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告子上(二)(2 / 3)

趙岐曰:有不用,不用苟生也。有不為,不為苟惡而辟患也。有甚於生,義甚於生也。有甚於死,惡甚於死也。凡人皆有是心,賢者能勿喪亡之也。

朱熹曰: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但眾人汨於利欲而忘之,惟賢者能存之而不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趙岐曰:人之餓者,得此一器食可以生,不得則死。嘑爾猶呼爾,咄啐之貌也。行道之人,凡人以其賤己,故不肯受也。蹴,蹋也。以足踐蹋與之,乞人不潔之,亦由其小,故輕而不受也。

朱熹曰:豆,木器也。嘑,咄啐之貌。行道之人,路中凡人也。蹴,踐踏也。乞人,丐乞之人也。不屑,不以為潔也。言雖欲食之急而猶惡無禮,有寧死而不食者。是其羞惡之本心,欲惡有甚於生死者,人皆有之也。

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趙岐曰:言一簞食則貴禮,至於萬鍾則不複辯別有禮義與不。鍾,量器也。萬鍾於己身何加益哉?己身不能獨食萬鍾也,豈不為廣美宮室,供奉妻妾,施與所知之人窮乏者也。

朱熹曰:萬鍾於我何加,言於我身無所增益也。所識窮乏者得我,謂所知識之窮乏者感我之惠也。上言人皆有羞惡之心,此言眾人所以喪之,由此三者,蓋理義之心雖曰固有,而物欲之蔽,亦人所易昏也。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趙岐曰:鄉者不得簞食而食則身死,尚不受也,今為此三者為之,是亦不可以止乎!所謂失其本心者也。此章指言舍生取義,義之大者也。簞食、萬鍾,用有輕重,縱彼納此,蓋違其本。凡人皆然,君子則否,所以殊也。

朱熹曰:言三者身外之物,其得失比生死為甚輕。鄉為身死猶不肯受嘑蹴之食,今乃為此三者而受無禮義之萬鍾,是豈不可以止乎?本心,謂羞惡之心。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或能決死生於危迫之際,而不免計豐約於宴安之時,是以君子不可頃刻而不省察於斯焉。

注釋

①簞:盛飯用的竹器。

②豆:古代食器,初以木製,像高足盤,後來多用於祭祀。

③嘑:嗬斥、叱喝。

④蹴:踐踏,用腳踢。

⑤萬鍾:指豐富的糧食。

譯文

孟子說:“魚,是我喜歡的,熊掌,也是我喜歡的。兩樣東西不能同時得到,舍棄魚而取熊掌。生存,是我希望的,義,也是我希望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擁有,那麼會選擇放棄生而取義。生存的確是我所希望的,但是我所希望的有超過生存的,因此不能隨便得到它。死亡也是我所厭惡的,但是所厭惡的東西有超過死亡的,因此有時候就不會去躲避災禍。如果人們想要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存的,那麼凡是可以得以生存的手段,為什麼不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災害的手段,為什麼不用呢?從中能夠獲得生存卻不去做,從中可以躲避災害卻不去用,因此說所要的有超過生存的,所厭惡的有超過死亡的。並不是賢能的人才有這樣的心,每一個人都有,隻不過賢能的人能夠不喪失這顆心。一筐吃的,一盆粥湯,得到了就可以生存,失去了就會死亡。嗬斥著給別人,路上的行人是不會要的;用腳踢給別人,乞丐都不會看上的。萬鍾的糧食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禮義而接受,萬鍾的糧食對我有什麼用呢?難道是為了住房的壯美、使妻妾得到奉養、使我認識的貧窮的人得到恩惠?過去寧願死亡而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漂亮的住房去接受;過去寧願死亡而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奉養妻妾而接受;過去寧願死亡而不接受的,現在卻為了使貧窮的朋友得到恩惠而接受?這即是所謂的失去了他本有的心。”

