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涉及的領域越來越專業。比如審理高管案件中要用到公司法、破產法等商事領域知識,審理涉及商業秘密和競業限製的案件會與知識產權領域的知識交叉重疊,受理船員與船務航運公司間的勞動合同糾紛會涉及海商法的知識,等等。”竺琴列舉道,這些都倒逼著法院提高專業化審理水平。
“勞動爭議糾紛群體性特點明顯,勞動者‘抱團訴訟’、‘跟風訴訟’的發展趨勢不斷增強,處置不當極易引發連鎖性的群體事件。”顧妍說,專業化審理能夠為加強勞動爭議案件研判建立基礎,有效防範“小案”拖成“大案”。
“相較一般民事案件,勞動爭議案件審理具有保護勞動者的原則,政策性強。在審判方式上與普通民事案件界限也日趨明顯。成立專門的勞動審判庭,有利於統一審判尺度,規範案件審判管理,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竺琴表示。
按照1993年最高法院有關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由民事審判庭審理。“民事訴訟程序一般適用‘誰主張,誰舉證’原則。而勞動爭議案件往往由勞動者發起,出現舉證困難的情況非常多,一些案件由於原告證據意識不足導致敗訴。”竺琴說。
“與一般民事案件不同,勞動爭議案件舉證責任是倒置的。在勞動者不能舉證,但可以提供一定證據線索時,法院可以進行調查取證。這對於勞動者是非常有利的。”邊嶸表示。
目前,在就業人口多、勞動關係複雜、勞動爭議相對多發的北京、上海、江蘇、廣東、重慶、內蒙古等地,地方法院已專門設立勞動爭議審判庭。
2010年5月,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江蘇法院係統成立了第一家勞動爭議審判庭,這也是國內首家勞動爭議專業審判庭。至2010年12月底,無錫中院及下轄的9家基層法院均設立了專門的勞動爭議審判庭。
今年上半年,9家基層法院共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2862件,同比上升45.87%;結案1565件,同比上升30.48%。市中院勞動庭共計受理一審、二審、仲裁案件292件,同比增長68.79%,審結236件,同比增長93.44%,收、結案均創下曆史新高。“勞動爭議庭的設立使得審判質效穩步提升。”顧妍表示。
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自設立勞動人事爭議審判庭以來,普通程序平均審理時間指數降至0.3以下,調解案件絕大部分能夠兌現,申請執行率僅為3.1%。“專業化審理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辦案質量,使得案件審理結果更具說服力,當事人和社會各界對於勞動爭議案件審理的認可度也相應提高。”全總法工部勞動爭議處理處調研員龔小玲表示。
勞動爭議審判庭一般采用“三方合議機製”。即由法官擔任審判長,與代表職工的工會人民陪審員、代表政府相關部門的人民陪審員或代表企業的企業家聯合會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審理案件。
在本文開頭提到的工傷案件中,兩位人民陪審員,一位是剛退休的惠山區總工會部長,一位是基層社保所的幹部。邊嶸介紹:“勞動爭議庭根據案件的審理需要,配置人民陪審員。一般由工會和社保部門人員擔任,他們接觸的類似案件比較多,對社保操作也比較熟悉,在參與過程中可以給予我們一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