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揚子電氣公司的接收與複業(2 / 3)

南京淪陷期間,原首都電廠的部分機器和設備曾被日偽華中水電公司遷往他處,如四台變壓器被運到山東的張店,循環水泵和馬達則遷至安徽的蚌埠,另有一台1000千瓦應急電廠的全部電氣設備被拆遷到浙江的杭州。首都電廠於抗戰勝利接收後得知這一情況,便立即與經濟部蘇浙皖區特派員辦公處聯絡,呈請調查發還。然而結果並不盡如人意:安徽方麵答應查明歸還,山東則百般推諉,要首廠將型號、功率詳細列明,最後亦不了了之,而拆遷到杭州的設備更是杳無音信。由於國府接收時各自為政,混亂無章,誰搶到就算誰的。如原句容電廠的房產及設備就被當地政府扣押,拒不交還;戰前首都電廠向慎昌洋行(Messrs,Andersen,Meyer&Co.,Ltd)購買的1200KVA變壓器就被聯勤總部兵工署第六十廠據為己有,首廠雖通過經濟部多方設法,卻也無能為力。而複業最為困難者不外乎經費、人員、設備、燃料諸方麵,為此首廠將接收時所遇到的困難一一列出,並相應擬定了補救方法。

戚墅堰電廠於接收之初因設備殘破,加之交通遲滯、燃料缺乏之故,恢複供電極為不便。在這種情形之下,接收人員一方麵四處搜求燃料,同時征用申新三廠發電所,並與武進電氣公司接洽自行開機發電,雖然未能完全達到預期計劃,但自接收八個多月來亦不無成績可言。如接收時每月總發電量為2072100度,1946年5月份則為5385260度,增長幅度接近160%;接收時最高負荷為5500千瓦,八個月後即上升到10800千瓦,上升亦接近一倍,且用戶也有所增加。與此同時,戚廠的職工人數也大體恢複到戰前水平。

在這種情形之下,戚墅堰電廠也相應製定了該廠的擴充發展計劃:

甲、發電方麵:擬就望亭建築第二發電所,容量暫定二萬千瓦,並與首都電廠聯絡,用十三萬二千伏輸電線路接通,是故新發電所完成後本廠發電容量共計三萬七千一百千瓦外,又可與首都電廠發電機連絡發電;

乙、輸電方麵:擬建設(南)京(無)錫十三萬二千伏輸電線路及(南)京武(進)六萬六千伏輸電線路,並擬籌建丹陽3000KVA、奔牛3000KVA、漕橋3000KVA、中橋4000KVA、洛社2000KVA、廣勤路4000KVA等六個33KV/13.2KV變壓所,總容量共計為19000KVA。

與此同時,為了有效地進行管理,盡快恢複生產,揚子電氣公司也恢複了戰前公司的管理機構,分為總管理處以及下轄的首都電廠和戚墅堰電廠,並建立和健全了一係列規章製度。

抗日戰爭全麵爆發後,揚子電氣公司及其屬下企業的主要管理幹部和工程技術人員大都隨政府撤退到大後方,有的被安排在建設銀公司戰時新設的企業工作,也有的在政府其他部門就業。戰爭剛一結束,揚子電氣公司即從後方各地抽調原企業幹部,並盡快趕赴華東地區接收原有企業。公司各部門主管中大多為戰前原廠技術管理人員,這樣自然有利於加快公司接收與複業的進程。

公司在恢複生產的同時,還製定了擴建新廠的計劃。戰前首、戚兩廠本有分別建築新廠的計劃,戚廠並已在望亭購有基地,但因戰爭突然爆發而無法實行。

戰後公司屢經商討,認為與其兩廠分建,不如擇一適中地點合建一新廠更為實際。因而已在龍潭、江陰、鎮江、丹徒各處實地勘察,一經決定,即行投資籌建。戰前首廠66000伏高壓輸電線已達龍潭及棲霞山,但於戰時全部燬壞。戰後除積極恢複、於兩年內用66000伏輸電線放達鎮江外,還計劃於四年內將首、戚二廠用132000伏高壓輸電線接通,這樣一旦新廠設立,電力即可交互輸電,益臻便利。

四 公司股份與組織的演變

揚子電氣公司成立時,其章程規定,公司係“遵照公司法股份公司之規定”而組成(第一條),“承受建設委員會所辦首都電廠及戚墅堰電廠之電氣設備,經營電氣事業”(第二條),營業區域為“首都區域、戚墅堰區域,將來本公司呈準主管機關擴充或增加之營業區域”(第三條),公司資本額“定為國幣一千萬元,分為十萬股,每股一百元,一次收足”(第七條),由此大致確定了公司的性質、宗旨、資本及其營業範圍。公司總資本中除建設委員會所占有的200萬元官股外,其餘800萬元商股均為中國建設銀公司及其公司的其他股東銀行所持有。抗日戰爭勝利後,公司股份的占有情形發生了些許變化,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官股比例有所上升。表4反映的即是揚子電氣公司戰前(1937年5月公司創立時)、戰後(1947年7月公司召開第二屆董監聯席會)股票持有情形。

