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序一

顧廷龍

餘因摯交瓜蒂庵主謝國楨教授之介,獲識鄧君雲鄉。雲鄉熟掌故,擅詩文,談藝論學,滔滔不絕,頗堪欽敬。一日持近著《燕京鄉土記》一稿示讀。皆舊時北京之習俗風尚,頗多異聞。在遊戲飲食之中,皆存曆史演變之跡。昔我家頡剛教授在廣州中山大學提倡民俗之研究,研究關於民間流傳之信仰、習俗、故事、歌謠、諺語等,嚐主編《民俗周刊》,是亦專門之學,豈可以識小視之。餘於三十年代間曾旅居燕京者八年,素性不好遊賞而又善忘,今讀雲鄉之稿,渾然如溫舊夢矣。

嚐閱前人日記,往往載廠甸之盛,餘曾兩度遊觀:從和平門起至南新華街,均搭蓋席篷,遍懸名人字畫、楹聯、屏條、中堂,遊人之多,擠紮不能駐立。足眺望,大名家,多偽作,近人者尚有佳品,價亦不廉,非學子可以染指。南行至海王村,則書攤林立,遊人亦多,然尚可在攤旁撿閱,偶得異本,歸與同好相賞,殊足樂也。今觀雲鄉稿中所記,情亦曆曆,為之神往。

又憶一九三四年,其時國民黨政府廢止陰曆。陰曆元旦凡學校機關均必須照常上班,然於臘鼓催年,農曆除夕之際,家家戶戶無不置酒歡飲;商店照例休息,廠甸仍極熱鬧,即白雲觀之“燕九”盛日,亦仍車轂喧闐,不殊曩昔焉。由此可見,風俗之移易,似不宜強加變革。況風俗之中,有善有陋,善者宜保存之,發揚之;陋者宜剔除之,改變之。“但開風氣不為師”,其取舍之際,要在深心者之遠瞻熟慮,因勢利導,保存發揚其善者,為民族傳統之繼承;剔除改變其陋者,為民族健康之前進;二者至宜並重,固不能輕率主觀,以個人之好惡而偏廢之也。建國以來,重視春節,亦所以重視農業勞動,重視曆史傳統,順乎民情,適乎天時,豈不懿歟?

《四庫全書總目》其時令一類,收書僅二部,而入存目者十一部,可謂寥寥。嗣後著者稍多,亦不過約二十部。雲鄉此書,可於此類占一席矣。衰年筆墨荒傖,不足闡揚於萬一,率記數語,聊存鴻雪。

原版序二

周汝昌

明人劉、於二公的《帝京景物略》,真是一部奇書,每一循誦,輒為擊節叫絕。——然而高興之餘,卻又總帶有幾分悵惘之感,因為在我寡陋的印象中,似乎數百年間,竟無一人一書堪稱繼武,在他們之後,拖下了這麼大的一片大空白。這難道不讓人沉思而慨然嗎?多年以來,此種感慨日積日深,——不想今日要為雲鄉兄的《燕京鄉土記》作序,我心喜幸,豈易宣喻哉!

鄉土記有甚可讀?有何價值?我不想在此佳構前麵回答這種八股題,作此死文章。漢人作賦的,先講“三都”、“兩京”;三國詩人,也有帝京之篇。看來古人所以重視“皇州”、“帝裏”,不一定隻因為它是“天子腳下”。不論什麼時代,一國的首都總有巨大的代表性,燕都的代表性,遠的可以上溯到周武王分封,近的,也可以從遼金說起——這“近”,也就有七八百年呢!這其間,人民億眾,歌哭於斯,作息於斯,蕃衍於斯,生死於斯,要包涵著多麼廣闊深厚的生活經驗、文化內容,恐怕不是“計算機”所能輕易顯示出答案來的。我們中華民族,就在這樣的土壤上,創造積累出一種極其獨特而美妙的文化;這一文化的表現形式,不隻是存在於像有些人盯住的“縹緗卷軸”之間,卻是更豐富更迷人地存在於“鄉土”之際。這一點,往往為人忽略。忽略的原因,我認為是它太神奇而又太平凡了,於是人們如魚在水,日處其中,習而與之化;於是隻見其“平凡”、而忘其神奇,而平凡的東西還值得留心與作記嗎?這也許就是劉、於二公之所以可貴。我常常這樣思忖。

