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由於意識形態的宣傳和需要,海峽兩岸對於蔣介石的評價截然相反,但是誰也不能否認,他是中國近代史,特別是民國曆史中無法回避的重要人物。近年來,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特別是有關蔣介石日記和檔案的開放,推動了民國史的研究,越來越多的學者開始以各種不同的角度對蔣介石予以重新審視,並發表了眾多有價值的學術論著,而且兩岸學者在許多問題上的認識也越來越趨於一致,這應該說是一個可喜的現象。
最近這幾年我正在進行抗戰以來貪腐大案的研究,希望在占有大量史料的基礎上,對每一重大貪腐個案發生的背景、經過以及最終處理的結果予以綜合分析和對比,從中尋找一些共性的特征。在這中間,自然會涉及蔣介石對待貪汙腐敗的態度,以及他又是如何反腐肅貪的。
應該說,蔣介石個人的生活(特別是中年以後)還是相當清廉,也是比較儉樸的。作為國民黨的最高領袖,為了政權的穩定,蔣介石對於貪汙和腐敗的行徑極為憎惡,對這類案件亦常常予以嚴厲的懲處,這種言論在他的日記和講話中可以說隨處可見。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曾努力懲治貪汙,行政院秘書長翁文灝在1936年3月10日的日記中寫道:“行政院通令鏟除貪汙:(一)侵吞公款,(二)侵占公物,(三)濫用公物,(四)虛靡公物,(五)偽造報銷,(六)收官用,(七)浮報,(八)兼職兼薪或津貼,(九)超薪,(十)以公款生息。”
抗日戰爭全麵爆發後,國民政府亦曾多次頒布懲辦貪汙的法令,1938年3月通過的《抗戰建國綱領》第16條即明文規定,“嚴懲貪官汙吏,並沒收其財產”;同年6月27日,頒布《懲治貪汙暫行條例》;1943年7月1日,又在其基礎上經立法院修訂,公布《懲治貪汙條例》,並列舉了21種貪汙的行為。與此同時,財政部亦曾多次下令取締國家行局以資金投機套利、禁止國家行局人員投機牟利以及禁止官員直接經營商業。但是,貪汙的風氣不但沒有得到製止,反而越來越盛,特別是自抗日戰爭中期以後,這種腐敗已經日益具有係統化、體製性的特點,這也與當時的大環境有關。
戰爭對經濟造成嚴重破壞,物資極度匱乏,而大後方人口卻迅速增加,物價上漲。為此政府實施戰時統製經濟,所有出口物資均以統購統銷的方式運營,並全麵管理外彙,而對事關國計民生的物資則實施專賣。這些舉措在戰時是必須的,但它卻使得那些主管財政經濟的官員所掌握的權力越來越大,導致黑市盛行,通貨膨脹,而官商勾結,以權謀私乃至囤積、走私、貪汙等各種腐敗行徑更是大行其道。為此蔣介石曾親自向四聯總處秘書長徐堪下達手令,要他嚴格禁止財經官員以權謀私的活動。電文曰:
據報各國營銀行及貿易機關職員私做投機買賣,囤積居奇,幾成普遍現象,而普通檢查倉庫,皆早得訊逃逸,國家施行統製管理,甚或反為此輩操縱圖利之機會。聞上海方麵外彙黑市買賣,亦以四行人員私做為多,坐令金融經濟時生波動,國計民生胥受嚴重影響。此輩利欲熏心,罔知國難,若不設法取締,嚴加製裁,物價前途必更趨昂漲,於社會治安、民心向背關係均甚重大,希立核議具體實施辦法,呈候核定頒布施行,以期嚴禁嚴懲,樹之風聲,是為至要。
與此同時,殘酷的戰爭也影響和扭曲了人們的心理,雖然抗日戰爭初期人心振奮,同仇敵愾,然而到了相持階段,一是潰敗的陰影,二是相對的偏安,人們的心態發生變化,特別是在那些官員和商人中間,悲觀厭戰、得過且過、及時行樂的心態日益嚴重,貪贓枉法的事件更是層出不窮,電影《一江春水向東流》對此就有生動的描述,而這些也都成為腐敗加劇的客觀原因。
就以軍隊的情形予以說明,當時部隊官兵的待遇很低,中下級軍官的薪水不足以維持基本的生活,士兵的餉費就更少。國軍高級將領五十四軍軍長黃維曾對蔣介石的侍從唐縱大歎苦經:“今日如規規矩矩拿薪水,便要餓飯,而且不能做事,勢必失敗不可。反之,渾水摸魚,貪汙舞弊,自己肥了,大家也可沾點油水,倒是人人說聲夠交情,有了問題大家包涵。這是做好不好,做壞倒好,正義掃地,是非顛倒。”
蔣介石對於官場中的這種腐敗現象並非毫不知情,他曾指責政府中“做官不貪贓、不納賄,真是鳳毛麟角。什麼人不到政界則已,一旦有了地位,便想腰纏萬貫了”,為此他曾多次下令對貪腐行為予以嚴懲。據報道,1944年頭8個月,僅糧食部就懲處所屬糧政人員貪汙案件共169人,其中死刑4人,無期7人,10年以上25人,5年以上36人,1年以上15人,此外予以撤職記過等行政處分者有82人。然而這種處罰往往是隨意性的衝動,遠非製度化的舉措,而且懲治的對象大都亦隻是那些較低級的官員,這裏我們可以舉幾個例子予以說明。
國民政府遷都重慶之後,為了緩和物資緊缺的問題,特設立平價購銷處,並委任經濟部商業司司長章元善兼任處長。章元善上任後盡管也頒布了一些法令,企圖實施“以量控價”的政策來抑製物價,然而沒有物資為基礎,那些空文如何製止得了物價的上升。章元善無奈之餘,隻好辭去平價處處長一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