姻,隻是很多的一夜情罷了。七千年前的社會就是這樣開放的。
開放也是要有代價的,色字頭上一把刀。七千年前,孩子們的死亡率占到死亡人口的三分之一。他們死掉是因為他們的年輕媽媽也死掉了——有一半的女性死在了二十幾歲花季,這是早婚早育帶來的惡果。當時女孩普遍懷孕年齡在十五歲左右。過早的婚育導致女性發育係統的紊亂,未老先衰。過多的性生活成了女孩的催命符。七千年前的人,男女平均壽命在三十二歲左右(最小的一兩歲,大的五十多歲)。男人的平均壽命反倒比女人要長。這個數據一直保持了幾千年沒有大變化。
五
刀耕火種,隻是在播種和收獲的時候忙一陣。七千年前的人,平時是不是就很閑了?
不是的,千萬不要以為種了莊稼就傲氣起來了,事實上,神農時代的莊稼是不能太過指望的,一群大象在上麵跑一跑,跳跳迪斯科,莊稼就全完了。所以平時也要工作,這個工作就是“采集”。
采集主要也是女人的事業,采集的人需要拎著根棒子(一頭削尖),到處亂走,就像撿垃圾的那樣。神農氏嚐百草的故事是當時人工作的剪影。
這根削尖的木棍,雖然簡單,但用處很多。當你遇上野菜,比如蕨菜和野蔥,就用這根尖木棍把菜挖出來,木耳香菇以及古代白薯(芋類塊莖)也要用它挖。樹枝上也有財寶,大自然慷慨提供了李子、山丁、野櫻桃、桃子,舉起棍子就可以打下來。
掏鳥蛋以及野雞野鴨的蛋,也是一件樂事,你可以拿著棍子在河邊草叢裏翻,鳥被驚跑了,一下子出現幾十枚光燦燦的鳥蛋。螞蟻的蛋也是高蛋白,不管是樹幹裏的螞蟻巢還是土壘裏的,都可以用棍子把它們掘出來。
當你遇上馬蜂窩的時候,你就在棍子上麵拴上火把,舉著燒死窩裏的馬蜂,再敲它下來——蜂蜜,是非常好的煮肉調料,古代的嬰兒奶粉。馬蜂窩如果在樹洞裏的,就用煙熏,熏死它們以後,拿木棍把它挑出來。這個棍子簡直就像丐幫的打狗棍一樣寶貝。
如果是男女搭配,就更加幹活不累,你作為男孩在前邊吸引馬蜂的攻擊,後邊女孩就拎著棍子上去紮蜂窩。並且你把采來的各種野菜,都交給她的筐子裏保管。
很多野菜當時吃是有毒的,她把菜們帶回家,要擠去葉汁或者曬幹,然後煮,煮的時候不斷換水,使苦味淡下去,最後裹在小米飯裏吃。對於植物的塊根,她會用杵臼搗成粉末,積累好幾十斤,這是古代的奶粉,餓的時候,衝水泡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