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了。”我點頭,笑回去。
她於是放下書,一邊摸摸頭發,這個下意識的,掩蓋羞澀的小動作讓她顯得非常可愛:“我是你的室友,我叫謝端。”
“莊凝。”我找到印有我學號的衣櫥,把箱子塞進去。
“哦。”她自己默了會兒又問我:“是寧靜的寧麼?”
“不是,是凝結的凝。”
她想了想,又想了想:“那你化學一定學的很好咯?”
我沒說什麼,隻仿佛見到另一個自己在舉頭三尺處悄悄扮了個鬼臉——這個因果聯係實在讓人無語。
“你早就來了?”我攀到上鋪,把報紙一張張鋪到光床板上,再墊上一層薄毯,邊忙邊問。
“嗯,我媽送我的。”
她的床在我對麵,已經鋪的平平整整,一隻毛狗熊躺在上麵,兩隻眼睛又大又黑又憨厚。
其他兩張床也都有人占據。我家住本市,卻是最後一個抵達。上午和沈思博兩個打車一路晃晃悠悠過來,到地方才發現手續諸多,忙了一圈領了鑰匙各自到寢室收拾,相約午飯時間碰頭。
L大是有近百年的老校,近些年擴招,在江邊的大學城蓋了新校區,基本等同於市郊,這邊的師生們進城,還得過長長一條江底隧道。
學校周邊還在大興土木,我們入住的宿舍樓暑假前剛剛完工,牆壁白的發亮,桌椅摩挲上去光潤平滑,邊緣卻還留有尚未被磨損的刺兒頭——後者恰如對十七八歲這個階段,一個小小的暗喻。
但是那會兒,我並沒有想那麼多,彼時空氣中有淡淡的塗料味兒,正午陽光自玻璃門裏穿透進來,從水磨石地板一直延伸到壁上,幾何圖案一般曲折,這樣明媚,就連關照不及的陰影都很淺淡。我收拾妥當,剛直起身來想欣賞一把,陽台下有人叫我的名字。
我幾步就奔出去,抹布還拿在手上。
沈思博站在女生宿舍對麵的車棚那兒,白T恤牛仔長褲,看見我就笑起來:
“你弄好了沒有?下來吃飯!”
這是初秋幹淨涼爽的小午後,我喜歡的男孩子在樓下等我。我什麼話都想不起來了,隻覺得整個人非常輕而且愉快,對他喊:“好啊,等我一會兒。”
我一定是被大好的秋光給迷惑了——一張方凳就立在距陽台門不足兩步的地方,等到發現時,慣性已經讓我整個人失速撞了上去,腳下頓時失掉平衡,右半邊身體著地,知覺稍稍停頓,然後從指尖開始發麻。
有兩三秒的時間處於天旋地轉之中,我隻聽見有人慌慌張張地奔過來:“沒事吧莊凝?沒事吧?”
是謝端的聲音,她試圖扶我。而我此刻簡直無地自容,覺得自己爬起來也算稍稍做個挽回,於是咬著牙推開她的手:“不用,不用。”
她在一旁手足無措:“我不是故意把凳子放這兒的,對不起啊,對不起啊。”
“怪不到你,我明知道它在那裏。”我扶著書桌慢慢站起來,拍身上的灰,苦笑:“是我太不小心。”
誰讓我一見著沈思博,就一點不像我自己了呢。輕狂成那樣,該。
等我把手洗幹淨換了一件外衣跑下樓,車棚那兒已經空無一人,我正在發怔,被人從身後碰碰肩膀:“往哪兒看呢?”
聽見他的聲音我就放鬆下來,轉頭,沈思博眼睛裏都是笑意,看著我說:“頭也不回的,這是要上哪去啊?”
我一貫反應不算慢的,但他這樣一笑,我就說不出來話了,語言早像畏光的小動物,嘩一下四散奔逃,追趕半天就拎出來這麼一句:“你,你去哪啦?”
“換了個地方而已。”沈思博示意我看寢室樓門房邊的蔭涼處,然後他退一步打量我,問道:“你剛走路樣子很怪,怎麼回事,扭著了?”
“我剛摔了一跤。”
他斂起笑容:“那還跑?”
“我怕你有事走開了。”
剛剛我在寢室換衣服的時候,謝端大概還是挺不好意思,問:
“要不我到陽台跟你男朋友說,讓他別急,稍微等會兒?”
“哪啊,他是鄰居家的小孩。”我扣扣子,一麵往穿衣鏡裏看自己一眼,神色挺自然的,臉也沒紅:“別麻煩,我馬上就好。”
“不麻煩,應該的。”她還是跑出去,回來,樣子怪不安的說:“他好像,不在那兒了。”
我一聽著急了,那時候沒有手機,錯開還能不能及時碰頭,是有一定偶然性的,於是就這麼的,我以最快速度跑了下來,右腳有根筋到現在還在一抽一抽的痛。
沈思博聽了我的話,不做聲,接著笑了一下:“你真是,怎麼這麼——”
我等了又等,心想你做完形填空呢?話都不肯說完整:“什麼?”
他走在身側,看我一眼:“自己反思。”
我不知道說什麼,隻能聳聳肩膀,我對別人又不會,反正全天下,隻有你一個沈思博。
這些話我沒講出來,彼時氛圍已是韻腳完美的詞,何必去旁逸斜出——我當他一切都明白。
對我來說全天下獨一無二的沈思博,他有著細瓷般秀美的五官,看人的時候,眼神像水一樣溫和清澈,在他之後我開始注意男性的唇,卻再也沒見有過那樣的線條完美,輕薄而柔潤,同時有些微不知緣何而起的蒼白——就是這麼個清秀的男孩子,真廢起來隻有我看得見,有時用自行車帶我去學校,我說你可不要騎太快,他說,沒問題。
然後就蹬的風馳電掣,大弧度轉彎,每個路口都要試著在紅燈熄滅前闖過去。
我其實安心極了,卻故作恐慌的把他的衣角捏在手裏:“慢,慢——有交警——有車——”
“我在前頭擋著你呢,怕什麼。”他背對著我,特別篤定的:“要有事也是我先。”
“切,那要是後麵的車呢?”
“你讓他們追一個試試。”下坡時他也不捏刹車,就這麼直衝下去,風迎麵而來,伸手就能感覺它們從指間順溜地過去,柔滑的質感和水流一般的濃度,像劃開一泓小清泉。
當然大部分時間,我們是各自騎車一起上學。一到地方,我們就相互不搭理了,他是他的小紳士,我是我的女幹部,那是個男女生邦交不怎麼正常化的年代。
我和他具體在幾歲上認識,已經無證可考,隻知道他出生頭五年,沈伯伯在外地當兵,父子相聚的時間不會超過五十天,到了後來沈伯伯轉業到地方,被安排進城建局,他們一家人才搬到這個大院裏來,享受團聚的好時光。
從我記事起,我們兩家關係就不錯,就連騎自行車這個事,還是他爸爸教會我的。我十來歲學車的時候,怎麼都學不會,爸媽也沒有空,或者對這種小事懶得上心。還是沈伯伯下了班,閑來無事,扶著我或是沈思博的車後座,一圈一圈跟著蹓,再趁我們不注意的時候悄悄放手。
沈伯伯人很風趣,又耐心,我們倆都幾乎沒怎麼摔跤就學會了。小孩子對某件事物剛上手時,癮總是不得了,我和沈思博酷熱當頭時,騎車在院裏繞來繞去,小神經病一樣,也不覺得疲倦。我胳膊曬的發紅,接著脫了皮,很多年過去,都一直沒能白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