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耶穌會士抗拒或拖延執行決議,教皇決定派遣一位特使去中國宣布這道部諭,而在特使履命之前暫時不在各地印發。該特使同時負責巡閱中國教務,並受命確定中國禮儀的性質和判斷耶穌會士對中國基本文獻和基本思想之解說的對錯。可見這位特使被授予了決定耶穌會士傳教區前途命運的大權,而擔負重任的使節人選選中了鐸羅(Charles Maillard de Tournon)主教。克萊芒十一早在1701年12月5日已醞釀派特使去中國,所以鐸羅遠在聖職部部諭正式簽署之前的1702年7月就離開羅馬踏上征程,不過他1703年方才離開歐州。鐸羅此行也受命順道處理印度馬拉巴爾的禮儀之爭,並設法實現教皇對遠東教區和傳教區的直接控製權。這正是當時教會與歐洲君主國爭權奪勢的一種表現,這種鬥爭在鐸羅出發前早就在上演,因此鐸羅所負的使命注定使他成為遠東各西方利益團體的仇視對象。鐸羅力圖將一切權利收歸教廷的理念使他在抵達中國之前就遭到葡萄牙和西班牙殖民政府的敵視,1705年4月入境中國後又招致分別受葡萄牙和西班牙保教權庇護的葡萄牙教區神職人員和西班牙托缽修士的抵製。從廣州到北京這段時間,在華耶穌會士尚對鐸羅寄予厚望,希望能夠通過他讓教廷“正確”理解中國禮儀的性質和耶穌會士策略的性質。所以鐸羅抵達廣州後,首先是通過耶穌會士的奏請而獲準進京陛見,甚至法國傳教區會長張誠(Jean Fran?ois Gerbillon)還曾專門邀請他來京,繼而在北上途中耶穌會士又不斷派代表來與鐸羅討論禮儀問題。但鐸羅對耶穌會士早就心懷成見,不僅認定耶穌會士對中國禮儀的理解是錯誤的,還無視耶穌會士所列舉的禮儀被禁後傳教區將會麵臨的種種現實困難。他惟與在禮儀問題上不同意主流立場的耶穌會士劉應相契。由於劉應熟諳中國文獻,他關於祀孔祭祖為迷信的研究具有專家性權威,所以當他在廣州與鐸羅討論過這個問題後,更堅定了鐸羅對中國禮儀迷信性質的判斷。
鐸羅1705年12月14日抵達北京,至次年8月離開北京,這段時間裏他一邊與中國政府談判,一邊審查中國教務,期間與耶穌會士圍繞禮儀問題和管轄權問題屢生摩擦。這些摩擦使之前尚對特使來華寄予希望並對他友善相待的耶穌會士也開始對他強硬起來。鐸羅則憎惡耶穌會士倚仗中國皇帝的支持而不服從他的命令,動輒對耶穌會士發怒,後來甚至想把自己使命失敗的原因都歸為耶穌會士背後搗鬼。但鐸羅與康熙交涉失敗實在不能怪罪耶穌會士,而在於羅馬教廷與清廷之間誰都不允許對方將權力淩駕於己方,同時雙方對於涉及各自文化核心的問題無法達成共識。關於禮儀之爭中的文化內涵與權力內涵,將在下文專章分析,這裏隻是就鐸羅在中國朝廷的經曆提供一個基本線索。
在正式覲見之前,康熙曾經派人來探問這位教宗全權特使的真實使命,鐸羅隻說他受命前來感謝皇帝對傳教士的優容,並想在羅馬與皇帝之間建立外交關係,但早就懷疑鐸羅此行與禮儀問題有關的康熙對鐸羅如此搪塞感到很生氣。後來,鐸羅與康熙有過3次見麵,氣氛一次比一次緊張。1705年12月31日是首次覲見,但隻是禮節性覲見,沒有會談。1706年6月29日康熙第二次接見鐸羅,此前已發生了一些令皇帝與特使互生嫌隙的事件。比如鐸羅首次覲見時曾提出在北京設立管理全部傳教士的宗教領導,康熙在後來的答複中說必須要從在他宮廷中服務了10年以上的傳教士中選擇,那就隻能是耶穌會士,這當然不令鐸羅滿意。又如,又如鐸羅的翻譯遣使會士畢天祥曾在四川被官府驅逐,因此康熙對他不太信任。