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核導彈技術的發展與美國核威懾戰略的調整(3 / 3)

尼克鬆政府提出了打“一個半戰爭”的理論,即準備在歐亞打一場大仗,而在其他地區打一場小仗,修改了肯尼迪政府的“二個半戰爭”的戰略設計。同時,尼克鬆政府又將核戰爭區分為戰略核戰爭與戰區核戰爭,常規戰爭也分為戰區常規戰爭以及局部戰爭。這顯示了美國軍事戰略已經對“恐怖均勢”情況下的戰爭狀態和規模有了更好的認識和把握。在核威懾穩定的前提下,戰爭的性質和規模是可以得到控製的。核時代條件下的戰爭本身同樣具有多元性。為此,確保在“相互摧毀”之下的核威懾,是戰爭手段依然具有靈活性的前提。到70年代,美國的核威懾力量充其量隻是相對下降,尼克鬆—基辛格的核戰略仍然是建立在保持美國的威懾力量的有效性和技術優勢的基礎上的。

可以肯定的是,尼克鬆政府並不是沒有能力修補或者扭轉因為蘇聯急起直追之後美國的核力量地位的相對下降。美國也可以選擇新一輪的大規模核軍備擴張來重新獲得對蘇戰略優勢。事實上,美國國內也有相當一部分勢力主張美國應該重建對蘇聯的核優勢。[47]尼克鬆政府選擇了在保持“足夠威懾”的基礎上通過外交途徑將核威懾、安全戰略與新的外交格局結合起來。至少有三個理由導致了70年代初美國作出這樣的選擇。

(1)美蘇的戰略力量對峙到60年代末基本上處於“飽和”狀態,單純的核技術與核裝備的發展已經無法從實質上改變“相互威懾”的現狀。核威懾的邊際效益遞減理論已經充分生效。雖然尼克鬆和基辛格都批評過核打擊目標到底應該是軍事目標還是民用目標的前任政府的做法,但這隻是一種“表示”,客觀上對增加威懾沒有實質作用。美國核威懾的理論設計在麥克納馬拉時代基本完成了。

(2)核威懾和現實的外交利益之間的差距不斷突出。到了60年代末,美國認為美蘇之間的戰略關係在戰略力量均衡的基礎上趨向了穩定,美蘇爆發大規模戰爭的可能性受到了抑製,但是,在保證核威懾的同時如何去實現美國的基本利益,這兩者之間的矛盾不斷突出。美國發現,通過核軍備競賽所撐起的核保護傘某種程度上削弱了美國的外交選擇的餘地。尼克鬆在1970年就曾經坦言:“核武器使美國陷入了一種兩難境地:不是被征服就是被毀滅。”[48]同時,美國的實力地位也由於日本和歐洲的崛起而相對下降了。核威懾如何捍衛美國的現實利益,是尼克鬆一基辛格需要完成的工作重點。為此,他們致力於結束越南戰爭,打開中美關係的大門,通過緩和美蘇關係來減少對國內經濟發展的軍事壓力,壓歐盟分擔更多的安全與政治義務。尼克鬆—基辛格正視了美國必須麵對的新變化,希望通過外交手段來彌補和實現“核威懾”不能達到的美國國家利益。

(3)尼克鬆意識到,要說服國內政治對政府外交政策的支持,必須創造一個穩定的戰略環境。尼克鬆政府所麵對的國會,是一個民主黨人占多數、並且希望在掌控美國的外交事務方麵應該有發言權和約束力的國會。尼克鬆上台後不久,參議院就出現了要同總統攤牌的情緒。1973年,國會推翻了總統否決,通過了《戰爭權力法》。該法案規定未經國會授權,總統不得向海外派兵超過60天。美國國會還通過提高削減國防預算的方法限製美國政府在海外的軍事卷入。1950—1969年,國會平均每年削減國防預算1.7%,削減非國防預算9.2%。從1970—1975年,國會每年削減國防預算平均為6%,而非國防預算每年則增加4.7%。這使得美國的國防預算在政府開支中所占比重由1970年的40.8%減少到了1977年的24.3%。[49]在國會中,自從1947年杜魯門總統提出“遏止”政策以來,兩黨對外交政策的一致支持已不複存在。美國總統在製定和推行外交政策時已經失去了以往的自由度。[50]

