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識別與發現人才的基本方法(1 / 3)

識別與發現人才的方法有多種多樣。下麵介紹的是幾種主要和常用的方法。

一、競爭考試法

通過考試來識別、發現人才,這是古今中外普遍采用的一種方法。我國古代實行科舉考試,識別發現了不少才華出眾的人才,在武科場上也識別了一批武藝高超的將帥人才。今天,我們通過各種考試,也在識別和發現大量的人才。通過競爭考試來識別、發現人才是常用的基本方法。

現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很注重考試的方法。英國政府就十分強調:“要得到第一流的人選,必須求助於公開競爭的考試。”他們從20世紀初開始,錄用文官就全麵實行公開考試製度,不論職位高低,都必須經過考試;美國長期以來就把通過競爭性考試作為識別與發現公職人員、選拔文職官員的三項基本原則之一;日本則是通過公開競爭的層層考試,從全國範圍內挑選出最優秀的人才來擔任政府部門的官員,所以美國學者稱日本政府是“尖子政府”,是其他發達國家所望塵莫及的。這些國家通過公開的競爭性考試,都發現和選拔到一批批優秀人才,充實到政府和其他部門任職,使他們的政府機構和其他部門能夠高效率發揮作用,為他們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提供了重要保證。我國的公務員考試也越來越完善,通過此方法為各級黨政機關輸送了大批德才兼備的管理人才。

考試法,突出地體現了比較擇優原則和開放性原則。它有利於形成積極的人才局麵,鼓勵人才進取,造成尊重知識,努力鑽研業務,奮力向上的社會風氣;也有助於克服“走後門”、搞裙帶關係、憑個人好惡選人才等不正之風;而且由於考試有明確的考核內容和評判標準,就有可能堅持平等原則,還可在大範圍內同時實行考試,從而為更多的人才顯露自己的才華提供了均等的機會。

當然,考試的方法也有缺陷和失誤的一麵。一是考試的成績不一定說明人才的真才實學,特別是有些能力很難用書麵考核理論知識的辦法來加以判斷;二是即使考核內容比較科學,能夠反映一個人的實際水平的話,也會有多種因素造成考試的失誤等等。因此,對考試法要防止和消除其局限性。

一方麵可以將考試法與其他識別發現人才的方法配合使用,互相補充;另一方麵要不斷完善考試的形式和內容,使其能更真實地反映人才的真才實學,也更加符合工作崗位對人才的要求。比如,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國家強調和重視對應試者進行會見、麵試。據日本招聘中心對1027家企業的調查,他們喜歡的錄用人才的方法:99.4%是麵試,83.6%是筆試。筆試的內容和形式也是靈活多樣,包括寫作論文等等,要盡量聯係實際,以達到考核人才的真才實學之目的。

二、競賽擇優法

與競爭考試法類似,競爭擇優法是一種對抗性和競爭性更加強烈的識別與發現人才的方法。競賽一般是通過層層篩選之後,推薦出少數比較優異者參加決賽,請專家進行評判,這對於發現、選拔某些領域的尖子人才,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尤其是對抗性比較明顯的項目和領域,如企業管理人才、體育尖子,都是通過競賽來發現的。某些發明天才、科學尖子、文藝新秀也是通過競賽的途徑脫穎而出的。我國中央電視台舉辦的職場競爭、各種類型的大獎賽就非常成功,也影響巨大,既發現了各種人才,又推進了社會的文明進步。

現在,世界上有60多個國家和地區,都舉辦了不同類型的青少年科技競賽活動,來選拔科技尖子人才。像美國,有“科學天才尋求賽”,有西屋電器公司出麵組織的“科學才能獎學金”競賽,每年從應屆高中畢業生中物色一批優秀者,給予獎勵,為他們繼續深造創造條件;日本有一年一度的“少男少女發明賽”;我國近年來在中學生、大學生中舉行了各種形式的科學競賽以及其他多種形式的比賽,都發現了不少有才華的青少年科技人才。

三、民意評選法

這也是一種開放性的發現人才的途徑和方法。

一般地說,在人們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了解的條件下,物色一個單位或一個部門、一個地區的領導與管理人才,這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經過民意評選而發現的人才,一般有較好的群眾基礎,懂得群眾的疾苦和痛癢,了解群眾的思想脈絡,易於接受群眾的監督,因此能夠有效地發揮作用,做到對事業負責、對群眾負責與對上級領導負責的統一。而且這能夠比較充分反映群眾的意願,讓群眾有權選擇自己的領導人,體現了人民群眾當家做主的原則,群眾對自己評選出來的人才也信得過,能夠全力支持人才的工作。因此,實行民意測評法,有利於糾正不正之風,克服官僚主義,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密切黨群、幹群關係。這是值得提倡和普遍采用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