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現代社會學家對社會衝突根源的探討
古典社會學家馬克思、齊美爾、韋伯的社會衝突思想對現代社會學家有著不同程度的影響,是現代衝突理論的思想淵源。有觀點認為,當代西方社會衝突理論在其發展過程中沿襲了兩條理論主線:一條是達倫多夫吸取了馬克思和韋伯的衝突論思想;一條是科塞在對功能主義批判的基礎上,“吸收了齊美爾和弗洛伊德的精華”。
達倫多夫說:“關於衝突的社會學理論……對工人與雇主之間的衝突進行描述是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證明,這樣的衝突是以特定的社會結構安排為基礎的,因此隻要這種社會結構存在,衝突就一定會產生。因此,社會學理論的任務就是從特定的社會結構推導出衝突來,而不是把這些衝突歸結為心理學變數,或歸結為描述性的曆史變數,或歸結為某種偶然性。”因此,達倫多夫認為社會衝突的根源是特定的社會結構,這種特定的社會結構就是階級結構。但與馬克思不同的是達倫多夫認為階級結構不是根據是否占有生產資料來劃分的,而是根據統治與服從之間的權威關係來劃分的。達倫多夫認為權力與權威是稀缺資源,而且權威關係是一種零和關係,即一部分人對權威的占有必然導致另一部分人對權威的喪失。所以,在任何特定的“強製性協作組合”中都會由這兩種地位類型產生兩種對立的角色類型,即統治他人的與被他人統治的。這兩種角色類型因其地位的差別而具有先天的利益差別。這裏的利益是指與權威結構中一定地位相聯係的,對地位占有者行動取向的期待形式。統治他人的角色的利益要求維持現狀,被他人統治的角色群要求重新分配權力或權威。現代社會圍繞“權力”和“權威”形成了兩個階級,對稀缺資源權力和權威的競爭和爭奪產生社會衝突,權力和權威的分配存在差別是社會對立的決定性因素。
與達倫多夫的衝突根源的一元論不同,科塞認為社會衝突的起因包括物質性原因和非物質性原因兩種,前者是指權力、地位和資源的分配不均,後者則是指價值觀的不一致。因此,科塞的衝突的根源是多元的。
美國社會學家柯林斯致力於發展一種綜合性的衝突理論,主張衝突是現實的根本的,是社會生活的基本過程。在柯林斯看來,每個人都是根據自己和其對手可能得到的資源,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的主觀地位。也就是說,一個人對現實的主觀體驗是一係列社會動機的聯結,每個人都構造包括自己在內的自我世界。但是,這種自我世界主要是通過與他人交換真實的或想象的信息而完成的。因此,人們都相互掌握著打開別人內心世界的鑰匙。此外,每個人基本上都追求自己的利益。在許多情況下,特別在涉及權力的情況下,各利益集團就存在著固有的對抗性。或者說,人們生活在自我構成的主觀世界裏,其他人則牽著控製個人主觀世界的許多繩索,為了爭奪這種控製,就經常發生衝突。而衝突是由諸如財富、權力、聲望及其他產品的不平等分配引起的。人們力爭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己占有的稀缺資源的數量。而那些已占有較多資源的人,總想鞏固自己的地位,最大限度地保證自己的既得利益,因此常常使用各種手段,特別是強製手段控製自己的地位。但是又因為受控製的人並非樂意總處於屈從和被控製的地位,這就形成了衝突。
澳大利亞著名社會學家約翰·W·伯頓認為衝突並不根源於短缺的物質資源,而是歸因於共同享有的或者普遍存在的目標。可以說,西方社會學家十分重視衝突理論的研究,不僅對社會衝突根源從不同角度進行闡釋,也將衝突理論的研究投向社會現實的結構層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