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錢幣是按照國家規定由國家機構製造發行。清代的“戶部”,相當於現代的財政部,正是發行貨幣的單位,其領導下的寶泉局鼓爐鑄錢,是理所當然的。為什麼工部也有寶源局可以鑄錢呢?那時的工部,相當現代的建築部之類的機關,是負責修建國家和皇家各種巨大工程的,有什麼權力可以發行通貨呢?今天說來,就要稍作解釋了。

老實說,明、清二朝的工部,雖說是國家的六部之一,但實際上隻是皇家的禦用建築廠,主要任務是給皇帝修宮殿和修陵墓的。這種工程動不動就要領幾萬兩銀子的經費,而大批的工匠開支,全是用製錢,一個大工地上,每天要開銷幾千貫錢。一貫就是一千枚製錢,一千貫就是一百萬枚銅錢,這樣多的製錢都是零星開支,不能用白銀代替。因此每天要大量的現錢,銅錢很重,如果各地去收集,每天搬運也不便,因而工部也設立寶源局,自己鑄錢了,這是從明代就開始的,而且鑄錢是一樁好買賣。

據明代記載萬曆時修建乾清、坤寧二宮的專書《兩宮鼎建記》說:每銀一兩,鑄錢六百九十文,市價是每錢四百五十文換銀一兩。發給工匠工錢夥食,均以五百五十文作銀一兩,每銀一兩收利一百四十文。日散十萬錢,然人止得三二十文。從這段記載中,可知明、清二代工部也設局鑄錢的原因。不但便於發放大批瓦木工匠的工錢、夥食,而且還有利可圖,比用白銀向市麵上兌換銅錢合算的多。對工匠說來,似乎多賺了銅錢;而對工部說來,每鑄三兩白銀的銅錢,幾乎可以多出一兩白銀來。這個利潤是很大的了。

北京俗話中,舊時常常聽到這樣一句話:“一個大錢也不值。”或者說:“一個小錢也不值。”都是貶低某一事物沒有價值的意思。為什麼又說一個“大錢”、又說一個“小錢”呢?簡單地說:太平軍興,威脅了清朝的統治,鹹豐時,清朝經濟困難,通貨膨脹,鑄了當十錢,說是“當十”,但後來流通中,隻當兩枚製錢用,這就是“大錢”,另有小鐵錢、鵝眼等小錢,兩枚抵一枚製錢用,都叫“小錢”,這樣製錢之外,又有大錢、小錢了。

用過大錢、小錢的人,已十分稀少了。等到用了銅元,那就等於清代的當十錢,小銅元北京叫“小銅子”,等於十枚製錢,大銅元北京叫大枚,等於二十文製錢。製錢改銅元,等於國家一下子把幣製提高十倍,大利是統治者得了,損失是老百姓負擔了。銀元和銅元,並不是直接關係。因為銀元的輔幣是角、分,十分一角、十角一元,比例是固定的,最早銀元與製錢的比例,後來銀元與銅元的比例,實際都是銀價與銅價的比例,由民初到三十年代,總趨勢是銀價越來越高,銅價越來越低。後來采取了“白銀政策”,隻用紙幣,不用銀元。而三十年代中期,北方鄉間還用銀元,北平已不用銀元隻用紙幣了,每元換銅元四百六十小枚,二百三十大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