“鄉土”到底是什麼?稍稍長言,或者可以說成鄉風土俗。鄉風土俗,豈不“土”氣乎?仰慕“洋”風的,自然避席而走。但因沾了“帝京”的光,或許就還能垂顧一眼,也是說不定的。其實,“帝京”的實體,也仍然是一個人民聚落的“大型”物罷了。一個小小聚落的“鄉土”,卻也是很值得為之作“記”的呢?

我打一個比方。譬如這“廟”之一物,今天一提起它,想的大約隻是一個“迷信象征”。事實上並不是這麼簡單的“認識論”所能理解說明的。如果他一乍聽廟和“社會”密切相關,會驚駭詫異或嘲罵其“荒謬”、“錯誤”。因為他不知道中華民族的文化曆史,我們的“老祖宗”們,凡是聚落之點,必先有一“社”(也許設在一株古樹之下),群眾有事——祭祀的,歲時的,慶吊的,娛樂的,商議的,宣傳的……都以此“社”為“會”眾之所。從這裏發生出“一係列”的文化活動形式。後來的廟,就是“社”的變相遺型(眾廟之一的“原始體”叫土地祠,就是“社”了)。廟的作用,遠不隻是“燒香磕頭”一類。應當想到:建築、雕塑、壁畫種種藝術,都從此地生長發展。唱一台戲,名曰“敬神”,其實“娛人”(“心到神知,上供人吃”的俗諺,深通此理了!),而戲台總是在廟前頭的。所謂“廟會”,其實是“農貿市場”和“節日文藝演出”的結合體!所以魯迅先生早就指出,這是中國農村人民一年一度的唯一的一種自創娛樂形式,把它當作“迷信”反掉了,則農民們連這麼一點快樂也就沒有了!——講“鄉土”,其中必有與“廟”相關的事情,這是我敢“保證”的。這些事,難道不值得我們思索一下嗎?

我們常說“人民的生活”這句話。其內涵自然有科學表述,今不多及;然而假使人民的生活當中不包括我們剛才敘說的那一重要方麵,那麼這個民族(偉大的民族啊!)還有什麼“意味”可言呢?這個民族有他自己的文化曆史,有他自己的鄉風土俗,這如不是一個民族的一種標誌,那什麼還是呢?

曆史的時間長河是望不到盡頭的,時代要前進,科技要發展,文明要進化,社會要變遷……但不管怎麼進展變化,中華民族的根本質體與精神是不會變“土”為“洋”的。以此之故,後人一定要了解先人的“鄉土”,知道他們是怎樣生活、為什麼如此生活的深刻道理,才能夠增長智慧,更為愛惜自己民族的極其寶貴的文化財富,對於“古今中外”的關係,才能夠認識得更正確,取舍得更精當,而不致迷亂失路,不知所歸。

如此看來,為燕京之鄉土作記,所係實非細小。以“茶餘酒後,談助可資”的眼光來對待它,豈不淺乎視之了?

開頭我提《帝京景物略》,此書確實不凡。但它是以“景物”為主眼,除“春場”等個別條目,記“鄉土”的實在不夠豐富。如今雲鄉兄這部新書,大大彌補了前人的闕略,長期的空白,使得我們不再興惘然之慨歎,其於後來,實為厚惠,不獨像我這樣的一個人的受貺良多而已也。

雲鄉兄的文筆亦佳,使劉、於二公見之,或亦當把臂入林。這也是不可不表的。

我草此序,極為匆促,不及兼作題詠,今引前年題他的《魯迅與北京風土》的一首七律於此,也算“義類”相關吧:

至日雲鴻喜不遐,春明風物係吾家。

輪痕履印坊南北,酒影書魂筆整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