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99年以來,有關美國導彈防禦計劃的爭論是國際安全研究中最重要的話題,也是全球政治最火爆的話題。美國政府不顧來自國內外的強烈反對,單方麵退出《反導條約》,部署導彈防禦係統,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成為世紀之交國際政治的一個熱點問題。隨著美國導彈防禦係統的部署,必將引起包括核戰略在內的國際關係和國際格局的重大變化。
一、冷戰時期的美國導彈防禦計劃
第二次世界大戰接近尾聲時,美國研製出了世界上最早的一批三顆原子彈,並在實戰中顯示出了巨大的威力。在原子彈問世的最初幾年裏,美國處於獨家壟斷地位,在同蘇聯的對抗中,處於優勢地位。但是,美國的核壟斷地位不久就被打破了。1949年8月29日,蘇聯成功地進行了首次核試驗,從此開始了美蘇兩國以核軍備競賽為主體的漫長的冷戰階段。
從60年代起,美蘇在核戰略進攻力量方麵基本達到平衡,處於均勢狀態,從而建立了所謂的“恐怖平衡”,即一方由於擔心難以承受對方進行報複所付出的代價,而不敢輕易地對對方動用核武器。因此,為了在同對方的較量中占有更大的優勢,美國在謀求削減對方的核武器數量的同時,一直在積極地研製反導技術及其武器係統,以圖謀取對蘇聯的核優勢。美國先後提出並嚐試研製了“哨兵計劃”、“民兵計劃”等,但是或因技術或因耗資過大等各方麵的原因都沒有取得實質性效果。美蘇雙方都擔心代價高昂的反導計劃和對抗不斷升級,經過艱難的談判,雙方最後簽署了《反彈道導彈條約》。
《反彈道導彈條約》全稱《限製反彈道導彈係統條約》,是蘇聯和美國於1972年簽署的一項雙邊條約。1972年5月26日,蘇聯領導人勃列日涅夫同來訪的美國總統尼克鬆在莫斯科簽署《限製反彈道導彈係統條約》。條約共16款,其中重要的規定有:反彈道導彈係統是指“用以攔截在飛行軌道上的戰略性彈道導彈或其組成部分的係統”,包括反彈道導彈截擊導彈、反彈道導彈發射器和反彈道導彈雷達;隻允許雙方按規定在各自的首都周圍和一個洲際彈道導彈地下發射井周圍建立有限度的反彈道導彈係統。條約還規定,“雙方保證不研製、試驗或部署以海洋、空中、空間為基地的以及陸基機動反彈道導彈係統及其組成部分”;“本條約的期限不應是有限的”,但“每方都有權退出本條約,如果它認定同本條約的主題有關的非常事件已經危及本國的最高利益的話”。條約自1972年10月3日起生效。1974年7月,尼克鬆和勃列日涅夫又在莫斯科簽訂《蘇美關於限製反彈道導彈防禦係統條約議定書》,規定雙方隻能在本國首都周圍或者在一個洲際導彈發射基地周圍,建立一個反導彈係統。《反彈道導彈條約》被視為全球戰略穩定的基石。目前有32個裁軍和核不擴散的國際條約與這一條約掛鉤。
雖然美蘇雙方簽署了一係列限製反導係統的條約,但是美國一直沒有放棄發展導彈防禦係統。1983年3月23日,當時的美國總統裏根在電視講話中提出了戰略防禦計劃(SDI),以防禦可能來自於蘇聯的大規模的核導彈攻擊。這項計劃的中心內容是開發各種先進的非核防禦武器,以建立一張“天網”,對戰略導彈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攔截。這項計劃的提出,是裏根時期美國推行強硬政策的反映,它標誌著美國政府在保持強大的核打擊力量的同時,謀求建立有效的核防禦係統,以圖打破“相互確保摧毀”的核恐怖均衡,奪取軍事優勢,特別是戰略防禦和外層空間的軍事優勢。但是,由於SDI耗資過大,加上技術上許多問題難以解決,缺乏一定的可行性,不少人對此持懷疑態度。隨著冷戰的結束,來自蘇聯的威脅消失,兩極格局終結,美國政界對這項計劃的熱情漸漸消失,但是這方麵的研究工作卻一直在進行著,隻是重點已經轉到對有限導彈的防禦上,並最終發展成為冷戰後美國執意要部署的導彈防禦計劃。
二、冷戰後美國的導彈防禦計劃
1993年5月,克林頓將SDI計劃調整為彈道導彈防禦計劃,這項計劃包括兩個子係統:“戰區導彈防禦係統”(TMD)和“國家導彈防禦係統”(NMD)。為此,當年美國國防部專門成立了“彈道導彈防禦計劃局”。1994年秋,共和黨在國會中期選舉獲勝後,要求克林頓政府安排在2003年部署NMD。從1999年開始,美國加快了發展NMD的步伐。當年3月17日、18日,美國參議院和眾議院分別通過了建設NMD方案,以法律形式對其加以確定,使之成為美國國策。2000年,克林頓在他執政的最後一年作出了暫停發展NMD的決定。實際上,這是由於部署導彈防禦係統是事關國際安全戰略和國際格局變化的戰略決策,在國際上遭到普遍的反對,在美國國內也有很大的爭議。克林頓將這一重大的決策留給了其繼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