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裏士多德《倫理學》就已指出了交換的可能性以交換雙方的等一性為基礎,這就產生了公平觀念。由此引出的辯證關係是:公平觀念以商品交換為經濟基礎,一種公平正義的社會製度及觀念也是商品經濟發育的保證條件。馬克思因而說:“因為希臘社會是建立在奴隸勞動的基礎上的,因而是以人們之間以及他們的勞動力之間的不平等為自然基礎的。價值表現的秘密,即一切勞動由於而且隻是由於都是一般人類勞動而具有的等同性和等同意義,隻有在人類平等概念已經成為國民的牢固的成見的時候,才能揭示出來。而這隻有在這樣的社會裏才有可能,在那裏,商品形式成為勞動產品的一般形式,從而人們彼此作為商品所有者的關係成為占統治地位的社會關係。”(《資本論》第1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4—75頁)由此可以明白,何以從古羅馬法學家到中世紀教會作家的“公平價格”論及古典經濟學的勞動價值論,會與契約論民主政治、法國革命“平等”口號結伴而行。
公正觀念攸關市場經濟賴以成立的大前提,因此它雖然基於商品交換的工具理性,卻漸漸獲得了價值理性的本體地位而不再能還原、歸結於操作需要。對公平正義這種本體性的強調,是《正義論》區別於功利主義的最重要特色。“作為公平的正義可以說不受存在的需要和利益的支配。它為對社會製度的評判建立了一個阿基米德支點。”(第252頁)“僅僅效率原則本身不可能成為一種正義觀”(第67頁);必須堅持“正義對效率的優先性、自由對社會和經濟利益的優先性。”(第252頁)這一優先性既拒絕以黑格爾的總體曆史辯證法為辯詞犧牲多數人的現實利益,也拒絕對少數犧牲者盧梭式的漠視。公正原則必須至高無上(羅爾斯甚至力圖回答並涵攝馬克思關於資產階級法權的責難)。但堅持公平正義就是堅持健康的市場經濟的根本原則精神,因此,公平正義超越效率,“是以一種與它相容的方式超越的。”(第66頁)反之,對公平正義這一阿基米德支點的任何動搖,都將從根本上危及市場經濟。
當前最可憂的是以某種似是而非的曆史表象(例如資本原始積累)為根據或借口,在批判傳統道德同時否定道德本身,傳播弱肉強食、生物生存競爭性的“市場經濟”觀念。這種非道德化與市場經濟建設恰是南轅北轍。有人稱“平等是一筆高尚而沉重的遺產”,然而,毋問中國何曾有過真正的平等,即在當今權益分配變動格局中,以權勢為中心的等級差別千變萬化地同商品經濟的個人行為結合,不僅無公平競爭可言,甚至還窒息競爭,以至經濟學家驚呼此種“無競爭(非公平競爭)的市場比沒有市場更可怕”!(吳敬璉語,見《中國工業經濟研究》1992.6)實際上,中國尚處在市場經濟起點階段,普遍的競爭還未到來。但這起點正對應著作為市場經濟公正原則邏輯第一環的原初狀態。當這種已經不平等的起點差距被無意有意地混淆為正常競爭機製下的分化時,某種非正義非理性的陰影就先已投向了中國市場經濟前景。
理性正義呼聲的衰微與人文知識分子的失職直接有關。此類形而上事業並不屬於政府。當代中國人文知識分子隻有結束尾隨市場經濟的惶惶不安現狀,歸位於“誌於道”的知識分子人文本義,才是市場經濟所需要的。這不僅是指作為社會良知維護理性正義而保持市場經濟的道德前提條件,更重要也更為根本的是,包括市場經濟在內的全部日常生活自身並不自發提供終極自足的目的價值,它需要人文闡釋。
第二十一節人的管理的人道主義涵義
我們至今未曾深究人的管理的人道主義涵義;而這恰是人的管理的本源涵義與現代涵義。人的管理作為政治體製的基礎,其人道主義涵義構成社會主義政治體製改革哲學依據的中心一環。
一、人的管理的本義:勞動協作
首先需要追究人的管理的源初涵義,亦即人的管理的發生學規定。依據馬克思實踐論的人文本體論,這種追究也就是要把形形色色的人的管理——從神性天命(上帝遣摩西領導以色列人,真命天子與子民),種族壓迫到思想教育——還原為勞動的協作關係。
協作已包含自然分工(即馬克思所重視的基於生理和心理差異的個體化分工。它不同於後文所提到的社會強製性分工)。它天然地分化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管理本源的,亦即健康而自然的涵義是組織、調節,並不含有統治或占有的意味(它包含著馬克思主義關於“民主”的發生學規定:人在本質上不是別一主體管理的物性客體)。質言之,人的管理是以人的協作為中介的對自然的關係,或者說,它是以對物的管理為目標的人際關係,這種生產職能性的人和管理是非政治性的,它將與人類勞動相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