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告子上(二)(3 / 3)

今有場師,舍其梧檟,狀其樲棘,則為賤場師焉。

趙岐曰:場師,治場圃者。場以治穀。圃,園也。梧,桐;檟,梓,皆木名。樲棘,小棗,所謂酸棗也。言此以喻人舍大養小,故曰賤場師也。

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也。

趙岐曰:謂醫養人疾,治其一指,而不知其肩背之有疾,以至於害之,此為狼藉亂不知治疾之人也。

朱熹曰:狼善顧,疾則不能,故以為失肩背之喻。

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

趙岐曰:飲食之人,人所以賤之者,為其養口腹而失道德耳。如使不失道德,存仁義以往,不嫌於養口腹也。故曰口腹豈但為肥長尺寸之膚哉?亦以懷道德也。此章指言養其行,治其正,俱用智力,善惡本曆,是以君子居處思義,飲食思禮也。

朱熹曰:此言若使專養口腹,而能不失其大體,則口腹之養,軀命所關,不但為尺寸之膚而已。但養小之人,無不失其大者,故口腹雖所當養,而終不可以小害大、賤害貴也。

注釋

①梧檟:梧桐和山楸,兩者都是良木。

②樲棘:即酸棗、荊棘。

③狼疾:即狼藉,混亂的樣子。

④口腹:吃喝。適:同啻,隻,僅。

譯文

孟子說:“人對於自己的身體,每一部分都愛護。每一部分都愛護,每一部分就都會受到很好的保養。沒有哪一寸肌膚不愛護,就沒有哪一寸肌膚不保養。因此用來考察養的好不好的方法,難道還有別的嗎?隻不過是看他關注身體的哪一部分罷了。身體有貴重的地方,有不起眼的地方,有大的地方,有小的地方。不要因為小的地方而損害大的地方,不要因為不起眼的地方而損害貴重的地方。保養小的方麵的就是小人,保養大的方麵的就是君子。現在有個花園的園藝師,放棄了他養的梧桐、山楸,而去培養酸棗、荊棘,那這就是個劣等的園藝師。為了養護一個手指頭而不知道損害了肩膀、後背,這就是一個頭腦昏亂的人。講究吃喝的人,人們會瞧不起他,因為他為了小的方麵而損害了大的方麵。如果講究吃喝的人沒有大的損失的話,那麼,吃喝難道僅僅是為了尺寸肌膚的保養嗎?”

公都子問曰:“鈞是人也,或為大人,或為小人,何也?”孟子曰:“從其大體為大人,從其小體為小人。”

趙岐曰:大體,心思禮義。小體,縱恣情欲。

曰:“鈞是人也,或從其大體,或從其小體,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此為大人而已矣。

趙岐曰:孟子曰:人有耳目之官,不思,故為物所蔽。官,精神所在也,謂人有五官六府。物,事也。利欲之事來交引其精神,心官不思善,故失其道而陷為小人也。此乃天所與人情性,先立乎其大者,謂生而有善性也。小者,情欲也。善勝惡,則惡不能奪之而已矣。此章指言天與人性,先立其大,心官思之,邪不乖越,故謂之大人也。

朱熹曰:官之為言,司也。耳司聽,目司視,各有所職,而不能思,是以蔽於外物。既不能思而蔽於外物,則亦一物而已。又以外物交於此物,其引之而去不難矣。心則能思,而以思為職。凡事物之來,心得其職,則得其理,而物不能蔽;失其職,則不得其理,而物來蔽之。此三者,皆天之所以與我者,而心為大。若能有以立之,則事無不思,而耳目之欲不能奪之矣,此所以為大人也。範浚《心箴》曰:“茫茫堪輿,頫仰無垠。人於其間,渺然有身。是身之微,大倉稊米,參為三才,曰惟心耳。往古來今,孰無此心?心為形役,乃獸乃禽。惟口耳目,手足動靜,投間抵隙,為厥心病。一心之微,眾欲攻之,其與存者,嗚呼幾希!君子存誠,克念克敬,天君泰然,百體從令。”

