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7月29日,南京的《中央日報》刊登了一條披露孔、宋家族企業孚中、揚子等公司利用職權套購巨額外彙的新聞,這則消息雖然刊在第4版,但因《中央日報》是國民黨的中央機關報,內容又涉及孔、宋家族經營的公司,因而立即在國內外引起巨大的反響。然而兩天之後,還是這家《中央日報》又在同一版麵刊登了一則類似更正的啟事,聲稱日前的報道漏列了小數點而發生錯誤,由此便將這幾家公司套彙的數額縮小了100倍,從而避免了一場政治風潮的爆發。40多年後,親身經曆此事的兩名記者先後撰寫回憶錄,又將此案再次曝光,從而引起學界的重視,並將其視為國民黨官商勾結的重要例證。然而這則新聞是不是真的漏列了小數點,還是有人以此混淆視聽;是當事人的回憶不夠準確,還是另有玄機,實在是應該加以探討。筆者依據原始檔案的記載,首先對此事的起源和經過予以詳細的回顧,然後對照原始檔案的記錄、報紙的報道和親曆者的回憶進行認真的梳理和排比,希望能從中尋找出一個正確的答案。
一 “官辦商行”成為眾矢之的
抗日戰爭勝利之初,百廢待舉,國民政府先後製訂和實施了一係列財政政策來應付這突如其來的巨變,其中最明顯的改變就是由戰時的管製外彙到戰後初期的開放黃金和外彙市場,同時對進口商品采取極為放任的態度。由於這種“鼓勵輸入”和“低彙率”的政策對於經營進口貿易極為有利,眾多商人就充分利用兩者之間的差價大量進口商品,從中賺取超額利潤,以致戰後初期上海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商行紛紛注冊,不但經營的戶數劇增(最盛時竟高達3000多家),而且經營的貨物也無限擴大,呈現出一派蓬勃興盛的畸形繁榮景象。在這些商行中,特別是那些以民營公司的形式注冊、卻又與政府間具有密切聯係的豪門資本最為令人矚目,它們為數不多,但能量卻極大。正是由於這些公司的特殊背景,更因為它們在經營活動中利用權勢牟取暴利,當時社會和輿論中都形象地將其稱為“官辦商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幾家就是孔、宋家族成員經營的孚中實業公司、揚子建業公司和中國建設銀公司。
這些“官辦商行”利用其特殊的政治背景及其與政府的微妙關係,戰後迅速在上海“搶灘登陸”,一方麵獨家代理美國各大廠商的在華經銷代理權,壟斷汽車、電器、藥品、奢侈品等非生產性的物資進口,同時又仗恃特權,套購外彙及申請大量的進口配額,賺取超額利潤,加快了國庫中外彙和黃金大量流出的速度,同時它也成為國人攻擊的共同目標。
實行開放外彙市場和鼓勵進口貿易是以國家庫存的外彙和黃金為籌碼,但外彙和黃金的儲備畢竟有限,由於政府的決策者高估了法幣與美金的比價,他們所規定的固定彙率大抵均低於美金市價和中美購買力平價,導致外國商品如潮水般湧入國內市場,外彙儲備大量流出,入超急劇上升,外彙黑市的價格也突飛猛漲。在這種情形之下,中央銀行不得不於8月19日調整彙率,將法幣貶值60%,將原來法幣2020元改為3350元對1美元,然而這一切措施並不能阻擋洶湧而來的進口狂潮,外彙的黑市價格仍高於官價50%左右。
為了應付日益嚴重的經濟危機,11月17日國民政府公布《修正進出口貿易暫行辦法》,同時宣布廢止3月1日頒布的《進出口貿易暫行辦法》。然而自開放外彙市場到公布《修正辦法》的八個半月中,中央銀行和各指定銀行已售出外彙計381522461.13美元,16761660英鎊,港幣24325589.88元,折合大約為45500萬美元。由於政府對進口商品采取極度放任的政策,“政府原存600萬盎司(約為170097千克。——引者注)之黃金,與9億以上之美金,大半消耗”。
政府製訂《修正進出口貿易暫行辦法》的目的是為了擴大輸出、嚴格限製進口貨品,對所有進口物品采取輸入許可證製度,並於最高經濟委員會之下設立輸入臨時管理委員會,會同中央銀行外彙審核處等機構具體辦理輸入物品的許可和限額問題。然而這些措施對那些豪門資本來說不但沒有什麼阻礙,相反,他們卻可以利用特權,優先獲得進口額度,再套取官價外彙,從而賺取超額利潤。這些“官辦商行”的所作所為,激起了社會各界的強烈不滿,甚至在國民黨內部都掀起了一股“倒孔倒宋”的風潮。
