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一介先生在《論道教的產生和它的特點》一文中明確指出:“儒家學說也最多隻能說是帶有某種宗教性的哲學思想體係,但它本身並非宗教。因此,我們不僅應把‘信仰’和‘宗教’區別開來,而且必須把帶有某種宗教性的‘學說’和‘宗教’區別開來,否則幾乎任何哲學學說都可以被說成是宗教,這樣也就等於取消了宗教。”
餘敦康先生《關於儒教的研究》一文明確表示,“我不認為儒教是一種宗教……但是,儒教(或稱儒學)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一直居於主流地位,並且從總體上規定了包括宗教文化在內的傳統文化的麵貌,卻是一個不爭的事實,許多有識之士對這一點都達成了共識。儒教的思想基調是入世的,關注的重點在於現實世界的人倫日用之常……儒教的發展演變與其他各種宗教一直是關係密切,相互影響,相互製約,難舍難分,不可分割。如果脫離這種關係而孤立研究儒教,必將流入膚淺片麵,視野狹窄,思想僵化,不僅無法把握中國文化的全貌,也難以了解儒教的本身。”
康占傑、陳風華《儒學非宗教》反駁了儒教論者“無名而實”的儒教觀,指出神學宗教作為一種高度發展的宗教形態,具有宗教意識、宗教組織和宗教禮儀三個要素。其中,宗教意識具有核心作用。隻有當社會現象及人們的活動同宗教意識相聯係時,它們才能轉化為宗教現象,並使自身具有某種特殊的社會作用。同樣地出於這個原因,宗教的其他要素也就有了存在的必要。宗教禮儀、宗教組織和宗教感情等都是宗教意識的外在或內在的表現形式,而宗教意識也隻有通過宗教禮儀、宗教組織和宗教感情等形式才能表現出來,才能構成宗教。否則,便不可能成其為宗教。宗教本身是意識與實體的共在。可見,宗教的這些外在部分,正是宗教成為其宗教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無名而實”的宗教在神學宗教階段顯然是難以成立的。
他們認為儒家與宗教有根本的區別:
首先,儒學的“天人關係”理論與宗教神學三段論導致的神人關係決然不同。他從儒學發生、發展的幾個重要時期――春秋戰國、兩漢及宋代來說明這個問題。認為儒家思想數千年一以貫之的,是它的厚今生黜彼岸、明倫理主自律、尊理性重經驗的積極進取的現實主義精神。
其次,儒家是曆來提倡祭祀的,後來孔子也被供起來受人禮拜,這同宗教某些現象似乎一致,但如果我們能夠透過表麵現象更深入地去探究其本質,這種誤會是很容易消除的。實際上,儒家提倡祭祀活動同其“神道設教”思想密切相關。“神道設教”不同於宗教。它與封建社會的倫理道德相聯結,不講來世,隻重今生;不講死,隻講生;對“鬼神敬而遠之”,無所謂原罪、贖罪,更沒有專門組織。所以,實際上“神道設教”不是宗教,它不具備宗教的特點,隻不過是世俗社會統治者教化臣民百姓的一種方式。
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仁而非禮。孔子用親子之愛等正常的內在情感欲求“仁”來闡述強製性的傳統規範“禮”,從而避免了宗教神學賴以建立的外在信仰。
正是由於肯定了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所產生的觀念,肯定了具有自然生理基礎的正常人的一般情感,儒學從一開始就摒棄了宗教禁欲主義。
朱熹論“仁”,總是把“仁”看作人的本質特征,突出了人的主體性,把實踐“仁”的過程同人們的社會生活、精神價值等聯係起來,發展了先秦儒家大師的“內王外王”說。朱熹力求開拓出由內聖開外王事功,由反省求得新生的人格價值觀,充分弘揚了先秦諸儒大師重視實踐理性、關切人文、積極進取的入世精神。
