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中國翻譯史上經曆了四次翻譯高潮。從先秦的佛經翻譯到近代的文學翻譯,關於翻譯的討論可謂是百家爭鳴,百花齊放。但主要問題不外乎兩個:翻譯標準以及翻譯方法。經過一代又一代翻譯研究者的不懈努力,從嚴複的“信、達、雅”到傅雷的“神似說”再到現代辜正坤教授提出的翻譯標準的多元互補論,關於翻譯標準的研究經曆了一個發展,演變及完善的可喜過程,並取得頗多成果。各個翻譯派別對翻譯方法的爭論雖不相上下,但後來為翻譯界所公認的翻譯時所要遵循的一般方法就是直譯與意譯相結合。宏觀來講,翻譯的最終目的,筆者認為應是實現持不同語言的民族之間文化的交流,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當翻譯外族語言作品時,應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文的語言形式,結構以及作品風格,以此為基礎的翻譯即稱之為直譯(既保持原文風格,又保持原文語言形式);從微觀來看,成功的翻譯應是實現原文作者與譯文讀者之間的情感交流或思想共鳴。至於譯文讀者能否跟原文作者的心靈之間產生共鳴,這就牽涉到譯文的質量以及讀者的接收和領悟能力兩方麵的因素。考慮到讀者的因素,譯者應根據所譯內容的不同而製定相應的翻譯標準,這是靈活多變的。而對於譯文的質量,標準隻有一個,那就是:精益求精。然而要真正做到這一步實非易事。此時不少翻譯學者一致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直譯與意譯的恰當結合。那麼試問,到底什麼是直譯,什麼是意譯?
(一)從翻譯的定義與目的來談“直譯”和“意譯”
關於什麼是直譯和意譯的問題,筆者認為應首先從什麼是翻譯談起。不少學者對翻譯都持有精辟的論述。根據詞源說,“translate”有兩個組成部分:(1)“trans-”,(2)“slate”。“trans-”是前綴,含有“transform”(轉變),“transfer”(轉換)的意思。“slate”是“石板”,由於古人常將象形文字刻在石板上,所以“slate”就變成了古代文字的象征。後來,約翰?內達姆(John Needham)對翻譯作出如下論斷:翻譯的過程就是古代象形文字轉變而為現代拚音文字的過程,並不僅限於象形文字的轉化;其次,將我國的甲骨文或古代漢語轉變成現代漢語,隻能屬於不同時期母語的轉換,而不是translate,但有專家指出,這種說法顯然有其失誤之處,首先,translation這時的語言轉換確切地說應該是render或put。由此可見,隻有當異種語言之間發生轉換時,才稱得上是translate。必須指出,“譯”字本身就有不少含義:首先,比如將漢語中的文言文或者上文提到的把甲骨文轉換成現代漢語,這一層次上的“譯”實際上與英語中的render與put相通,並不是我們經常所說的translate;其次,“譯”還有“解釋”或“釋義”的意思,這是和英語中的paraphrase相對應。由此可見,漢語中的“譯”字有多重含義,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處理,而translate有其特殊的含義,即僅限於異種語言間的轉換。另外,根據彭卓吾先生的見解,翻譯是把一種語言文字所表達的思想內容和藝術風格正確無誤地,恰如其分地轉移到另一種語言文字中去的創造性活動。又比如張國擎先生曾如此解釋翻譯:“譯,含有用語言讓人把‘不規範’的東西植入‘規範’,令大家能明白遵循的含義;這中間就含有‘忠實’的成分。”