還有,康熙想在鐸羅使團中選一人出使以報聘教皇,鐸羅推薦沙國安(Mariani),康熙先已批準,後又以沙國安不諳中文為由改命白晉(Joachim Bouvet)為正使,沙國安為副使,又致鐸羅不快。此外,鐸羅在1706年3月得到由馬尼拉傳來到消息,說教廷已在1704年11月20日對中國禮儀問題作出決議,於是他確定對此問題不容再有討論餘地。而康熙經過半年考察,也日益明了鐸羅來華與禁止中國禮儀有關。這樣,當康熙與鐸羅第二次見麵時,雙方的態度都很強硬,康熙一再盤問鐸羅來使的目的,鐸羅卻仍隻回答為向皇帝問安。康熙心下惱怒,卻仍邀鐸羅次日遊暢春園。6月30日兩人於暢春園最後會麵時,康熙再度追問羅馬對他1700年那道批示中國禮儀涵義之諭旨的態度,並提出希望能與特使在禮儀問題上達成某些一致。鐸羅則謹慎地回避討論這兩個問題。康熙終於直言警告特使不要幹涉中國人的習俗,稱天主教必須與儒學和諧共處,若反對祀孔祭祖,西洋人將很難再留居中國。鐸羅見無法再回避,便開始談論天主教與儒學間的不同,並說歐洲人難以把握中國人書中的真理,而他本人更沒有足夠的語言知識回答康熙的問題,不過可以讓精通中國文獻的閻當代他詳細解答。
閻當的出場成為康熙龍顏大怒的直接導火索。此時閻當早已奉鐸羅之命自福建來到北京待命,康熙則在7月1日起駕赴熱河,因此命人通知閻當從儒家經典中摘錄他認為與天主教相抵觸的內容,並指明不許耶穌會士幫忙。閻當自覺其中文程度尚不夠做這件事,但在鐸羅的勸告下被迫進行。閻當這份文獻中有很多因為欠缺基本中國文獻知識而產生的錯誤,所以文件送到熱河上呈禦覽後,康熙立刻降旨宣布,閻當完全沒有能力解釋中國書籍,並命閻當和其他一些傳教士赴熱河見駕。但康熙8月2日召見閻當時隻是測試閻當熟悉四書的程度,並指著禦座後的四個漢字測試閻當的識字水平;結果閻當不能從四書中引用皇帝要求的兩句話,四個漢字也隻認得一個。所以這場召見完全不是為了與閻當辯論中國道理,而隻是為了證明閻當不學無術到何等程度。而且閻當隻懂福建方言卻不懂官話,見駕時還得依賴他人翻譯,更令康熙蔑視。康熙斷定,閻當既然連中國字都不認識,哪來資格談論中國道理,這等惹事生非之徒,當驅逐了事。於是閻當8月11日回到北京後就被軟禁,直到12月康熙正式下令將他逐出中國。同一時間,鐸羅在北京也接到皇帝通知,稱他的國家裏不需要任何唱反調的傳教士,他要驅逐在禮儀問題上搬弄是非之人。鐸羅則因為得知1704年部諭已為禮儀問題蓋棺論定而早就有意離京,當皇帝暗示逐客後,鐸羅便在8月28日離京南下。
此後,中國傳教區陷入對峙態勢。一方麵康熙在1706年底下令拘押或驅逐支持鐸羅的幾名傳教士,並懲處與閻當、鐸羅有關係的中國天主徒,同時開始推行領票傳教製度。領票傳教是指,命令各地傳教士進京接受有關基本信息和禮儀問題的審查,合格者經頒發傳教許可證明並發誓永居中國和遵從利瑪竇規矩,才可繼續停留中國,不合格者將驅逐出境,並且此後所有新來的傳教士都要先進京接受考核。康熙的領票令一出,北京的耶穌會士們驚慌不已,他們隻能盡量請求皇帝寬延時限,以免各地傳教士還來不及領票就被地方官驅逐。皇帝雖然允許適當延期,但決不會取消這一政策,這意味著傳教士們稍有不慎,在中國辛苦多年建立起來的基業就要毀於一旦。另一方麵,鐸羅抵達南京之後,不僅不為領票令動容,反在1707年2月7日頒發了一條針對領票令的訓令,明確指出傳教士應如何答複皇帝審核時的提問,總之是在涉及有關中國禮儀問題時絕不能違反1704年部諭的規定,要堅持以中國禮儀是迷信行為而拒絕它。訓令亦強調,對其中內容絕無商討餘地,須無條件遵守,否則將處以逐出教門的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