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激勵手段(1 / 3)

10.2.1獎懲激勵

1)獎勵的技巧

通常人們的行為是遵照獎勵的取向而定的。不管是不是明文規定,每個組織都有一套屬於自己的獎勵製度。當製度訂立後,不用太久,人們就會領悟它,並遵從這套製度的取向修正自己的表現。如果取向正確,大家就會朝正確的方向做。

正確的獎勵具有無比的力量。任何一個成功的企業,必然擁有一套嚴密的獎勵製度,並且能夠在實際的執行中遵循以下幾條原則:

(1)該做的事不獎對於員工分內的事情進行獎勵,會強烈地暗示:被獎勵的事情是一種常見的事情;那麼,不做此事就變得可以理解了。比如發放“全勤獎”,就似乎告訴員工:遲到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又如發放“上班不抽煙獎”,這就暗示員工:上班時吸煙,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所以獎勵隻能與員工優秀的超常行為相聯係。

(2)獎勵要大張旗鼓地進行在對員工進行獎勵的同時,應該伴隨隆重的、與具體行為相掛鉤的描述性表揚,通過語言文字的形式,公開地告示,並倡導廣大員工向被表揚者學習。相反,如果獎勵與表揚是悄悄地、不為人知地進行,那麼,獎勵就無法以此來激勵、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甚至會降低被獎勵者的滿足感。

(3)要掌握獎勵的時機獎勵的時機直接影響激勵效果,好的獎勵應是及時的,太晚的獎勵會使員工受到傷害,並對老板失去信心與忠誠。

那麼,怎樣的獎勵才是“及時”的呢?這要看雙方的約定,這個約定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不成文的心理約定。值得注意的是:①用於獎勵員工的東西,應該是員工最想要的。②在員工尚未全部完成企業下達給他的任務之前,不要輕易把企業所承諾的獎勵全部給他。③及時的獎勵,應該是在完成了任務之後就立即給予獎勵。

(4)獎勵要有層次性即指管理者要從滿足員工最迫切的需要出發,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表明,員工的需要從低級到高級可以分為五種層次,在這五種需要中,不同員工的優勢需要各不相同,同一員工不同時期的優勢需要也有所不同。而獎勵隻有滿足了員工最迫切的需要,才是獎到了點子上。所以,獎勵必須針對員工不同的迫切需要,因人而異地進行。

(5)獎勵要有結合性獎勵的結合性是指在獎勵過程中,要堅持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且以精神獎勵為主。一般而言,員工的需要具有雙重性,即物質需要和精神需要。人的物質需要得到一定的滿足後,精神方麵的需要便占了主導地位。這時管理者若仍舊忽視員工的精神需要,一味地搞物質刺激,就會起到反作用。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做到寓情於物,寓關懷於物,使獎勵對象在得到實惠的同時,感受到上司的關懷、期望、鼓勵,就能強化企業意識,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2)懲罰的技巧

懲罰,在組織管理中,通常認為是屬於抑製性控製措施。有關該理論的研究表明:懲罰也可作為有效的激勵手段。

在具體執行懲罰時,管理者必須首先認識到懲罰是一種教育手段,合理的懲罰教育才能取得較好的教育效果。其次,還必須始終堅持公平性原則、適度性原則,麵對因懶散、失職或瀆職所造成的不良後果,控製反感和惱火的情緒,保持理智冷靜的態度,作出合情合理的判斷和決策,使懲罰相當。此外,還應注意以下幾個原則:

(1)懲微原則古人雲:“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人的微小善舉,不一定要給予正式的獎勵;然而,人的微小惡行,卻不能不給予某種形式的懲罰。因為人們的不當行為,一般總有一個量的逐步積累過程,如果能將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甚至在問題還未出現前就預測到可能的傾向,及早采取措施,則會盡可能少地依賴懲罰措施。即使必須懲罰,也要遵循懲微原則。優秀的管理者總是能做到未雨綢繆,在部屬滑向泥坑前,及時設立“禁止通行”的黃牌,或者對初犯者予以適當的批評、懲責,以免將來病重時下猛藥。所以,管理者應注意各類小問題的發展及其對眾人的影響,要重視“懲微”以“杜漸”。

(2)溝通原則懲罰總發生在員工的不當行為之後,要懲罰他,必須了解他做了什麼錯事,違反了什麼規定,更要弄清楚他為什麼違反這個規定。比如一個一向工作認真的文秘近期總是打錯字或遲到,管理者就有必要在作出懲罰之前和她進行有效溝通,弄清情況,查明原因,盡力幫她消除影響工作的原因,即使為了嚴肅紀律,表明公司製度的公正性而不得不罰,也會使她心服口服。

(3)及時原則根據中止原理,當員工錯誤行為開始出現時就給予及時的懲罰,錯誤的行為就會與懲罰所引起的焦慮、恐懼等經驗相連接,那麼員工就不得不中止錯誤行為,相應的懲罰也終止。這樣員工會清楚地認識到:懲罰的引起與結束都是自己的行為造成的,以後就會避免出現類似行為。如果在員工不當行為發生之後很久才施以懲罰,員工就會弄不清楚受罰的原因,甚至有些員工還會認為是管理者對他這個人有意見而故意找茬,欲加之罪。

(4)反饋原則懲罰隻教人們不做什麼,而沒有教人們去做什麼。因此,管理人員在實行懲罰的同時,必須給員工指明替代性行為,當員工作出了所希望的替代行為時,管理人員要及時地給予反饋,對此進行正麵強化。

(5)綜合原則懲罰過程涉及的因素一般包括:懲罰的方式、懲罰的類型、被罰者的態度等。在懲罰的過程中,管理人員首先需要綜合地協調和處理各要素之間的關係,使之發揮係統的最大功能,如將懲罰與對被罰者的尊重相結合。心理學的研究表明:當一個人的自尊心受到傷害時,有時他會離群獨處,有時會表現為攻擊性行為;反之,則容易贏得他的合作。

其次,綜合原則還應體現在多種懲罰方式的采用和結合上。如除了采用常規式懲罰外,還可結合評選式懲罰。評選式懲罰利用人們普遍具有的自尊好強的心態,發揮集體教育的優勢。有些公司采用評比競選體係,隨時將個人和各組的表現、業績以評選的方式選出最優和最差,做成表格貼出來,獎懲對比鮮明,反差巨大,是一種精神上的強刺激。為避免成為被懲罰的人,員工們都很注意自己的言行表現,努力工作,無形中就提高了組織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