注釋

①鈞:同均。

②物交物:指耳目鼻舌等感官接觸外物。

譯文

公都子問道:“都是人,有的人是君子,有的人是小人,為什麼呢?”孟子說:“順從重要器官需要的就是君子,順從次要器官需要的就是小人。”公都子問:“都是人,有人順從重要器官的需要,有的人順從次要器官的需要,為什麼呢?”孟子說:“耳朵、眼睛這些器官不思考,而為外物所蒙蔽。這些感覺器官接觸外物,就會為外物所引誘。心這個器官是用來思考的,隻要思考就能獲得,不思考就不會得到。這是上天賦予我的東西。先確立重要的東西,那麼次要的東西就不能侵奪它了。這樣就可以成為君子。”

解讀

這一節是對上一節具體而深入的發揮,君子小人之辨,先看他們首先確立的是什麼?孟子講,君子之所以是君子,和小人的區別在於,君子首先能夠“立大”。所謂的“立大”,就是確立心之本然。孟子說“心之官則思”,首先肯定了心作為認識器官的功能,但是這僅僅是心的一個方麵。孟子所講的心,主要還是道德層麵的,是主體精神和主體意識的代表。在孟子看來,眼睛、耳朵這些器官所感受到的事物,隻是對事物的直觀反應,不會對事物產生理性層麵的反應。心則不然,它能對感受到的事物產生理性的反應,這就是心的“思考”的作用。

正因為心能思考,仁、義、禮、智這四端才能植根於心,是心所固有的而非外界強加給心的。心具有這四個道德最高原則,才確立了人實現理想人格的可能。心不是君子所獨有的,而是人人皆有的,人人都是有成為君子的可能的。隻要心思考,就不會為外物所蒙蔽,因為心在發揮著自己的作用。其他感官不具備思考的功能,因而極易為外物所蒙蔽。所以,人作為人,重要的就是要讓心的功能不被放棄,時刻發揮它的思考功能。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義忠信,樂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

趙岐曰:天爵以德,人爵以祿。

朱熹曰:天爵者,德義可尊,自然之貴也。

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

朱熹曰:修其天爵,以為吾分之所當然者耳。人爵從之,蓋不待求之而自至也。

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棄其天爵,則惑之甚者也,

趙岐曰:人爵從之,人爵自至也。以要人爵,要,求也。得人爵,棄天爵,惑之甚也。

終亦必亡而已矣。”

趙岐曰:棄善忘德,終必亡之。此章指言古修天爵,自樂之也。今求人爵,以誘時也。得人棄天,道之忌也。惑以招亡,小人事也。

朱熹曰:要,求也。修天爵以要人爵,其心固已惑矣。得人爵而棄天爵,則其惑又甚焉,終必並其所得之人爵而亡之也。

譯文

孟子說:“有天然的爵位,有人為的爵位。崇尚仁義,愛慕忠信,孜孜不倦地追求善,這是天然的爵位。公卿大夫,這是人為的爵位。古代的人追求天然的爵位,而人為的爵位隨之而來。現在的人追求天然的爵位,並用這個來追求人為的爵位。得到人為的爵位以後,便拋棄了天然的爵位,這真是糊塗到極點了,最終會連人為的爵位一起喪失掉的。”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貴於己者,弗思耳矣。

朱熹曰:貴於己,謂天爵也。

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

趙岐曰:人皆同欲貴之心,人人自有貴者在己身,不思之耳。在己者,謂仁義廣譽也。凡人之所貴富貴,故曰非良貴也。趙孟,晉卿之貴者也,能貴人,又能賤人。人之所自有也者,他人不能賤之也。

朱熹曰:人之所貴,謂人以爵位加己而後貴也。良者,本然之善也。趙孟,晉卿也。能以爵祿與人而使之貴,則亦能奪之而使之賤矣。若良貴,則人安得而賤之哉?