再根據美國翻譯理論以及翻譯的闡釋學觀點,譯者與其說是一位語言翻譯家,還不如說是一位文化解釋家。而拉丁文中“interpretation”既是“翻譯”,也是“解釋”,就說明了翻譯的本質。不難看出,對翻譯的前兩種解釋揭示了它產生的條件,即不同語種間需要相互轉換。而後兩種就翻譯本身的特點作出闡釋。簡言之,翻譯就是不同語言之間的轉化,至於如何轉化,與采用的方式有關。到目前為止,大致有兩種方法――直譯與意譯。關於直譯,前文曾有解釋,即既要保持原文的風格,又要遵循原文形式;而意譯則可以不受原文語言形式的束縛,隻要能傳達原文的內容及風格即可。因此直譯與意譯的關鍵區別就在於是否保留原文的語言形式,而這也一直是翻譯界爭論的焦點。劉英凱同誌對於直譯和意譯有著更形象的解釋,在他《歸化――翻譯的歧路》一文中,為最大程度的直譯賦予新的說法“洋化”,認為采取直譯法就是為譯入語引進“洋文化”;認為意譯是一種相應的“歸化”,即譯入語符合自身的表達習慣,從而歸屬於譯入語的語言文化。筆者認為,翻譯與文化息息相關。語言體現人類思維,而思維又是特定人群所持文化的一部分,因此歸根結底,翻譯的最終目的就是不同文化之間的溝通與交流。當我們從事翻譯時,應本著了解外族文化的原則進行。
借用劉英凱同誌的話說:即采用“洋化”即直譯的方法,且僅僅是直譯,沒有必要采用意譯。如果說意譯是針對翻譯過程中的“不可譯性”而言,筆者看來,這種“不可譯性”其實是不存在的,因為所有的作品都是可譯的。所謂的“不可譯性”是指翻譯兩種語言時由於文化的差異而找不到對應的詞,這種情況雖不少見,但是在語言處理時,隻需增加注解即可。這樣既保留原文風格,又向讀者介紹了異國文化。因此筆者認為這樣的譯文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並不提倡很多翻譯學者一直認同的直譯與意譯相結合的翻譯方法。其實意譯說到底,也隻是一種文章內容上的解釋,但根據上文提到過對翻譯的定義,這隻是解釋,不能稱得上完整意義上的翻譯。相對地,直譯是一種既包括解釋也包括翻譯的方法。因此,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直譯包括意譯。
(二)直譯不是硬譯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許多人竟將直譯與死譯和硬譯混為一談,認為直譯就是“東施效顰”、“漢語歐化”等。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澄清一下直譯與死譯或硬譯。英語中對直譯的解釋為literal translation,其中“literal”的意思為“按照詞句的本意”;而literal translation即按照詞句本意進行恰當忠實的翻譯。由此可見,直譯包括兩個條件:既按照本意逐字逐句地翻譯,又需譯得恰到好處,如實反映原文的形式與內容。真正的直譯是重形似也重神似,並不像所謂的意譯派那樣去粗取精,完全不顧形式,也不像有些人認為的那樣照葫蘆畫瓢,字字對譯,毫無差厘,實際上,直譯要比意譯難得多。想想看,必須在有限的空間裏再現原文的精神與風采,不能拐彎抹角,不能隨便增刪,就猶如“戴著鐐銬跳舞”,還有比這更難的嗎?而逐字逐句,生搬硬套地翻譯才是死譯或硬譯。例如:“紙老虎”一詞就隻能譯為paper tiger,而不能譯成scarecrow(稻草人)。因為“紙老虎”有兩層含義:紙老虎指表麵上能嚇唬人,而實際上卻沒什麼威懾力的人或物。如果譯成scarecrow,就失去了紙老虎的兩重性。再比如,“富農”一詞,隻能譯為rich peasant,而不能譯成wealthy peasant;因為“富農”是具有濃厚中國特色的有關**概念的名詞,它是根據我國當時農村的土地形式與階級狀況劃分,與西方的wealthy farmer(富裕的農民)及yeoman(自耕農)有所不同。因此這時的直譯是根據約定俗成的原則,如果擅自改詞,就會出錯,那就不是直譯,而變成死譯硬譯,從而必然導致錯譯。例如,把“三軍過後盡開顏”翻譯成The three armies march on,each face glowing,這就是死譯、硬譯,因為這裏三軍的原意是“大軍”,不是指“海陸空三軍”,因此該詞在這裏隻宜譯為the army或the mighty army。如此的死譯或硬譯與直譯毫無相同之處。我們反對硬譯和死譯,但要對直譯予以充分肯定。既要保留原文的思想內容,又要遵循原文的語言形式,要同時實現這兩點似乎很難,但若仔細推敲,一般情況下還是能夠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