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藏鋒

空顏齋

作者:落雲卿

{楔子}

窗外是細密的雨幕,街上少有行人,更遑論位於角落的珠寶店了。

有人影漸漸走近了,撐著一把普通的暗黃色油紙傘,上麵繪著一隻燕子。

未安正修剪瓷瓶裏盛開的桃花,見狀便放下手中的剪子走到門前。

那人果然在他麵前停下了,他緩緩收了傘,水珠順著傘尖滴在地上,打濕了房簷下的青石板。

未安順手接過傘,笑眯眯道:“您裏麵請,店內珠寶首飾請隨意擇選。”

天空是藍灰色,外麵的小雨還在下,雨絲飄到臉上,帶著一點兒涼。

{一}

“我想讓一個比我優秀的人在短時間內變得不如我,要怎麼做?請顧老板給個法子。”

客人的語氣急切又慌張,室內茶香飄散在空氣裏,主人顧辭專心品茶,並未答話。

一時間氣氛凝滯,在一旁斟茶的未安笑一笑,和氣道:“公子氣息不穩,心緒紊亂,請喝杯茶平複些再詳細說。”

室內隻聞得茶水流動的聲音,平靜從容。客人深吸一口氣,才再次開口講話。

來者名相仲,家裏做藥材生意,不過十五六歲的年紀,還在寒窗苦讀。

相仲在五歲時就因過人的聰慧被街頭巷尾的鄰裏所知,小小的孩童不僅在私塾被夫子誇獎為神童,回到家中還會協助母親做生意,賬目算得一絲不亂。

大家都對這個孩子寄予了厚望,誇讚他將來必定有大出息。

與他交好的夥伴裏,有個叫季茗的孩子住在他家隔壁,兩家人從相仲爺爺那一輩開始就熟識,關係極好。

季茗的娘親天天揪著兒子的耳朵,責備他什麼都比不上同齡的相仲。盡管整個童年都籠罩在神童鄰居的陰影下,但季茗依然樂嗬嗬地與相仲在一起玩耍學習,一來二去,兩人就成了莫逆之交。

季茗佩服相仲的能力,曾笑著說,以相仲的才智,未來必是人中龍鳳,若有一天他飛黃騰達,自己也能雞犬升天。

所有人都是這麼認為的,包括相仲自己。

巷子裏的生活十年如一日,變故在雞毛蒜皮的瑣事中漸漸滋生。

被讚美圍繞的相仲慢慢喪失了對學習的熱情,大千世界有更多好玩的事情吸引著這個孩子的注意力,他的天賦悄然止步。

與其相反,平凡的季茗在文學上的造詣和才華漸漸顯露,他比不上相仲活潑機靈,但藏在溫文靜默麵容後的無數瑰麗而奇妙的幻想,讓他寫出許多超越他年齡的錦繡文章。

周圍鄰裏的注意力也改變了對象,他們開始誇獎季茗的文才,相仲卻逐漸隱沒於其他同齡的孩子中間,偶爾有人提起他幼年的聰敏,最後也隻附上一聲遺憾的歎息。

而當相仲意識到這一切的時候,已經晚了。

他倆都即將參加今年的秋闈,而相仲如今的水平,恐怕連舉人也考不上,雖然自己年紀輕輕,考不中也沒什麼,但一想到以季茗的才學必定中舉,甚至還有可能名列前茅,相仲心裏便有些微妙的難過。

這麼多年,他不僅僅是季茗的至交好友,也是季茗仰望敬佩的榜樣。他不願意在一場秋闈中徹底拉開二人的距離,打破這種令他滿意的現狀。

何況他不知道該如何麵對娘和父親失望的目光,以及悲慘的“泯然眾人”的結局。

隻要再給他一次機會,給他時間補上這些年來荒廢的時光,他會努力,直到站到與季茗平等甚至更高的位置上。

“他是我的摯友,我不要他死,隻想讓他輸給我。”

最後相仲做了總結,桌上的茶水已經涼了,他握著茶杯,掌心全是汗水。

相仲心虛。他不想害人。

——可別人也就罷了,誰叫這個人是季茗呢?

任何人中舉都可以,唯獨他不行。

{二}

城西草市巷季家的獨生子季茗,在某個清晨醒來之後,言行舉止仿若幼童,腦海中對時間的記憶竟然停留在十年前。

季家父母趕忙請了郎中,可也查不出個所以然來。

在多番求醫之後,季氏一家終於承認了這個事實——季茗雖然已是成童之年,心智卻突然成了五歲孩子。

似乎是在前一晚,有妖精拿走了他十年來的記憶,從六歲到如今十五歲的經曆,在他的大腦中一片空白。

“那我兒今年的秋闈……”季母忍不住落淚,又是心疼又是悲哀。

季茗捧著棗泥糕,歪著頭笑道:“娘,您太心急,我才五歲,怎麼參加秋闈呢?夫子講的書我還沒背過,有幾處不懂的,一會兒我要去問問相仲,他比我聰明,什麼都知道的。”