由於上述條件的作用,尼克鬆政府在核戰略方麵堅持了麥克納馬拉所提出的“相互確保摧毀戰略”,以穩定美蘇戰略均勢為著眼點,一方麵推動與蘇聯的限製戰略核武器會談,簽署《反彈道導彈條約》等美蘇核軍控方麵的框架性協議;另一方麵,以多彈頭、分導式洲際導彈開發為重點,追求在核力量方麵占據對蘇技術優勢,以抵消蘇聯追求與美國戰略均勢的努力。1974年,蘭德公司的著名戰略研究家阿瑟·施萊辛格出任美國國防部長,他曾力圖扭轉美國對蘇緩和與實力收縮政策,強調美蘇力量對比有“失衡”危險,力主謀求對蘇聯新的軍備和戰略優勢。在核力量方麵,施萊辛格主張美國加強在歐洲的核威懾,組建由戰略核力量、戰術核力量和常規力量組成的“北約三合一力量”,堅持前沿防禦和靈活反應戰略。一旦歐洲發生戰爭,不排除美國和盟國首先使用戰術核力量的可能性。在他看來,降低美國的戰略力量,就會導致常規力量在保持和平的重要性中的上升,而這是不可靠的。[51]但尼克鬆之後繼任的福特政府繼續了尼克鬆—基辛格路線,因此,保持力量收縮、美蘇緩和與限製戰略武器會談依然是美國安全戰略的主線。施萊辛格的觀點和主張至少在福特任期內沒有真正得到采納。福特政府將美蘇緩和推向了高潮。1974年11月,福特總統與蘇聯的勃列日涅夫進行了海參崴高峰會談,就第二階段限製戰略武器條約的綱要達成了一致。1975年7月31日,包括美蘇在內的35個歐洲國家的首腦舉行了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並簽署了“歐安會最後文件”。

威懾戰略在尼克鬆時代真正走向了成熟,一係列如何建立、穩定和維持威懾效應的措施與原則被清晰地發展了出來,威懾效力的政治、外交與軍事作用得到了相同的尊重。從而建立固定的對話渠道以及相互了解彼此的思維方式,從美蘇冷戰互動中被抽取了出來,成為穩定戰略威懾並使其有效的重要基礎。

1977年1月,卡特政府上台,除了人權外交之外,強調加強美、日、歐三邊聯係,依然以推動緩和為美國安全戰略的重心。1979年6月18日,卡特總統和蘇共主席勃列日涅夫在維也納簽署了《美蘇第二階段限製戰略武器條約》(簡稱SALT Ⅱ)。第二階段限製戰略武器條約的意義和作用主要集中在政治層麵上,它是卡特政府的對蘇緩和政策的象征。此外,卡特總統也竭力希望利用該條約為自己1980年的總統選舉造勢。為此,盡管遭到美國軍方和許多議員的反對,卡特政府還是宣布並簽署了該項條約,並稱之為“軍備控製史上最詳細、深刻和完整的條約”。卡特的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布熱津斯基也稱維也納美蘇高峰會議使得美蘇限製戰略武器會談走人了正軌。[52]但在實際的核安全方麵,或對美國的核威懾戰略來說,該條約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

條約隻是對美蘇雙方戰略核武器數量的上限作出了規定,對武器係統的質量,特別是爆炸當量、命中精確度以及製導技術等均未加任何限製。當時正對歐洲安全構成重大挑戰的蘇聯SS-20中程導彈,也沒有包括在該條約之內。即使該條約生效,到1981年年底美蘇的戰略核導彈的數量減少到2250枚,對雙方降低“核恐怖”以及維持“相互威懾”客觀上不可能有任何結果。而且,為了確保各自的核威懾的有效性,條約並不禁止美蘇兩國研製機動的陸基洲際導彈,也不限定研製射程在600公裏以上的陸基和海基巡航導彈。

