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導彈防禦與美國的核威懾戰略(1 / 3)

從上述論述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裏根政府提出“戰略防禦倡議”之前,在美國二戰後的軍備發展曆程中並沒有一個突出的導彈防禦話題,反導彈武器係統的研製在冷戰期間的相當長時間內受到了美國政府和軍方的冷落。其主要原因是美國始終強調的是懲罰性和報複性的核威懾戰略,進攻性戰略核力量的發展,其政治、戰略和軍事意義遠大於研製和發展反導彈武器係統。

冷戰時期美國所推行的核威懾,主體是進攻性威懾,或者報複性威懾,即通常所說的“懲罰威懾”。其威懾戰略也主要著眼於使對方由於顧及可能招致無法承受的報複而不敢發動戰爭,嚇阻以蘇聯為首的華沙條約組織成員國對美國及其盟國有可能發動的常規或非常規力量攻擊。這樣的威懾戰略的立足點在於製止戰爭,而不是在於想要進行核大戰。因此,其威懾戰略的核心,從60年代中期以來一直是追求和掌握具有“確保摧毀”能力的“第二次核打擊”力量,將加強核武器的技術優勢和發展核力量的生存能力作為技術發展和確保戰略實現的基本環節。[57]這一戰略的邏輯是“報複”—“討論”—“否定”。“報複”強調的是進攻性戰略力量可以使得任何軍事冒險或者戰爭成為難以有任何實際收益的行為,“討論”強調的是威懾的主體和對象之間相互要體認報複的結果,並視為共同接受的“遊戲規則”;“否定”強調的是利用核威懾遏止戰爭,阻止衝突向戰爭的升級,確保威懾的效果。[58]

另外,反導彈武器係統的技術要求和成本費用,以及有關其有效性的懷疑等等,也削弱和限製了美國對這類武器裝備開發的重視。美國的軍方和防務專家們普遍認為,發展進攻性戰略武器與發展防禦性反導彈武器相比,優勢總是存在的。因為進攻可以用大量的彈頭以及誘餌,對敵方的防禦係統實施飽和攻擊和突擊,或者對防禦係統的雷達等探測設施進行幹擾或者直接攻擊,也可采取相應的“幹擾”措施等等,來確保戰略核進攻的可靠性。美國軍方曾在60年代中期進行過評估,如果美蘇爆發核大戰,蘇聯向美國同時發射400枚分導式多彈頭洲際導彈,美國將同時遭受近1200個核彈頭的攻擊。要想依靠反導彈防禦網來擊落這1200個同時降落的核彈頭,在技術上幾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即便研製出了有效的反導彈防禦係統,投入部署,並要能夠同時擊落1200個核彈頭,其費用和代價是難以承擔的。由於洲際彈道導彈飛行速度快,平均為音速的7.5倍,核彈頭在重入大氣層時的速度更是超過音速的10倍,而且是以大仰角進入。要從技術上做到對洲際導彈進行高精確度的攔截,即便是單一導彈的攔截,就當時的技術而言,是根本無法達到的。為此,美國軍方人士認為,如果要給美國的“民兵”或者“大力神”洲際導彈設施添加反導彈係統,幾乎是“畫蛇添足”。美國著名的核防務問題專家羅傑·斯皮德在70年代末就曾斷言:“威懾戰略應建立在對美國戰略力量生存能力充滿信心的基礎上。任何反導彈防禦係統,不管是核裝料還是非核裝料,在目前或者將來,都是靠不住的,都不能提供可信的生存能力。”[59]

盡管如此,從50年代中期開始,美國就進行了反導彈武器係統的研製工作。其研製的目的,不但是在技術上探索能否成功地發展出反導彈武器裝備,還在於探討有沒有通過積極防禦來阻擋來襲的導彈,並進而進一步增強核威懾能力的途徑。50年代初期,美國就著手建立核時代的防空係統,最早是針對轟炸機進攻的。到50年代後期,美國已經建立起了一個這樣的係統,包括海上和陸上的雷達網,以提供遠程預警。美國還製造出了各種型號的地對空導彈,發展了攔截性的戰鬥機,建立起了全國性的指揮和控製係統,以便把美國各地區的防空力量組成一個整體。但是,當洲際導彈出現後,這些係統則根本無法對付。