解讀

略微知道孟子的,都學習過這一章,傳統地稱為“魚我所欲也章”。這一章裏麵的道理更是廣為人知,一則曰“舍生取義”,再則曰“舍生取義”。難道這一章隻講了一個舍生取義嗎?如果這樣理解的話,那太膚淺了。的確,舍生取義曾經鼓舞了多少仁人誌士為了他們所追求的目標拋頭顱灑熱血,這是無可厚非的。在某種程度上,舍生取義是民族精神的一種體現,是我們這個民族的尊嚴與民族自強的魅力所在。

人們不禁會問,為什麼會有舍生取義的事情發生,什麼樣的人才會做出舍生取義的舉動。孟子的答案隻有一個,那就是不失其本心。什麼是本心,就是本然的善心,就是人性的善。能夠做出舍生取義的人,他的內心如光風霽月,他的本性的善明明白白,敞敞亮亮,不會受任何物欲的蒙蔽,不會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幹擾。好生惡死是人之常情,而超越於生死之外的應該是人們應有的經常秉持的人的良心,人的本性的善,如果在實現人的理想人格的過程中麵臨生與死的考驗,隻要本性透徹,就會在生死問題上無所畏懼,勇敢抉擇。如果為了苟且偷生,不管不顧地去做一些事情,那麼這樣的情況下就談不上什麼利益了,在這樣的情況下,連作為人的最起碼的羞惡之心也喪失掉了。在朱熹的《四書章句集注》裏麵,朱熹特別將人的本心放在“羞惡之心”上,這是有道理的。因為羞惡之心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這是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假使這一道防線崩潰掉了,那麼這個人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呢?

或許在現實生活中不會有那麼多舍生取義的事情讓人們去做,但是一個簡單的金錢利益問題,許多人便爭得頭破血流,可以不顧羞惡,不顧廉恥,唯利是圖。難道他們沒有本心嗎?他們是有的,隻不過他們的本心被金錢蒙蔽掉了。物欲的蒙蔽會令一個人喪失自我,會令一個民族喪失自我。對於每一個人來說,在現代社會裏,為了生存也罷,為了利益也罷,最起碼也是最要緊的,就是隨時反思一下自己,體察一下自己,自己是不是連那一丁點的羞惡之心也沒有了。人之為人,現在應該做的,就是應該堅守個人道德的最後一道防線——羞惡之心。

孟子曰:“仁,人心也;義,人路也。

朱熹曰:仁者心之德,程頤所謂“心如穀種,仁則其生之性”是也。然但謂之仁,則人不知其切於己,故反而名之曰人心,則可以見其為此身酬酢萬變之主,而不可須臾失矣。義者行事之宜,謂之人路,則可以見其為出入往來必由之道,而不可須臾舍矣。

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

趙岐曰:不行仁義者,不由路、不求心者也,可哀憫哉。

朱熹曰:哀哉二字,最宜詳味,令人惕然有深省處。

人有雞犬放,則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

程頤曰:心至重,雞犬至輕。雞犬放則知求之,心放而不知求,豈愛其至輕而忘其至重哉?弗思而已矣。

朱熹曰:上兼言仁義,而此下專論,求放心者,能求放心,則不違於仁,而義在其中矣。

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趙岐曰:人知求雞犬,莫知求其心者,惑也。學問所以求之矣。此章指言由路求心,為得其本;追逐雞狗,務其末也。學以求之,詳矣。

朱熹曰:學問之事,固非一端,然其道則在於求其放心而已。蓋能如是則誌氣清明,義理昭著,而可以上達;不然則昏昧放逸,雖曰從事於學,而終不能有所發明矣。故程頤曰:“聖賢千言萬語,隻是欲人將已放之心約之,使反複入身來,自能尋向上去,下學而上達也。”此乃孟子開示切要之言,程頤又發明之,曲盡其指,學者宜服膺而勿失也。

譯文

孟子說:“仁就是人的心,義就是人走的路。舍棄他所走的路而不知方向,放逸他的心而不知探求。可憐哪!人們有雞和狗走失了,還知道找回來;本心放逸了卻不知道找回來。學問的道理沒有其他東西,隻不過是要找回他放逸的心罷了。”

孟子曰:“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則不遠秦、楚之路,為指之不若人也。

趙岐曰:無名之指,手之第四指也,蓋以其餘指皆有名。無名指者,非手之用指也。雖不疾痛妨害於事,猶欲信之,不遠秦、楚,為指之不若人故也。

指不若人,則知惡之。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此之謂不知類也。”