他一番話,反而使季母心中更加難過。之前她沒有隱瞞,坦白告訴了兒子在他身上發生的怪事,但畢竟此時的季茗隻是五歲幼童心智,無法理解父母的悲傷,終歸還是天真心性,令自己不快的事情很快就能拋到腦後。

季茗見母親不言語,便咬了一口棗泥糕,興衝衝出門找相仲去了。

這是相仲第一次見到自己十五歲身體、五歲心智的好友。

“相仲在家嗎?”在季茗的潛意識中,相仲仍然是五歲時的模樣,十年後的好友,季茗自然不認得。

相仲別過頭,不敢看他天真赤誠的眼睛:“季茗,你不認得我了?我是相仲。”

“啊……”季茗愣了愣,露出迷茫的神色,“我娘說我的記憶比你們都落後了十年,她說的是真的?”

相仲藏在袖子裏的手指攥緊又鬆開,最後他咬了咬牙,露出一個大大的笑容:“不提這個——我前幾日得了個話本子,聽說有趣得緊,你來得正好,不如與我一同看看?”

“整條巷子裏你最得長輩誇獎,你說好看那必然不差。”季茗果然被轉移了注意力,用力點點頭,“我最愛看話本子,還是相仲了解我。”

一邊季茗歡天喜地去翻書,相仲背對著他,無聲地鬆了一口氣。

空顏齋顧老板果真如傳言一般,力通鬼神,滿足客人所求。

“如果你隻是想讓他不如你,讓他摔壞腦子不就成了,法子多得是。”那一日聽完相仲的話,顧辭垂下眼睫,臉上沒什麼表情,語氣不急不緩。

“那會毀了他。我並無此意,隻想讓他……讓他的才華和前途暫時停下來等等我。”相仲搖搖頭,“我不是見不得他好,我隻是不想見他比我優秀。”

曾經不如自己的人,現今比自己更受矚目,何況此人還是從小一直視自己為榜樣和憧憬的摯友。

這樣的落差,讓從小被稱為神童的相仲無法接受。

顧辭沉吟片刻,喚未安:“把書架底層的盒子拿來給我。”

盒子裏是一顆龍眼大小的珍珠,微微發藍,光澤並不很好,有些陳舊。

“《西荒經》裏記載了一種神獸,名曰傲因,喜食人腦,將它死後的精魄經過修煉,可吞食人腦內的記憶。”

相仲看著這顆珠子,一時間心中百轉千回,不知該如何是好。

“現在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讓傲因吃掉季茗腦中關於文才天賦的記憶,讓他徹底做一個普通人。”

顧辭將那顆珍珠撚在指尖,軒一軒眉:“但人的記憶是非常曖昧的東西,因為沒有人能完全單純地把自己紛繁複雜的記憶和才能劃分出非常清晰的兩部分,傲因畢竟是獸類,此法難免會殘留一些痕跡。”

相仲抿了抿唇:“還有呢?”

“另一種是以時間為界限,讓傲因吃掉季茗成長的記憶。”顧辭啜了一口茶,悠悠道,“時間是清晰固定的點,比前者更好操作。如果讓傲因抹去季茗三年來的記憶,那麼這三年他讀的書,他的想法,他的經曆,所有的一切全部歸零,也許他最終還是會成為一代文學大家,但會比原本的成長速度慢三年。”

相仲的眼睛亮了,他毫不猶豫道:“勞煩顧老板,選擇最不留痕跡的即可。”

他取出一枚琥珀藏蜂,小心翼翼地遞給顧辭,“這是家父年輕時上山采藥偶然獲得的,以它作為報酬,不知能否入顧老板的眼。”

相仲的父親在相仲出生時,將這塊琥珀藏蜂作為護身符掛在了獨生子脖頸上祈求福祉,原本有兩塊,另一塊更小些。相仲與季茗自小極為要好,相仲父親便將另外一塊送給了世交季家的獨生子季茗,希望兩家的孩子能同富貴,共患難。

少年心高氣傲,眼裏隻容得棋逢對手,一塊拇指大小的石頭,他並不覺得有半分可惜。

顧辭饒有興趣地看著這塊琥珀,揚起唇,眸似寒星:“公子想讓季茗的記憶回到什麼時候?”

下定了決心,相仲將一飲而盡後的空茶杯放在桌上,擲地有聲:

“我想看他回到五歲的幼年,讓傲因抹殺季茗十年來的所有記憶。”

顧辭淡淡一哂:“傲因是凶獸,若得其相助,要受夜夜噩夢驚擾。”

相仲咬牙:“噩夢而已,醒過便散,有何可懼。”

珍珠的表麵忽然浮上一縷黑色的煙霧,顧辭的神色在這黑霧中看不真切,明明是如畫的眉目,卻莫名讓相仲渾身發涼。

{三}

秋闈的時間一點點逼近,季茗這樣子顯然是要與之無緣了。而令周圍鄰裏驚訝的是,相仲竟也放棄了秋闈。

“季茗生了怪病,我日夜憂心,怎能拋下他獨自奔向錦繡前程?秋闈還會再開,可阿茗卻是我唯一的摯友。”相仲神色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