美國研究對付洲際導彈威脅的工作始於1956年。美國國防部長麥克艾爾羅(Neil H。MacElroy)責成美國陸軍負責反導彈武器的研製。直到80年代初期,陸軍一直是美國反導彈武器研製最主要的倡導者和執行者。其中最難解決的問題並不是攔截導彈的設計,真正的困難在於如何迅速地偵察、識別、追蹤和鎖定目標導彈。隻有這樣,才能發射攔截導彈並對來襲導彈進行攔截。這就需要出現巨大的技術突破和花費難以估價的費用。直到80年代之前,與進攻性導彈技術和武器係統的發展比較而言,美國對反導彈係統的研製、投入和重視程度要遠為遜色得多。

1962年6月,美國研製的“耐克—宙斯”(Nike-Zeus)導彈在攔截一枚目標洲際導彈的試驗中獲得了成功。為此,陸軍就曾要求部署全美導彈防禦係統,卻遭到了當時的國防部長麥克納馬拉的堅決反對。麥克納馬拉認為,反導彈係統的有限防禦能力,遠不如進攻性洲際導彈的威懾力更有效。他主張加強核打擊力比部署防禦性導彈更重要。同時,在肯尼迪政府看來,導彈防禦也可以分為“積極防禦”和“消極防禦”這兩種。“積極防禦”包括發現、跟蹤和擊落來犯的導彈,即通常所說的導彈防禦武器係統的開發和部署;消極防禦則是通過高溝深壘保護好自身的核力量,使得敵方的攻擊無法奏效。[60]當時,第一代的美國洲際導彈需要在消極防禦方麵得到加強,以便增強陸基洲際導彈在遭受攻擊時的生存能力。肯尼迪政府采取的顯然是消極防禦的方法。

肯尼迪政府一方麵采取建立鋼筋混凝土的地下發射井作為陸基洲際導彈的標準部署方案,同時加緊研製和發展潛射洲際導彈,將核導彈轉移到大洋深處;另一方麵,也推出了人防工程建設計劃,以此來減少有可能出現核大戰時美國人員的傷亡。肯尼迪總統在1961年7月向美國國會提出了一份人防工事建設計劃,爭取在全美建設5000萬個地下掩蔽所,在戰時拯救1500萬美國人的生命。該計劃得到了麥克納馬拉的支持,他希望減少核大戰時的目標損失,能夠成為當時美國核戰略的一部分。他熱心主張從對“城市目標的攻擊”轉向對“軍事目標”的攻擊,以此作為加強威懾力的理由。

到60年代,美國也遭遇到了蘇聯在反彈道導彈武器係統的開發和研製方麵的挑戰。蘇聯先於美國在1962年開始於莫斯科附近建立反彈道導彈發射場,部署了稱為“橡皮套鞋”的SH-01反彈道導彈。該型導彈裝備有高爆炸力核彈頭,最大射程640公裏,具有在末端攔截來襲的敵方導彈的能力。從60年代中期開始,蘇聯還著手研製用於摧毀敵方衛星的進攻性攔截衛星和陸基激光武器。這時,美國朝野和防務部門也對美國是否應該大力部署反彈道導彈武器展開了第一次辯論。一種普遍的觀點認為,由於洲際導彈的爆炸當量不斷提高,不管采取什麼手段來改進防禦,進攻一方總能花費不多的力氣很快找到對付的辦法。根據美國科學家的計算,不論核進攻出現在哪一個等級,守方的花費都要三倍於攻方。[61]這一事實也影響到了美國政府對反彈道導彈武器係統的態度。當時美國的相控陣遠距預警雷達在技術上也不過關,導彈的跟蹤與監視手段在技術上還並不完全可靠。進攻比防禦更為有利的觀點在當時依然非常盛行。

