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什麼名媛?
@karin
前言:答應周刊的撰文邀請是條不歸路。雖說不怕命題作文,可是這一期的命題太難,我試圖把消費行為引向哲學、價值觀、存在感這些意識形態以擺脫現實層麵的無話可談,但是我發現,這些其實比不上“為什麼買東西”更值得探討。
1994年,我遇到了生平第一本時尚雜誌,《ELLE》中文版叫《世界時裝之苑》。這個名字透著彼時的意識形態:不強調價值觀(如前幾年引入的《悅己》就是在追求價值觀的認同);不引導消費方式(比如《羅博報告》裏強調的那種限量款、手工製造的購買方式);也不強調奢侈文化。有一年的連載是如何織毛衣,編輯沒覺得做女紅跌份兒,反倒成功界定了fashion和life的關係,這和今天時尚雜誌千篇一律、千人一麵的明星封麵+大牌廣告充斥完全不同。
那時,一本雜誌賣12元,我的零花錢是每天2元,所以新刊隻能蹭著看,過兩個月去書攤淘,就變成了6元一本,再過兩個月,12元三本,隻有周年紀念那期才賣原價,因為有禮物。一直到高中畢業,我差不多有近40本時尚雜誌,除了《ELLE》,還有港版的《Marie Claire》,前一本奠定審美能力,後一本則普及了性知識。
今天,不論從價格還是從購買力衡量,雜誌都比以前便宜,可我卻幾乎不買。除了重量在變沉外,“時尚”和“生活”都在變得輕薄,離常人越來越遠。滿篇的圖和沒文采的文章堆砌出來的是一個除大牌外其他皆可無的世界,仿佛隻要通體CHANEL或者HERMS就可以把世界踩在腳下。
時尚——存在的意義就是讓眾人排隊瘋搶幾個印著巨大LOGO的包嗎?有限量款一起出街就叫名媛了?別傻了!氣自華這種詞沒錢做不到,但不等於有錢就一定有。
名媛裝不好,很容易變土豪的。
我不算購物狂,掃貨是挺傻一件事兒。尤其所謂“上新”,一個品牌或者設計師一季能有一兩件入得了眼還能穿得上身的衣服已經不錯了,所以電視上逛一次街拎回來一堆袋子的情節,隻能說明倆事兒:編劇沒生活or女主沒品位。
我和我的朋友們都喜歡買手店,考驗眼力還不容易撞衫,金融街連卡佛新開的時候每周都能遭遇熟人,大家興高采烈歡欣鼓舞奔走相告:再也不用跟土豪穿一樣啦。以前的燕莎、現在的新光這種商場很難真正買到東西,除非你急缺某樣東西沒得選,否則拿出去一定會步某煤老板夫人後塵。那裏不像他們的歐洲同行,在萬惡的資本主義世界的很多老牌百貨裏,當季的靚貨一定是老客人來才會拿出來的,但在我們這兒,老客戶=掃貨的人。
問題是,買那麼多幹什麼啊?
除了凸顯沒品位就是展示沒格調,以前是多缺衣服啊才能長短袖、圓領方領、各色係都來一件?更衣間是有多空啊才能各種size各種材質的包都訂一遍?家裏是有多暴發啊,才能CHANNEL和PRADA混搭,LV和A.TESTONI都愛?
知道英國女王選衣服最在意什麼嗎?材質。她的裙子是精確到克的、帽子的裏襯是特別改過的。雖然一年露不了幾麵,而且款式接近或者顏色類似,但是女王坐車走路從沒按過帽子、拽過裙子,這就是穿衣的精髓。
我欣賞的一個前同事,裙子永遠在膝蓋上方一寸半,衣服一定是廓形,衣櫃裏的顏色隻有黑白灰。一次她穿了條熱帶風的印花長裙,公司上下奔走相告連老板都聞風現身餐廳了。她說,“我喜歡把時間用在材質的選擇上,如果一個職業女性起床後要考慮材質、款式、顏色和場合的話,那很可能會遲到……也許還會走光……或者不得體”。
這是名媛範兒嗎?反正我一點兒沒覺得她做作,反而覺得在職場和自我定位中尋求到平衡的人很高貴。就算是裝也算裝得爐火純青。
有人嗤之以鼻,裝什麼名媛啊,其實地命海心好不好?不過,地命海心總好過地命土豪心吧?
別罵名媛範兒。你沒法兒隨心所欲,這個世界沒有隨心所欲的存在,既然講究就要講究點兒有價值的東西吧?
Anti-consumerism(反消費主義)又是另個做作的詞,你還沒消費過呢就反消費,反得著嗎?
女人為什麼買東西?格高一點兒說這是社會學問題,格低一點兒說就是個寄托,展示優點、舒緩壓力、應對不同場合、給身邊的男人長臉……其實都是借口,女的總得找機會證明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