在這場“倒宋”風潮中,以著名的曆史學家、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傅斯年的抨擊最為嚴厲,他先後發表了《這個樣子的宋子文非走開不可》(《世紀評論》第1卷第7期,1947年2月15日)、《宋子文的失敗》(《世紀評論》第1卷第8期,1947年月22日)、《論豪門資本必須鏟除》(《觀察》周刊第2卷第1期,1947年3月1日)等一係列文章,指名道姓地攻擊宋子文官商不分、“公私不分”,“自己(包括其一群人)又是當局,又是‘人民’”;傅斯年還指責宋子文具有“無限製的極狂蠻的支配欲”,具體表現為通過中國建設銀公司經營或收購戚墅堰電廠、首都電廠、既濟水電公司、淮南煤礦、鄱樂煤礦等工礦企業,變國營為“宋營”,因而提議立法院、國民參政會徹查孔、宋等“豪門”在國內外企業經營的內幕,包括營業範圍和外彙來源,並征用孔、宋家族的財產。
“官辦商行”利用特權申請配額、進口物資、套取外彙的行為引起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上海商人強烈不滿,外商對此更是憤憤不平。1947年3月13日,具有美資背景的上海《大美晚報》刊登了一條合眾社記者龍特爾的報道,稱目前中國的國營商行“購有價值數十萬萬元之進口貨,絕不受結彙限額及進口條例等限製,本市環球貿易公司、中央信托局及中國供應局現大量進口奢侈品,如汽車、無線電、電機、冰箱及其他政府嚴禁進口之貨物。此次奢侈品大部分為政府有關之商行所定購,供應私人買戶,且傳獲利以飽私囊”;而“中美商人對於宋子良所主持之孚中公司、宋子安之中國建設銀公司、孔令侃之揚子建業公司利用特權經營商業尤多指摘”;另外,這些公司的一些頭麵人物還持有中國外交官的護照,在美國從事商業活動。這個消息一經披露,第二天上海各家報刊紛紛轉載,《大美晚報》又發表社評稱,“從其他方麵所得之報道,與合眾所稱者相符,望官方能對此事予以說明”雲雲。蔣介石看到這一報道後大為憤怒,他不僅在一份致財政部部長俞鴻鈞的電報中抄錄了上述報道的主要內容,還命令財政部迅速“會同經濟部遴派妥員,徹查具報”。俞鴻鈞不敢怠慢,即在電報上加批:“派姚主任會查具報,並洽經濟部。”
緊接著,在4月2日召開的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以黃宇人為首的103名中央委員聯名提出“擬請懲治‘金鈔風潮’負責大員及徹查‘官辦商行’賬目、沒收貪官汙吏之財產,以肅官方,而平民憤”的臨時動議,動議要求追究宋子文、貝祖詒等負責大員的責任,不能僅以辭職、免職即為了事,因為這些大員“不但運用失宜,且抑有勾串商人、操縱圖利之嫌”,因此應“依法提付懲戒”,並“從速查明議處,以肅黨紀,而彰國法”。臨時動議還聲稱,一統公司、孚中公司、中國建設銀公司、揚子建業公司等“官辦商行”,“皆有利用‘特權’、結購巨額外彙、輸入大量奢侈品情事,致普通商人難與爭衡,外商並因此屢提抗議”,而且“此類‘官辦商行’又大抵為官僚資本之企業機構,其間不乏貪官汙吏之財產,盡為搜刮民脂民膏之所得”,因而要求有關部門“徹查此類‘官辦商行’之賬目”,一旦發現有“勾結貪官汙吏之確鑿真實者,應即封閉其公司、沒收其財產,以肅官方,而平民憤”。大會決議:“通過,交中央常會迅速切實辦理。”隨後舉行的中央常會第63次會議亦作出決議:“除函中央監察委員會外,並分函監察院、行政院迅速切實辦理。”
