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不可能真正消解哲學史,但它必須保持這一意向。現象學消解哲學史的努力正是激活哲學史的動力。這裏包孕著為海德格爾後來必然引申發展的解釋學胚胎。因此,現象學學首先要把握的就並非作為現象學活動遺跡的概念體係和局部技術性詮釋,而必須是“回到事實本身”的現象學靈魂與總體精神。“留情傳論翻蓁塞,著意精微轉陸沉”。從而,鵝湖之會上二陸對朱子的警告,對於現象學學便具有了方法論的意義。
進入現象學者並不把現象學看作外在於自己的靜觀對象,而直接體驗為自己的活動狀態。對現象學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成為對內在體驗的自述,也就是海德格爾對“現象學”(“Phanomenologie”)辭源分析所揭示的“現象學”的原始涵義:自行顯現。所謂自述或自行顯現,一是指認識主體與認識客體在“回到事實本身”的活動中消除了二分割裂而實現了同一性;二是指對於“事實”本體而言,就不在此之外或之後有另一所謂“本質”。由此得出的推論是:不要抽象推理,隻應逼真描述“事實本身”。這就是現象學直觀。對於置身於現象學活動中的人來說,“直觀”並非神秘主義,“什麼是現象學”也不是邏輯論證的對象性思維問題:它們都是直觀自明的事實。
與之相反,一旦脫離現象學活動,一切便都倒過來了:本體自述疏遠為陌生的外在認識,直觀描述硬結為森然羅列的範疇體係,與大師們麵對麵平等對話的積極解釋(interpretation)變成了追隨於後的經學注釋,……於是,非現象學化的現象學學給人們(也給自己)造就了一個以“晦澀神秘”“非理性主義”著稱的現象學。
四、現象學的實踐第一性
現象學隻有在運用中才能自明並獲得發展。
從而,教授現象學,主要並非知識介紹或黑格爾式的邏輯範疇自律推演,而是觀察描述等實踐訓練旨從根本上轉變思維感知方式態度,使人腳踏實地地“回到事實本身”,自信自尊而誠實本真。
必須從哲學活動角度領會胡塞爾對現象學方法性的強調:方法性即活動性。由此引申出的重要原則是:現象學的方法與學習現象學的方法是同一個方法;學習現象學,就必須運用現象學。
這裏似乎出現了一個悖論:現象學及其方法隻有運用現象學的方法才被把握。這種“自我纏繞”使現象學方法同時成為前提和結論,從而構成了一種循環。循環,是現象學重要的特征(“自指示悖論”),它再度標示出前述現象學在邏輯與活動間的中點位置。
誠如胡塞爾深刻指出的,丈量活動先於幾何學。運用現象學方法並不以對此方法的知性理解為必要前提。同海德格爾未從字麵上讀懂《邏輯研究》之前早已與之神交相仿,當雅斯貝斯向胡塞爾請教現象學原理時卻得到了這樣的回答:“你正在正確地使用這種方法!幹下去吧,你沒必要認識理解它”。不是靜觀認識,而是行動意向和問題情境,構成了現象學活動的第一環。即使對於現象學學而言,現象學的全部範疇術語及邏輯行程也隻是在運用現象學方法中才被複活並獲得內在的理解。因此,現象學的方法論必須享有領先地位:現象學是經由方法論統攝本體論和認識論的一體化哲學;可以這樣徑直理解:現象學的方法也就是現象學。
五、現象學“事實”:本真的生存
關於現象學的知識不等於現象學。現象學之門真正的入場券是個體自身的直觀體驗,它植根於胡塞爾晚年所說的“生活世界”。這已是現象學學的邊緣,它無可再說也無法代勞。關於直觀的全部邏輯解說仍停留在直觀的彼岸。現象學活動之外沒有真正的現象學!
也許隻能如此了。現象學自行顯現的本性自始就杜絕了傳統認識論手段的教學可能性,而流行的現象學學又把現象學搞成了聞名的晦澀玄學,以至似乎很難設想把這種為許多專業研究者也吃不透的哲學普及給社會。但當胡塞爾極力強調現象學直觀不過是人性實際本有的活動方式胡塞爾:《純粹現象學和現象學哲學的觀念》第1卷,第22節。時,不正是以“回到事實本身”的挑戰姿態標榜現象學的樸素性嗎?
我們始終在盡力地“回到事實本身”。所謂“事實”,那似乎是一種人人都感到親切體己,卻又在喧囂的符號化世界中隨時可能逝去的東西。不隻是在科技革命、信仰崩毀和世界大戰的現象學發生年代,人們急切尋求“事實”以擺脫僵化的傳統獲取新的基點,而且在現代工藝生產、文化信息日益包圍滲透個性的今天,人們更加強烈地體會到了保持一種“事實”性思維方式以安心立命的必要。現象學竭力指問“事實”並試圖提供一種“回到事實本身”的思維方式,表現了現代人文本體論的努力。這裏有著不僅屬於過去,而且屬於未來;不僅屬於西方,也屬於東方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