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兩宋三百多年,儉修衙署、少修衙署,逐漸形成為仕宦者的普遍觀念。我們看宋人撰寫的重修衙署一類文字,大多要強調原先怎樣破敗,以及重修工程毫不騷擾民眾雲雲,一種惟恐被人指責的心態,很自然地流露出來。
明朝定製,天下衙門統一模式,卻有很多衙署無力達標
明代的衙署修建,大抵有以下幾個“看點”可述。
其一,各級衙署的基本結構、建築規模和修繕標準,都須恪守建國初期以詔令形式頒布的“規式”,也有稱“法式”或“製度”的。這些規式,隨後又為清朝所沿用。今山西、河南、江西等地,都有一些明清州縣衙署建築的遺存,有的還開辟為特色旅遊的景點。都去參觀一遍,馬上能感覺到天下衙門一個樣。
其二,“規式”有限定,達標無要求。就好比現在有個處級單位可買寶馬車的規定,但並不要求你非得坐寶馬,經濟能力不夠,可以先將就坐桑車嘛。事實上,明代的地方政府,特別是州縣級衙署,大多是在毀於戰火的元朝舊治上重建的,始創時都因陋就簡,往往要經過上百年時間內多次增修擴建,才能達到規製。《嘉靖江陰縣誌》卷一介紹縣署建設的經過:洪武元年(1368年)始建,宣德五年(1430年)增建一次,到弘治八年(1495年)再加繕葺,這才可稱“製度大備”。更有因經濟能力限製而始終未能達到規製的,如曆任上元、宛平知縣的沈榜曾抱怨說:南京的上元和北京的宛平是同一個級別的京畿首縣。上元的衙署俱照國初所定規製建造,“基度崇廣,木石攻堅”。宛平呢,自永樂遷都北京到萬曆壬辰(1592年),近二百年時間了,其公署規製遠不能同天下第一縣的地位相稱:占地麵積太小,大堂之後不過數尺就是知縣辦公室。後廨(即知縣及家屬住房)僅一套,曲直不齊,且與民房比鄰。其他如糧馬縣丞、軍匠縣丞、管屯主簿及典史等幾個官佐的官邸,都與市民聯牆,聲音可通。吏員宿舍無專用地皮,就在各官邸之間見縫插針,所以大部分吏員都借居民房。“顧不知創自何時,何所遷就,而因陋就簡、粗備如此也!”不僅是奠基時因陋就簡,往後也一直缺乏改善達標的條件。沈榜自述,他於萬曆十八年(1590年)七月來宛平接印時,庫存僅五十二兩銀子,而等著支付的各項款子即達四千多兩。看來,財政窘迫應是沈榜及其前任們安於現狀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三,無論財政支出預算或基本建設立項,衙署修建都被列為“不急之務”,甚至連中央政府的辦公機構也受同樣對待。比如,永樂十九年(1421年),明朝首都從南京遷到北京,但五府六部及其他寺監等中央部院的辦公樓,沒有新蓋過一間,“皆因舊官舍為之,散處無序”。其中掌管外交和朝貢事務的禮部,及其隸屬機構會同館(國賓館),因為有個大明朝的體麵問題,實在感覺尷尬,這才於宣德五年至六年(1430~1431年)率先建成禮部和會同館。其餘吏、戶、兵、刑、工各部,五軍都督府,以及都察院、鴻臚寺、欽天監、太醫院、太常寺、通政司、錦衣衛、大理寺等,都要到正統七年(1442年)以後,才開始陸續興建。
上個世紀40年代,單士元和王璧文先生曾遍采《明實錄》、《明典彙》、《明會典》等史料,編成一部內容豐富翔實、厚達25個印張的《明代建築大事年表》。該年表將衙署、倉庫、監獄、企業、學校、養濟院等財政撥款單位合為一編。筆者無意中發現政府對學校建設的重視遠遠重於衙署。比如,首尾三十一年之洪武期間,府州衛縣的學校新蓋或重建了674所,同一時期的地方衙署工程隻有26個。再如永樂期間,府州衛縣的學校蓋了97所,地方衙署工程隻有5個。宣德正統時期,京朝衙署全麵興建,從中央到地方,總計有55個建衙或修衙項目,但還是比不上同一時期的學校興建或重修項目共159個。走筆至此,自然會聯想到媒體上關於“豪華衙門”與危房校舍的對比報道,真不知說什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