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評價生態道德行為的方式(2 / 3)

第三,從一定意義上,它可以說是一種“強製力量”,因為它能夠通過讚譽或譴責,迫使行為當事人接受來自社會的善惡裁決和準則性命令,從而繼續堅持或改變道德行為的方向和路線。在過去的日子裏,人類並沒有意識到人類自身對於自然的威脅。近來,通過社會輿論,人類開始意識到人和自然之間的這種矛盾。無怪乎一些輿論指出:現今人類對核戰爭的恐怖已被擔心人類生存環境發生危機的恐怖所代替。整個社會環境和社會輿論都迫使人們去思考,去改變或者說改善人類和自然的關係。人們開始把自己的道德行為納入到生態環境中,開始調整人類的生態道德行為。人類開始清楚:必須迅速一致地行動起來,好好地保護我們這個不堪重負的脆弱的家園――地球!正是全球範圍內的保護環境的呼聲,產生了人們對環境問題的倫理學思考。

(二)傳統習慣

所謂傳統習慣,僅就社會道德生活方麵來說,是指人們在長期社會生活過程中逐步形成和積累起來的,已被人們普遍認可和熟悉的,一些日常的、穩定的道德經驗、道德常識、道德情感和道德行為方式等。它包括了生態道德生活方麵。道德上的傳統習慣作為一種社會意識現象,也是人類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反映,但又具有它自身的特點。這個特點便是:傳統習慣是一種“自發的”、既成的、獲得性的社會意識現象,它所包含的行為準則,多半是人類共同生活的一些最起碼的要求。

傳統習慣雖然是較低的道德要求,是人類共同生活的一些最起碼的道德要求,但是,它在人們的道德生活中,卻有著極為重要的地位。因為,對人們的道德行為過程來說,大半都是從因襲某種傳統習慣開始的,並在這種因襲的基礎上逐步提高,隨即又把提高了的道德行為作為一種傳統習慣運用於將來和傳給後代。

因此,對於傳統習慣,重要的在於分析它的性質,並以不同的態度對待不同性質的傳統習慣。這一點在生態道德行為上顯得更為重要一些。對於傳統習慣,我們應當區分以下三種不同情況:第一,曆史上傳留下來的舊傳統習慣和當代社會生活過程中形成的新風俗習慣。舊的傳統習慣並沒有把人和自然看成是平等的,而且也沒有把自然納入道德評價的範圍,雖有一些風俗是保護自然和熱愛自然的,但卻顯得並不那麼重要。新的風俗習慣形成於我們人類的實際生活實踐中,它把保護自然和熱愛自然的道德行為作為一種傳統習慣運用於將來和傳留給後代。第二,屬於某一階級或職業集體所特有的風俗習慣和全社會、全民族共有的風俗習慣。生態道德的傳統習慣應屬於後者。因為我們所提倡的這種生態道德傳統習慣,是整個人類共有的,並不是哪一個集體具有便完成任務,我們生活在一個既可以破壞、毀滅自身生存環境,也可以改善這一環境,從而創造一個較為美好的現實與未來的時代,這關係到整個人類,所以保護自然的傳統應該是全人類所共有並一代一代的傳留下去。第三,是符合曆史必然性要求的道德關係及其發展的風俗習慣或是不符合曆史必然性要求的道德關係及其發展的風俗習慣。生態道德傳統習慣是屬於前者的風俗習慣。我們這樣說是因為,這一生態道德傳統習慣要求我們為維護大自然,維護整個生態係統的平衡作出努力,而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是與整個生態係統的平衡休戚相關的。

傳統習慣在道德評價過程中是一個重要因素,因為它既可能是行為當事人之外的因素,也可能就屬於行為當事人自身的因素,因此,它存在於社會的道德評價和自我的道德評價之中。傳統習慣的重要功能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第一,傳統習慣是評價行為善惡價值最初的最起碼的標準。人們在評價行為的善惡時,特別是評價日常行為的善惡時,總是首先看這一行為是否“合俗”,是否“反常”(即與“常識”、“常規”和“慣例”不同)。例如,現在,每一項新的科學技術的應用,都要先看一看它能帶來的社會後果是否有利於生態係統的平衡。若有利於生態係統的平衡,便可廣泛應用;否則,就要加以完善,使之達到要求。第二,傳統習慣是評價行為總體善惡的重要根據。人們在評價行為總體的善惡的時候,不是也不應當是這個行為“一時一事”的動機和效果,而應當是貫穿於他“一貫表現”中的穩定性傾向。仍以科學技術為例,我們不能因為一些科學技術應用的後果破壞了生態係統的平衡,就進而否定科學技術的作用,停止科學技術的發展,以被動的方式來與自然達到和諧,這顯然是錯誤的和不能接受的。應該肯定和相信,以維護生態係統的平衡作為指導來發展科學技術,同樣可以達到人類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目的。第三,傳統習慣是每次道德評價作出的價值判斷(善或惡)和準則性命令(應當或不應當)得以鞏固和傳留的外在形式。這就是說,道德評價的成果,隻有成為行為當事人的日常生活習慣,以至成為一定的社會道德風尚,才算達到了它應有的成就。這一點也正是生態道德傳統習慣追求的目的。由於人們對於人和自然關係的認識還在逐步完善過程中,因此,生態的道德傳統習慣還有待於逐步地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