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核武器、導彈核武器與美國軍事戰略的演變——核威懾概念與“大規模報複戰略”
威懾這一概念,並不是核時代的產物,而早就是國際政治的一部分。各國總是千方百計地使對手恐懼和憂慮,或者起碼使對手對於發動侵略可能導致的後果琢磨不定。核武器的出現確立了真正意義上的、可靠的威懾概念。“在核時代,戰略威懾已成為美國戰略思想的主體。”[16]但是,核威懾與戰後美國軍事戰略的結合也經曆了一個曆史發展過程。
大規模報複戰略
二戰結束初期,美國占據了原子武器方麵的壟斷地位,但美國的杜魯門政府並沒有將其置於軍事戰略的中心位置。當時的美國政府將原子彈視為是“最後一著”武器,而不是根據情況需要無論何時都可以使用的。美國軍備中原子武器是“不同的武器”,它雖然是美國軍事實力的象征,但無法替代常規武器的作用。杜魯門政府甚至自信地認為,美國的核優勢可以幫助美國取得在戰後時代大部分對蘇戰略目標,而沒有提出在世界進入核時代後,核武器與國家權力、軍事實力和安全之間關係的新概念。[17]
隨著東西方關係的緊張,人們越來越注重雙方軍事力量的對比問題,原子彈開始在美國的軍事考慮中逐步突出起來。美國有人認為,美蘇戰爭的爆發可能比估計的來得早。蘇聯之所以克製,是因為懼怕美國手中的原子彈。1949年的柏林危機使這一問題進一步尖銳化了。1948年9月16日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通過的第30號文件讚同在戰爭中直接使用核武器。當時的美國國防部長詹姆士·福雷斯特爾認為,人民支持美國在戰略中應該賦予原子武器以重要地位。此外,由於新的裂變物質的發現,原子彈的製造數量可以得到解決。同時,美國第一批B-36遠程轟炸機即將交付使用,這種轟炸機可以減少美國對海外基地的依賴。在這些因素的作用下,到1948年年中,原子彈在美國已經成為了戰爭應急計劃的基礎。[18]
1949年蘇聯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顆原子彈,美國的核壟斷被打破了,美蘇之間的核軍備競賽也由此起步。美國發展戰略核力量的緊迫感加強了。杜魯門批準了氫彈的研製和製造計劃。1950年1月,“遏止理論”的製造者喬治·凱南在離開美國國務院時即上書當時的美國國務卿,美國應該堅定不移地決心在戰爭中使用核力量,以便減少蘇聯進攻時造成的損失;或者以核力量作為威懾的工具,以嚇阻蘇聯不敢挑起戰爭。1950年4月,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第68號文件,再次確認對蘇實行“遏止政策”,為此,美國迫切需要加強各種軍事力量,以便能夠保持軍備優勢遏止蘇聯的擴張和有可能發生的美蘇最後“攤牌”。
1950—1953年的朝鮮戰爭,促使美國對軍事戰略作出了進一步的調整。朝鮮戰爭使美國在軍事戰略上出現了難以解決的矛盾:美國的戰略重點在歐洲,然而卻在亞洲陷入了一場難以取勝的局部戰爭;準備的是全麵戰爭,但打的是局部戰爭;發展核武器與發展常規武器在經費上又難以平衡。1950年,美國的軍費從120億美元實際上升到了480億美元。[19]同時,朝鮮戰爭大大擴大了美國承擔軍事義務的安全範圍,台灣地區、朝鮮半島和印度支那都被列為了美國防止“共產主義勢力擴張”需要實施“圍堵”戰略的戰場。美國由於擔心所謂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其勢力的對外擴張大大增強了。這就引起了美國國內對安全義務的有效性和軍事手段的選擇以及美國的安全義務與有限的安全投入之間這兩個方麵的爭論。美國感覺到,為了擴張和安全義務,美國卷入戰爭的可能性提高了,“遏止政策”的軍事成本也在不斷擴大。美國“自我擴張的欲望強化了多米諾骨牌規則的製約力”[20]。在這種情況下,美國防務部門的戰略選擇由常規軍事力量進一步轉向了“代價小、破壞力大”的核武器,利用美國的核優勢來達到“遏止政策”的目的。
1953年初艾森豪威爾政府上台後不久,宣布推行以核武器為主導的“大規模報複”戰略。這標誌著美國在二戰之後第一次形成了以核力量為核心的軍事戰略,核武器也第一次正式被宣布為當代國際關係中國家軍事實力的主體。艾森豪威爾政府時期的國務卿杜勒斯就曾威脅說要在朝鮮戰爭期間使用核武器,核武器不再成為戰爭的“最後一著”,而成為了美國可以用於地區衝突維護自身利益的手段。無獨有偶的是,蘇聯的赫魯曉夫也在50年代的蘇伊士運河危機和柏林危機中進行“核恐嚇”。這就導致了“核外交”(atomic diplomacy)概念的出現。核武器可以通過威懾作用成為在大國關係中達到外交目的的重要籌碼。[21]
“大規模報複”戰略的核心就是“核威懾”。其基本的設想是:摒棄二戰中傳統的作戰原則和觀念,主張打一場全球性的核大戰。常規部隊在平時采取守勢,作為防禦對方進攻的“盾”,避免卷入不必要的局部戰爭。在軍備建設上,強調要建立和保持美國的核優勢,加緊發展戰略空軍和戰略導彈部隊;常規力量則適當壓縮,保持一支相對穩定和平衡的陸、海、空軍力量。在全球戰略態勢方麵,繼續加強北約組織,將“大規模報複”戰略同時也視為北約組織的基本戰略。與此同時,通過組建地區性多邊軍事同盟和美台、美日、美韓等雙邊軍事同盟,鞏固和擴充海外軍事基地,保持海外駐軍,增強對外軍事援助。其基本目的是實現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打一場“任何形式”的戰爭。
1954年1月12日,美國國務卿約翰·F。杜勒斯在紐約外交委員會解說“大規模報複”戰略時提出,“懾止侵略的方法就是自由世界願意並能夠在它所選擇的地點,以其所選擇的方式有力地作出反應”,美國政府決定“依靠一種巨大的報複能力,能夠即可以我們選擇的方式和地點進行報複”。[22]總之,杜勒斯所主張的大規模報複戰略是本著這樣一種宗旨:美國不應當讓敵人掌握主動權從而得到便宜,而應當迫使敵人按照美國所希望的方式打仗,要堅持一種戰爭模式,絕不以蘇聯的動向為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