商股中除了建設銀公司占據將近一半股份之外,其餘的部分大致是按照各股東銀行在銀公司中的比例而分配的,並非自由競爭。至於戰後代表人的演變則主要是各個機構人事上所發生的變化而已,如經濟部政務次長張子柱代替原建設委員會事業處處長秦瑜出任股東及常務董事,而胡筆江、徐新六因1938年8月由香港飛往重慶途中遭敵機襲擊而遇難,唐壽民、吳震修等於抗戰中落水,因此他們的股東及董事身份便分別由繼任者錢新之、項叔翔、趙棣華、彭石年擔任,這也從一個側麵說明,所謂商股亦並非是純粹意義上的個人投資,他們不過是股東銀行的法人代表而已。至於董監事的人選及數目基本上也是按股份占有率而決定的,如戰前公司21名董事中有4名官股,這和官股占整個股份中的比例(20%)差不多。但需要說明的是,戰後官股的比例雖然增加了50%(由20000股增加到30000股),然而官股董事的名額非但沒有增加,常務董事反而由兩名減少到一名,建設委員會委員長張人傑戰前以官股名義出任常務董事,戰後則變為商股董事了,這一變化值得注意。

揚子電氣公司成立時董事長為宋子文,抗日戰爭勝利前後公司在人事上有些許變動,其中最明顯的變化就是由宋子安接替乃兄宋子文出任董事長,這是由於宋子文此時擔任行政院院長、恐其身份與公司利益引致公眾猜疑有關(他還同時辭去了淮南礦路、漢口既濟等公司董事長的職務)。到了1947年7月公司召開第二屆董監聯席會時,董事長又變成了李石曾,看來這主要是當時宋子文正因“黃金風潮”而下台、宋氏家族被輿論大肆抨擊為官商豪門所致。

抗日戰爭期間,特別是戰後,由於通貨膨脹日益嚴重,原有資本已遠遠不能反映公司實際的資產與負債情形。因此1947年7月19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監聯席會議時,特別提出並通過了重估固定資產價值及調整資本方案,具體內容為:(1)依照政府頒布《工礦運輸事業重估固定資產調整資本辦法》之規定,將截至1945年底止京、戚兩廠之固定資產重估升值為1599000萬元,加上原有資本1000萬元,共調整資本為160億元;(2)增收現金投資40億元,連同調整後之資本共計為200億元,分作2億股,每股仍為國幣100元;(3)每一老股可換給新股1600股,並可優先認繳新股400股。公司並於當年年底對外宣稱所有新股業已招募完畢。

根據1947年的統計資料,揚子電氣公司包括總管理處及首都、戚墅堰兩電廠共有職工1232人,其工資待遇是按底薪分級(由A到F共分六級)打折扣減低後,再按上海市政府公布之員工生活指數計算。其中職員434人,待遇標準最高800元,最低40元;伕役124人,最高70元,最低20元;技工674人,最高100元,最低20元。

其一,揚子電氣公司的高級職員和工程技術人員都具有良好的學曆,他們不但畢業於國內著名的高等學府(如交通大學、清華大學、複旦大學等),而且多半人還在美國受過專業訓練;其二,他們都具有豐富的工作經驗,曾在國內各重要電力公司擔任過重要職務;其三,他們中有不少人曾在建設委員會中任職,因而與官方之間關係非常密切;其四,公司職工,特別是高級職員的薪金在同類行業中是比較高的。這些特點毫無疑問也都成為公司戰後能夠迅速複業的一個重要原因。

五 政府的支持與扶助

揚子電氣公司及屬下首都、戚墅堰兩電廠戰時均淪於敵手,並遭到嚴重破壞,然而戰後不久卻都能相繼複業。雖然公司在戰後複業過程中也曾遇到許多困難,具體表現為:現有設備容量不足,補充不易;求過於供,應付困難,照核定電價收費,很難趕上成本(主要是燃料和工資)的上漲;幣製變動,周轉困難。然而盡管如此,公司屬下的首、戚二廠還是能夠在戰後短期內順利接收敵偽企業並迅速恢複生產,不僅經營範圍有所擴大,生產能力也逐漸恢複甚至超過戰前水平。首、戚二廠之所以能夠在這樣短的時間內取得如此成績,除了企業內員工的勤奮工作與努力外,很重要的原因是得到政府的支持與扶助,這樣優渥的條件是其他一般私營企業無法與之相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