趙岐曰:心不若人,可惡之大者也,而反惡指,故曰不知其類也。類,事也。此章指言舍大惡小,不知其要,憂指忘心,不鄉於道,是以君子惡之也。

朱熹曰:不知類,言其不知輕重之等也。

注釋

①信:同伸。

②類:輕重。

譯文

孟子說:“現在有一個人他的無名指彎曲著不能伸直,雖然並不疼痛,也不驢礙做事,但如果有能讓它伸直的,哪怕讓他到秦國楚國去,他也願意,原因是他的手指和別人的不一樣。手指和別人的不一樣,都知道厭惡。心和別人不一樣,卻不知道厭惡,這就是不知輕重。”

解讀

孟子在這一章中所指出的問題,是生活中人人都會犯的錯誤。手指不如人就覺得厭惡,心不如人反而不覺得羞恥。就像現代社會中,自己的臉不如人漂亮,衣服不如人時尚,房子不如人豪華,車子不如人高檔,就覺得自己低人一等,就覺得自己在別人麵前抬不起頭來。反過來,別人可以見義勇為,自己卻躲在一旁作壁上觀;別人落水卻不援手相救而在一旁幸災樂禍,看見別人摔倒自己卻無動於衷……諸如此類情況,卻可以心平氣和地去麵對,能做的事情不做,卻毫無羞恥之心。對於人來說,這兩者孰輕孰重,不言而喻。這樣的人和孟子說的“指不若人”的是同一貨色。人不知輕重,必然不明事理,心中混沌一片,即便讀過很多書,博士帽、碩士帽戴了一頂又一頂,不知輕重,不明事理,仍然是廢物一個。

培根說過:“多詐的人渺視學問,愚魯的人羨慕學問,聰明的人運用學問。因為學問的本身並不教人如何用它們,這種運用之道乃是學問以外,學問以上的一種智能,是由觀察體會才能得到的。不要為了辯駁而讀書,也不要為了信仰而盲從,也不要為了言談而議論,要以能權衡輕重、審察事理為目的。”“權衡輕重、審察事理”是學問的目的,讀過書的人很多,做過學問的人也很多,但是真正能夠將學問用於權衡輕重、審察事理的人卻少之又少。難道知輕重、審事理的人都是博學多識之士嗎?我看不一定。學問可大可小,但歸根到底隻有一條——那就是孟子所說的“求其放心”,不必讀盡天下書然後才能知輕重,隻要此心明了,不為物欲所蒙蔽,便能輕重得衡,事理分明。如果一味地死讀書,讀死書,不知反觀自省,書對於這樣的人來說是毫無價值的。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至於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趙岐曰:拱,合兩手也。把,以一手把之也。桐、梓,皆木名也,人皆知灌溉而養之,至於養身之道,當以仁義,而不知用,豈於身不若桐、梓哉?不思之甚者也,宜孟子有是以言之歟。此章指言莫知養身而養樹木,失事違務,不得所急,所以誡未達者也。

注釋

①拱把:一兩把。雙手合握為拱,一隻手把握為把。

譯文

孟子說:“一兩把粗的桐樹、梓樹,人們如果想要它們成活,都知道讓它們成活的方法。至於自身,卻不知道如何去培養,難道愛惜自身還不如愛惜桐樹、梓樹嗎?不動腦子到極點了!”

孟子曰:“人之於身也,兼所愛。兼所愛,則兼所養也。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盡寸之膚不養也。

趙岐曰:人之所愛則養之,於身也,一尺一寸之膚養相及也。

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於己取之而已矣。

趙岐曰:考知其善否,皆在己之所養也。

朱熹曰:人於一身,固當兼養,然欲考其所養之善否者,惟在反之於身,以審其輕重而已矣。

體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

趙岐曰:養小則害大,養賤則害貴。小,口腹也。大,心誌也。頭頸,貴者也。指拇,賤者也,不可舍貴養賤也。務口腹者為小人,治心誌者為大人。

朱熹曰:賤而小者,口腹也;貴而大者,心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