雖然SALT Ⅱ的會談進行了300多次,時間延續了近3年,直到1978年美蘇才開始作出比較大的讓步,但條約的談判過程和最終結果,對於雙方軍事戰略以及當時的美蘇全球戰略競爭態勢的發展沒有絲毫影響。1975年之後,蘇聯就開始填補美國遺留下來的空檔,將軍事基地延伸到了越南的金蘭灣等地。也正是在雙方談判期間的1977年,蘇聯開始在歐洲部署帶有3個分導式彈頭的機動SS-20中程導彈。美國則在1979年的6月8日,宣布正式研製MX大型機動陸基分導式多彈頭洲際導彈。在條約簽署後,1979年12月,卡特總統授權國防部提前製定1981年財政年度軍費預算和1981—1985年五年軍費預算,把軍事開支的實際增長率從3%提高到了5%。

1979年12月12日,北約成員國外長和國防部長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通過了著名的“雙重決議”。其內容是一方麵支持在北約進行新的戰區核力量建設,另一方麵則支持美國盡快與蘇聯就削減部署在歐洲的中程核導彈進行談判。如果到1983年底談判還達不成協議,就立即著手在西歐五國分階段部署572枚美國的新式中程核導彈。其中,108枚為潘興Ⅱ,另外464枚為陸基巡航導彈。特別是潘興Ⅱ導彈,比蘇聯的SS-20導彈的機動性更強,命中率更高。如果實現了部署,蘇聯在歐洲中程核武器方麵的優勢就將被打破。美國除了依靠其本土的中央核武器係統向西歐盟國提供“核保護傘”之外,也將在歐洲建立一支足以與蘇聯的中程導彈相抗衡的戰術性核力量,大大增強美國在戰略核心利益地區(歐洲)的前沿核威懾能力。在今後的歐洲地區軍事衝突中,美國也將因此而有更多的軍事選擇,避免要麼打一場核戰爭,要麼就打一場純粹的常規戰爭的單一選擇。此舉也可以在政治上避免蘇聯利用占優勢的SS-20導彈來威脅和訛詐西歐國家。[53]

但是,70年代末卡特政府的緩和政策並沒有阻止蘇聯的擴張勢頭。1979年12月27日,蘇聯出兵阿富汗,其“南下”勢頭滲透到了西亞和中東地區;此時伊朗也爆發了“霍梅尼革命”,親美的巴列維國王下台,美國大使館工作人員被拘為人質。中東地區是美國具有重大戰略利益的能源生命線。伊朗和阿富汗事件對美國朝野產生了巨大震懾力,卡特政府被迫作出強硬表示。卡特總統在1980年1月24日宣布了“卡特主義”,提出“任何未來力量企圖控製波斯灣的嚐試,將被視為對美國重大利益的侵犯,這種侵犯將遭到包括軍事力量在內的一切必要手段的回擊”。[54]

卡特主義是卡特政府外交政策的一個重大轉折點,它意味著美國不得不放棄人權外交和對蘇緩和,而將實力對抗重新置於美蘇關係的核心。隨後,美國采取了一係列行動,例如停止批準美蘇第二階段限製戰略武器條約、對蘇聯進行穀物禁運、建立快速部署部隊以及抵製莫斯科奧運會等等。但是,卡特政府還是給世人留下了“軟弱”的印象。用布熱津斯基的話來說:“在蘇聯問題上,頭兩年裏我們沒有解決好如何把美蘇關係中的合作和競爭恰當地結合在一起這個困難。”[55]換句話說,卡特政府沒有把實力與原則有效地結合起來。為此,布熱津斯基曾說,他不斷地告誡過卡特總統:“要做威爾遜,必須首先做杜魯門。”[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