與此同時,美國國內從美蘇戰略均勢穩定的角度反對“導彈防禦”的觀點也開始出現,並占據上風。1963—1964年,美國國防部和民間戰略研究家開始對美蘇導彈防禦係統研發的競賽進行了第一次深人和係統的研究。研究結果都一致認為,加強導彈防禦係統部署將對美蘇戰略態勢產生“不穩定的作用”,容易誘發或者刺激某一方發動冒險性的核攻擊。而且,導彈防禦能力的可信度也非常值得懷疑。[62]在這些因素的作用下,美國政府在冷戰時期的相當一部分時間內,側重的是進攻性威懾,認為保持足夠的進攻性戰略核力量在嚇阻戰爭的重要性上要遠遠大於防禦性威懾。1965年,美國約翰遜政府取消了1961年肯尼迪提出的大規模修建人防工事的計劃。

1964年,美國兩位曾經擔任過政府國防顧問的科學家撰文提出了“防禦是危險的”論斷。他們是曾任肯尼迪政府科學顧問的傑羅姆·威斯納和曾任艾森豪威爾政府和肯尼迪政府國防和工程研究司司長的赫伯特·約克。他們兩人代表著一個科學家集團。這個集團當時已經在製定國防政策方麵起了很重要的作用,60年代後期更成為舉足輕重的力量。他們中有許多人在曼哈頓計劃中就從事核武器研究。雖然也有的科學家主張研製更大、更好的核武器,但是大多數人追隨羅伯特·奧本海默的觀點,認為自己有責任闡明武器競賽的危險性,並謀求用技術和政治手段控製核武器。[63]當時,正值1963年美蘇簽署《部分禁止核試驗條約》後不久。這些科學家希望能夠通過禁止核試驗的發展而增強安全。他們不僅主張全麵禁止核試驗,而且警告說:“在技術上沒有辦法解決美國在核進攻麵前的脆弱性問題。”為此,如果美國謀求建立反導彈係統,隻會加劇局勢的緊張。因為“隻要一方擁有此係統,就會使另一方的威懾力量完全失效,後者便會處於隨時可能遭受對方的第一次核打擊而無還手之力的危險地位”[64]。這樣的觀點在1957年美國軍方提出的“蓋瑟報告”(Gaither Report)中其實早就提到了。“蓋瑟報告”評估了當時美蘇核力量,提出了著名的“導彈差距”,主張美國必須加大力度發展洲際導彈。該報告就曾指出,發展反導彈防禦體係會因技術的發展而導致新的危險性因素的出現,因而在50年代就反對研製反導彈武器係統。

總之,在60年代的大部分時間內,雖然美國已經有了反導彈武器,但並沒有進入部署階段。美國在這一時期關於導彈防禦的爭論可以歸結為兩種意見:一是這樣的武器係統在巨大的核導彈進攻麵前並不管用,二是如果美蘇兩國中的任何一方執意建立反導彈防禦係統,隻能被視為是謀求核優勢,其結果不僅會激起新的軍備競賽,而且也會增加先發製人的“第一次打擊”的可能性,從而破壞美蘇之間的“恐怖均衡”,增加核大戰最終爆發的危險性。麥克納馬拉本人就持這兩個方麵的觀點,他一直反對部署反導彈防禦係統。

盡管60年代上半期美國沒有部署“耐克一宙斯”反導彈係統,但對這一係統的研製沒有中斷。1962年,美國開始研製“耐克-X”反導彈係統。該係統采用兩種核彈頭攔截器,並在預警和跟蹤方麵采用了新的相控陣雷達。60年代中期之後,“耐克-X”反導彈係統研製成功,並被改名為“哨兵”(Sentinel)反導彈係統。該係統是“耐克—宙斯”係統的增強版。這時,處於同美國進行全球戰略力量軍備競賽的蘇聯為了謀求對美戰略優勢,於1966年搶先在蘇聯本土部署了自己研製的“橡皮套鞋”反導彈係統。這個係統包括攔截導彈、導彈製導雷達和空間追蹤雷達網等預警跟蹤係統。這兩個變化改變了美國政府對是否部署反導彈武器係統的看法。美國軍方要求設立反導彈武器係統的呼聲不斷高漲。美國軍方非常不滿的是,政府沒有批準生產更多的新式武器裝備,而且麥克納馬拉不願在軍備競賽方麵花力氣。參謀長聯席會議在1966年12月向麥克納馬拉提出建議,要求全力發展和部署反導彈防禦係統。麥克納馬拉接受了這個要求。美國國防部為了讓自己有一個台階下來解釋從原來反對到讚成部署的原因,故意把此舉說成是為了保護美國城市免受剛剛起步的中國導彈的威脅,而不是用來對付蘇聯的導彈威脅。勞倫斯·弗裏德曼(Rorrence Freedman)明確指出,實際上中國始終沒有對美國形成現實的導彈威脅。[65]