在國內外輿論強烈抨擊和黨內抗議聲浪不斷高漲的巨大壓力下,行政院秘書處奉院長諭:“官辦商行一節,交經濟部迅即切實辦理具報”。財政部亦遵奉蔣介石的指令,委派視察室主任姚曾廙率領視察餘敦兆,會同經濟部所派專員宋哲夫前往上海,調查上述公司自開放外彙市場後所購買的外彙數額和進口貨物的詳情。5月20日,調查組完成初步調查後,組長姚曾廙即撰寫報告,呈送財政部部長俞鴻鈞及次長徐柏園、李儻(為便於後文的比較,以下簡稱“簽呈”)。同時視察室還為財政部起草了答複黃宇人等質詢的文字:“此案業經最高當局令交經濟、財政兩部會同調查,惟須將上年三月四日以來施行《中央銀行管理外彙暫行辦法》以來所有銷售外彙及海關進口情形全部檢查,頗費時日。現此案有關資料已搜集齊全,正與經濟部、中央銀行及輸入臨時管理委員會依照法令逐項審核,一俟審查竣事,當即呈報最高當局依法處理。”6月14日,該調查報告經過整理,即以財政部部長俞鴻鈞和經濟部部長陳啟天的名義會呈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以下簡稱“會呈”)。然而調查報告的內容極為機密,又涉及孔、宋親屬直接經辦的公司內幕,十分敏感,因此有關部門在未接到最高當局指令之前,並不準備向任何報刊披露。沒想到一個半月之後,《中央日報》的記者通過特殊途徑取得報告,這一報告的主要內容才公之於天下。
二 《中央日報》一則新聞引起轟動
1947年7月29日,南京《中央日報》第4版在居中的位置刊登了一則新聞(以下簡稱“新聞”),標題並排分作三欄:“孚中暨揚子等公司、破壞進出口條例、財經兩部奉令查明”,披露“孚中、揚子等公司年來有破壞進出口管製條例之情事發生”,為此“最高當局特令財政部、經濟部會同嚴查,頃已將全部經過調查竣事,並由財、經二部會稿呈報”雲雲。該報記者並聲稱從財政部方麵得知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其中最關鍵的部分就是涉及孚中實業、揚子建業及中國建設銀公司利用特權、套取大量外彙的內幕。
這則消息共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介紹了政府宣布有關禁止奢侈品進口及限製結彙實施的日期,即1946年3月1日起,凡7人以下、廠價超出1200美元的汽車不準結彙,禁止進口;卡車自同年4月29日起,無線電機、冰箱自同年11月25日起均禁止進口,不予結彙。
第二部分是有關中央銀行結彙的數目,自1946年3月4日政府開放外彙市場到同年11月17日修正進出口貿易辦法、強化管製進口的八個半月以來,中央銀行共售出三八一五五二四六一.一三美元;嗣後至1947年2月1日止,共售出二〇一二〇四〇八〇美元。接著就公布了孚中、揚子等公司的結彙數額:
(甲)孚中公司共結外彙一五三七七八七二三美元,除該公司自有及售出者外,淨購一一一三三〇七三一美元,所購貨物以吉普車及旅行車兩者為最多,共占百分之五十,無線電及附件,共占百分之二十,餘均為準許進口物品。
(乙)揚子公司共結彙一八〇六九一〇六九美元,除售出者外,淨購一〇七四二〇〇美元,所購貨物以棉花藥品為最多。
(丙)中國建設銀公司,共結彙八七七六二美元。
第三部分主要是公布孚中、揚子二公司實際進貨情形:
(一)孚中公司:共購“卡特拉克”牌汽車二輛,廠價超出規定,外購旅行車一〇一輛,但均得有許可證,準許進口。至吉普車七八〇輛,已進口七三八輛,如依照規則,列為輕便卡車類,應暫停輸入。據海關報告,謂內有吉普車一八九輛,係於禁令前起運,五四九輛,係於禁令前付結購價,按政府所頒命令,得準許進口;惟查該公司結彙賬冊,除禁令前訂購二百輛外,其餘均在禁令後結付購價,與海關所報告不相符合。又該公司購進無線電設備一〇八箱,內收音機四十件,在限製令頒布後,憑許可證進口。
(二)揚子公司:共購“奧斯丁”牌車五十輛,廠價未超過規定,惟所購無線電三隻,係在限製令頒布後,憑許可證進口;[此]外共購化妝品一二八箱,經海關檢驗後退回。
(三)中國建設[銀]公司:共購汽車五十六輛,但均不超過規定。
由於這則消息沒有登在要聞版,而且《中央日報》平日的官樣文章並不吸引讀者,所以最初並未引起人們的注意。然而外國記者的嗅覺卻十分靈敏,合眾社記者立即就此事寫下一則消息,稱“當美國政府派遣特使魏德邁將軍來中國調查大陸實況之後,CC派所控製的《中央日報》今天刊出消息,向宋、孔兩家公司開了一炮”。這則消息當天在上海主要英文報刊的顯著地位刊出後,立即在國民黨和政府的上層中掀起一陣軒然大波,因為《中央日報》是國民黨的中央機關報,刊登如此重要的消息,一定代表最高當局的意見,特別是報道中聲稱此消息來自於財政部,對此俞鴻鈞更是惱羞成怒,立即下令徹查消息泄密的原因。