《詩》雲:‘既醉以酒,既飽以德。’言飽乎仁義也,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也,令聞廣譽施於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

趙岐曰:《詩·大雅·既醉》之篇。言飽德者,飽仁義之於身,身之貴者也,不願人之膏粱矣。膏粱,細粱如膏者也。文繡,繡衣服也。此章指言所貴在身,人不知求,膏梁文繡,己之所優,趙孟所貴,何能比之,是以君子貧而樂也。

尹焞曰:言在我者重,則外物輕。

注釋

①趙孟:即趙國的趙襄子,趙無恤。

②願:羨慕。

③令:美好。

譯文

孟子說:“人人都希望尊貴,這是每個人心裏都有的想法。每個人都有尊貴的東西,隻不過不思考罷了。別人給予的尊貴,不是真實的尊貴。趙孟能夠使之尊貴的人,趙孟也可以讓他變得下賤。《詩經》裏說:‘喝酒能使人沉醉,培養德行會讓人有滿足的感覺。’意思就是說在仁義上得到滿足,不會去羨慕別人的肥肉美食的味道,自己有廣泛而美好的名聲,不會去羨慕別人穿的錦繡的衣服。”

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之勝火。今之為仁者,猶以一杯水救一車薪之火也。不熄,則謂之水不勝火,此又與於不仁之甚者也,

朱熹曰:與,猶助也。仁之能勝不仁,必然之理也。但為之不力,則無以勝不仁,而人遂以為真不能勝,是我之所為有以深助於不仁者也。

亦終必亡而已矣。”

趙岐曰:水勝火,取水足以製火,一杯水何能救一車薪之火也,以此則謂水不勝火。為仁者亦若是,則與作不仁之甚者也,亡猶無也,亦終必亡仁矣。此章指言為仁不至,不反諸己,謂水勝火,熄而後已。不仁之甚,終必亡矣。為道不卒,無益於賢也。

朱熹曰:言此人之心,亦且自怠於為仁,終必並與其所為而亡之。

譯文

孟子說:“仁能夠勝過不仁,就好比水可以撲滅火一樣。但現在行仁的人,就好像拿了一杯水去撲滅一車著火的柴草。火沒有熄滅,便說這是水撲滅不了火。這樣就跟不仁的人相同了,終了連自己那一點點仁也喪失掉了。”

孟子曰:“五穀者,種之美者也。苟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已矣。”

趙岐曰:熟,成也。五穀雖美,種之不成,則不如荑稗之草其實可食。為仁不成,猶是也。此章指言功毀幾成,人在慎終,五穀不熟,荑稗是勝,是以仁必其成也。

朱熹曰:荑稗,草之似穀者,其實亦可食,然不能如五穀之美也。但五穀不熟,則反不如荑稗之熟;猶為仁而不熟,則反不如為他道之有成。是以為仁必貴乎熟,而不可徒恃其種之美,又不可以仁之難熟,而甘為他道之有成也。

尹曰:日新而不已則熟。

注釋

①荑稗:像穀子一樣的雜草。

譯文

孟子說:“五穀,是種子裏麵最好的。如果沒有成熟,連荑稗那樣的雜草都不如。仁義,也在於要其成熟。”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誌於彀。學者亦必誌於彀。

趙岐曰:羿,古之善射者。彀,張也。張弩向的者,用思專時也。學者誌道,猶射者之張也。

大匠誨人,必以規矩,學者亦必以規矩。”

趙岐曰:大匠,攻木之工。規所以為圓也,矩所以為方也。誨,教也。教人必須以規矩,學者以仁義為法式,亦猶大匠以規矩者也。此章指言事各有本,道有所隆,彀張規矩,以喻為仁,學不為仁,猶是二教,失其法而行之也。

朱熹曰:此章言事必有法,然後可成,師舍是則無以教,弟子舍是則無以學。曲藝且然,況聖人之道乎?

注釋

①羿:傳說中的神射手。

②彀:張滿弓弩。

譯文

孟子說:“羿教人射箭,首先自己必須拉滿弓,學的人也要拉滿弓。高明的木匠教人,必定先自己遵循圓規、曲尺的規則,學的人也要掌握圓規、曲尺的規則。”

解讀

孟子舉的兩個例子,說明學習一定要循規蹈矩,不能任意妄為。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學習也是一樣,必須有一定規矩,然後才能登堂入室。如果沒有這些規矩,按照自己的想法,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其結果肯定是不得其門而入,力氣費了不少,成績絲毫沒有。道理並不高深,人人都能掌握。如何做?先得掌握規矩,然後循序漸進,結果自然是功夫不負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