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合作經濟現狀探討與思考
地方經濟
作者:陳繼偉
摘要:當前我國農村合作經濟存在合作經濟組織內部運行機製不夠健全,資金實力不足,牽頭能人數量少,農民參與不夠熱情等,使我國在國際市場上農副產品在遭遇反傾銷、反補貼時,沒有實力應對,因此應積極發展研究農村合作組織,促進農村合作經濟的發展,同時加強對農村合作經濟發展應以思考。
關鍵詞:農村;合作經濟;合作組織;思考
中圖分類號:F321.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2-0-01
一、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現狀
1.合作經濟組織內部運行機製不夠健全
目前已經建立起來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規模偏小,利益機製不夠健全,跨地區的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還較少。據統計,大約80%以上的合作組織是由鄉範圍的成員組成,成員跨縣的合作組織不到1%,產銷銜接不夠緊密,多數是買斷型的,內部比較鬆散,沒有章程。一些地方,農民合作組織的發展出現了一種無序狀態,基本上不存在專業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形式的農村經濟組織形式。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麵:一是沒有建立起會員所有的產權製度,存在產權不清的問題;二是沒有形成會員控製的決策機製和利益分配機製,基本上“內部人員”控製協會運作,而普通會員的實際參與能力和參與效率明顯很低;三是政府幹預較多,許多協會經營對政府的依賴性過強,有問題就找政府,創新能力和自決能力太差。更有些鄉鎮,為了完成縣(市區)裏下達的指標和任務,隻是虛晃一槍,掛著牌子、留下的是個形式上的殼子。
2.資金實力不足,綜合競爭力不強
全國各地農民合作組織的經費來源主要有兩方麵:一部分來源於社員的自籌資金;一部分依賴於各種形式的混合投資,其餘的來自當地政府、地方部門和企業。從實際情況來看,合作社的資金來源主要由社員入社股金組成。由於社員人數有限,與組織發展需要相比是杯水車薪,而且根據退社自由原則,社員隊伍不穩定,這造成了合作社不但沒有實力,而且缺乏商業資信,沒有資產作為抵押,交易中承諾的可信度也很低,履行合同規定義務的可約束性自然也是脆弱的。因此,其他經濟主體一般不願與合作社確定經濟合同,導致合作社銷售活動規模受到一定的限製。
3.牽頭能人數量少
興辦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需要牽頭人,這種牽頭人既要在當地有較高的威信,又要有甘於奉獻的精神。目前發展很好的專業合作組織,都是有好的帶頭人。他不僅有豐富的經驗與技術,而且善於經營與管理,樂於奉獻,在當地具有很高的威望,許多農戶入社是衝著他們的信譽來的。但目前在農村中有些地方缺乏這種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能凝聚和帶領農民共同闖市場的能人。而有些能人寧願自己單幹,也不情願辦合作組織,他們擔心其他農戶加入會影響自己的經濟效益。大多數龍頭企業由於沒有與農戶來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調節機製,與農戶的關係屬於鬆散型的,也難以辦成領辦專業合作組織的領頭羊。
4.農民參與不夠熱情
一方麵是家庭承包責任製實施以來,養成了分散經營,自產自銷的習慣,加上家庭經營規模小,生產資料購買和農副產品銷售的數量相對較少,對合作不積極;另一方麵,也由於合作產生的效果不明顯,對合作組織還有“搭便車”的心理和觀望心理,形成發展農村合作“上級行政部門急,而農民不急”的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