7月30日上午剛剛上班,俞鴻鈞的秘書黃苗子就奉命召集有關當事人在財政部開會,對此事進行排查。可能是時間過於緊張,更可能是心慌意亂,看來他們並沒有仔細核對全文(特別是數額),隻是大致從二者的主要內容上加以比較,從而得出結論:
(一)報載內容翔實,且有數字,其第一項標題“禁止奢侈品進口及限製結彙實施日期”,與本部會同經濟部呈複國府之措辭相符,足見確係根據原會呈而發表;
(二)該件辦稿係餘視察起草,由職親自送各級核閱後,親交宋哲夫攜經濟部會核,撰寫、封發均由職監視,決無抄出之可能;
(三)發出後原卷僅送部長室一次,此外亦無他人調閱(且本室專案非經批準不準調閱),依此推斷,該件由部泄露之成分極少,惟原呈於六月十四日送府,迄已一月有半,究係何方透露,殊難判斷。
盡管財政部竭力否認消息是從他們那裏泄露的(後來的事實也證明確實如此),但他們也承認,這個報告並非杜撰,來源是可靠的。
同日,行政院亦致函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稱“關於懲治‘金鈔風潮’負責大員一節,業經上海地方法院分別依法判處,至關於徹查‘官辦商行’賬目一節,已由財政、經濟二部派員嚴密調查”,並隨函附上二部6月14日聯名會呈的調查報告。第二天上午12時,財政部部長俞鴻鈞致電經濟部部長陳啟天,要求調閱該部收存的會呈,直到8月4日上午才予退還。同日,財政部視察室又致電上海貨物稅局速轉正逗留在上海的姚曾廙主任,稱“報載消息以檔案保管機密,似非本部泄密,正商承黃秘書查探中”,由於預料“事件恐將擴大”,因而詢問姚“能早回否”。
這個消息同樣也引起社會上的議論和猜測,因為大家都知道,揚子、孚中和中國建設銀公司都是具有濃厚官方背景、並且本身就是孔祥熙的兒子孔令侃和宋子文兩個弟弟宋子良、宋子安親自開辦的公司,而《中央日報》又長期掌握在與孔、宋家族勢不兩立的國民黨內CC派手中,披露這一新聞,一定有其背景,明眼人紛紛議論,好戲就要開始了。
7月30日《中央日報》第4版又刊登了記者訪問監察院監察委員王冠吾的談話,他說奉於右任院長的命令赴上海調查孚中等公司的賬目已逾三周,目前“已發現孚中等公司有利用人事關係,獲取特殊權利之重大嫌疑,且有以取巧手段、圖謀重利之情形,如將容七人以下之汽車,改裝成容七人以上之汽車而輸入。此種不擇手段、花樣百出,確有礙政府之法令,吾人決不能否認孚中等公司為官僚資本之表現”。接著他更要求政府組織一個調查委員會予進行徹底調查,“如確有政府官員利用職權而營私舞弊者,自可依據所獲得之事實,遵循法律途徑,以求合理解決”。
同一天出版的《救國日報》專為此事發表社論,題目就是《請先沒收孔宋豪門資本》。社論在曆數豪門資本依仗特權、巧取豪奪之種種事實之後抨擊道:
“我們可以看出豪門資本勢力之權威,竟是違禁輸入品照樣通過海關,竟拿得到特別許可證,竟敢違法輸入嚴格禁止的化妝品,這豈不是由政府有權發特許證的高級機構,直到海關,都是孔、宋二家私人的機關嗎?”社論最後大聲呼籲道:“政府當局若不懲治孔、宋二大豪門資本,實無以對全國的軍民,和一切因保衛國家而犧牲的死難者!”上海《大晚報》也以《徹查進出口公司》為名發表社評,聲稱“有少數國人所辦之進出口公司,被認為有破壞外彙及貿易管製之嫌疑,外間傳說紛紜,真相難明,事關國策及政令,此項事實在政府方麵自應詳細調查,並予公布,以明是非,而釋群疑”。
消息傳到海外,也立即引起眾多華僑的極大憤慨,國民黨駐美國總支部在致中央海外部的報告中聲稱,孔、宋二人及其家族“利用其政治上之特殊勢力,壟斷我國出入口貿易,由美輸華商品,不論大小,囊括無遺,國內外正當商人備受壓抑,難與競爭”;“最近中外報紙輿論揭載孔、宋二氏所經營控製公司、商號數十家,此等公司向政府所購取之官價外彙是否合於法定?其所購進之入口貨有無違反入口貨管理規程?其所獲得巨資有無繳納賦稅?實有徹底查究之必要”。因此呈請政府“派員調查孔、宋二氏所組織之公司財產賬目,並依政府經濟緊急措施方案,征用孔、宋二氏存於外國銀行之款項,以充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