郭豫適《儒教是宗教嗎?》一文認為儒教說的論斷是不妥當的。他從四個方麵進行批評:首先,“孔子是教主”之說就有欠妥當。孔子無疑是一位偉大的人物,但無論是生前還是死後,他在中國人心目中的地位時有浮沉,並非如上帝、神靈那樣永遠處於絕對無可懷疑的境地。在中國,傳授儒家學說的教師和學習儒家經典的生徒,雖然敬仰孔聖人,卻自覺地認知孔子是人而不是神,決沒有像宗教徒那樣視孔子為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的上帝。
其次,孔子本人對宇宙、真理的探索抱著求真存疑的學者態度。他把自己無法理解的東西歸因於天命,但並非一味信從天命。孔子一生言行說明他並非安於天命,倒是常有“知其不可為而為之”的精神。
再次,宗教主張有神論,儒教和孔子卻不主張有神論。孔子對鬼神采取存而不論的態度,魯迅稱讚孔子“生在巫鬼勢力如此旺盛的時代,偏不肯隨俗談鬼神”(《論雷峰塔的倒掉》)。儒家中那些對人生持現實主義的態度的人物是輕視鬼神,反對宗教的,如韓愈。
複次,由任繼愈主編的《宗教詞典》中一方麵將孔子視為宗教的教主,一麵又將後來理學家提出的“存天理,去人欲”作為儒教的基本教義,這也並不恰當。孔子決不主張“存天理,去人欲”。
最後,他認為對宗教不應采取簡單化的態度。儒家學說雖也有其封建落後性和唯心主義糟粕,但它卻不是鬼神迷信的產物。儒教是有關社會政治教化、封建倫理教化的學說,它追求的不是空幻無憑的彼岸世界,是從個人修身齊家,進而實現治國平天下的理想,其性質內容與佛道不同,所以把它等同於宗教是不恰當的。此文引起李申回應,在《文彙報》發表了《儒教是宗教》一文,前節已經敘述過了,此不贅述。
成中英先生在與中國部分學者對話中認為,儒家的超越並沒有延伸到出世的程度,儒家的生活是一個完整的天地宇宙。至於儒家的《周易》與《周禮》,都有久遠的來源,體現天與人、人與人的和諧。中原這個地方,當時大概氣候等條件不錯,人與天的關係很近,融合後產生一個“道”的理念。中國原始的生活經驗是人消融在非人格化的自然中間,不需要考慮超越的問題。
儒家與道家具有相同的自然宇宙觀,孔子講“未知生,焉知死”,“未知人,焉知鬼”。儒家要求人有一種承擔,其宗教性建立在人的承擔上。孔子“不知老之將至”,甚至不知死之將至,不需要死的安排。張載《西銘》說:生,吾順事,歿,吾寧也。儒家有一個沒有形式的滿足方式。
儒家沒有把傳道(教)工作組織起來,不是一宗教。儒家的使命是教化(轉化)社會,不是拯救個人。儒家沒有組織的願望,沒有成為一個宗教。我個人認為要把儒家轉化為宗教是困難的。
王恩宇先生認為任何宗教都是以“出世”為其最本質特征的,凡主張“出世”的皆屬於宗教,反之,就不是宗教。儒家主張“出世”嗎?如主張,它就是宗教,如不主張,它不是宗教。迄今為止的人類社會文化,實際上可以區分為世俗文化和宗教文化兩大類。這兩種文化,不僅有其相互排斥的一麵(即“出世”與“入世”的相互排斥的一麵),也具有相互吸收的一麵。慧能的禪宗,可以說是儒學化的禪宗,但它還是佛教,不是儒學。同樣,王陽明的心學,也吸收了禪宗思想,但是王陽明心學是儒學,而不是禪宗。因此,世俗文化和宗教文化,雖然可以相互吸收,並沒有使雙方相互轉化,也就是說,入世和出世的相互排斥的一麵始終是矛盾的主要方麵。
薑廣輝《儒學是一種意義的信仰》中認為儒學首先是一種信仰,信仰可以有兩種:一種是宗教的信仰,一種是非宗教的信仰,而儒學是一種非宗教的信仰,具體定義為一種“意義的信仰”。並指出儒學的意義的信仰與一般宗教相比較,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此岸性。意義就感動生活,禮儀規範被儒都視為生活的價值準則,儒者努力使之習俗化、自然化,使生活和意義統一起來,而對彼岸世界不感興趣。二是包容性。宗教信仰總是強調惟一性、排他性,而意義的信仰則強調“道並行而不悖”、“殊途而同歸”。曆史上儒學能夠與其他教派長期並存,取長補短,而無宗教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