1967年6月,美蘇哥德斯堡首腦會晤時,約翰遜總統試圖說服蘇聯放棄反導彈係統的部署,但蘇聯未予接受。隨後,1967年9月,約翰遜總統下令美國部署“哨兵”反導彈係統,用以保護美國的主要城市。約翰遜總統作出這一決策的背景,很大程度上來自於美國國內政治的壓力。由於共和黨在國家安全問題上大做文章,向民主黨政府施加壓力,為了爭取在大選中連任,約翰遜總統以部署反導武器來突出民主黨政府對國家安全的重視。這是美國第一次在本土部署反導彈武器係統。“哨兵”反導彈係統采取兩層設防體係,其主要用途是保護美國的一些重要城市。它的作戰程序是:首先以“斯帕坦”導彈在650公裏高空攔截來襲的核彈頭,然後以“斯普林特”導彈在30公裏上空攔截漏網的敵導彈。1969年尼克鬆上台後,“哨兵”係統轉為保護美國的洲際彈道導彈發射基地。

即便如此,麥克納馬拉對部署“哨兵”反導彈武器係統還是從戰略上作出了保留。1967年9月,麥克納馬拉在宣布部署反導彈的同時,提出了“核戰略的機製”問題。他說:“無論是現在美國手中已有的防禦係統也好,或者是在可預見的將來防禦係統的發展也好,都不可能給美國提供一個無法穿透的盾。”“這裏我們必須懂得:美蘇雙方的戰略計劃是相互影響的。不管他們或我們在建設核力量方麵有什麼意圖或行動——乃至可以確實采取的行動——都必定會使對方作出反應。正是這樣一種作用一反作用的現象給軍備競賽火上加油。”[66]麥克納馬拉在這裏提出了兩個方麵的意思:首先,任何反導彈防禦係統的能力總是有限的,不存在著通過發展反導彈武器而使美國免於遭受核導彈攻擊的可能性。其次,反導彈武器係統雖然隻是一種“防禦武器”,但其作用卻是對於增加美國的核威懾力量起到補充和加強的作用。反導彈武器係統的防禦性武器的性質,同樣會被視為是在加強核攻擊的能力。這就必然對美蘇之間的核軍備競賽帶來負麵作用,增加了蘇聯對美國部署反導彈武器的懷疑和美國真實意圖的猜忌。其結果,必然導致蘇聯進一步提升核導彈的攻擊力,或者繼續改進蘇聯自身的導彈防禦係統,軍備競賽的升級也就接踵而至。

為此,麥克納馬拉回顧了美蘇核軍備競賽發展的曆史。他認為蘇聯之所以正在擴充核力量是因為克裏姆林宮誤解了美國60年代初擴充核力量的目的,當時美國擴充核力量可能使人感到是為了獲得“可靠的第一次打擊能力”。他說:“事實上這並不是我們的意圖。我們的目的是不讓他們超過美國,因為我們看到蘇聯從理論上說有可能獲得第一次核打擊的能力。但是,正如我們不能準確領會蘇聯的意圖一樣,蘇聯也不能準確領會我們的意圖。結果,兩國都使自己的軍備擴充到遠遠超過對對方力量進行可靠的第二次核打擊的能力。這樣一來,哪一方也沒能獲得進行第一次核打擊的能力。”[67]在這段話裏,麥克納馬拉概括了“刺激—錯誤理解—反應”的軍備競賽模式,美國對反導彈武器係統的研製和部署,就是這樣的一種“刺激”。蘇聯不可能不對美國的這一刺激作出“自己的理解”,而又被美國視為是“錯誤反應”。這就會自然而然地導致軍備競賽的升級。雖然麥克納馬拉在擔任國防部長期間,一直從內心希望美蘇之間的核軍備競賽可以有所“節製”。但客觀上,包括防禦技術在內的核導彈技術的任何發展以及進入裝備領域,使這樣的“節製”幾乎不可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