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疏浚開源“寬稅基”(3 / 3)

社會保障領域也是費改稅最有可能實行的一個領域。在計劃經濟時期,全民所有製和集體所有製是經濟的主體,職工一旦就業就等於進了保險箱,他們的住房、醫療、養老等今天人們視為後顧之憂的問題,都被政府和企業在低工資的前提下大包大攬了起來。同時還由於製度文化的考慮,那時職工幾乎沒有下崗、失業這一說。因此,今天意義上的社會保障也就不存在。改革使中國經濟的主體日益多元化,企業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指歸,必然要對職工進行“優勝劣汰”的選擇,中國幾乎在一夜之間出現了“下崗”、“待業”這種有中國特色的詞彙。一旦企業因為種種原因陷入困境或破產時,那些依附企業養老的退休職工和待崗的職工,其生活來源就失去了保證。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社會保障線開始逐步搭建,采取職工和用人單位各繳納一定比例錢的形式,建立社保基金,並進行強製性的征收。許多省市都委托地稅部門征收。建立並健全社會保障體係,既是實行市場經濟的必需,也是“三個代表”以人為本的題中應有之義。在西方發達國家,社會保障製度是建立在征收社會保障稅的基石之上的,美國聯邦政府的財政收入中,社會保障稅占了三分之一,正是因為設置了這個稅種,才使全社會每個人都能維持有尊嚴的最基本生活保障,從而也使社會得以穩定。既然社會保障如此重要,同時又有著一定的法規基礎,那麼把社會保障費改為稅也就不存在法理的障礙,因為費改稅將使社保費的征收更具法律規範,收入更有保障,征收成本也能相應降低。因此適時將社保費納入“寬稅基”的範疇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此外,從1986年開始隨同納稅人繳納的流轉稅額征收的教育費附加,實際上已經屬於準稅製,因為其征收不僅由稅務部門負責,而且征管方法也基本與其他稅種相同,雖名為附加,但幾乎等同於稅了。鑒於教育對國家對民族的重要性,開征教育稅的呼聲早已不絕於耳,有相當的民意基礎,理由充分,不會招致多大的阻力,因此趁著“寬稅基”的改革,將其一舉扶正也應該順理成章。

中國財政的性質自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起正式定性為“公共財政”以後,可以說其理論和收支的方向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在理論上,財政收入的依據不再是“社會發展的必要扣除”、“公民的應盡義務”,而是支付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在財政支出上,將逐步退出建設領域,而把支出集中在保證國家安全、維護司法公正、彌補市場失靈、保護和幫助貧困人員等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領域。按照這個思路檢視政府的稅收和收費,哪些該收哪些不該收,可謂一目了然。將其中符合公共財政標準的收費改為稅,不僅是名稱的改變,更主要的是法製的規範,可以把一些由部門掌握的收費、預算外收入,變為國家財政統一征收、統一使用的製度性收入。

應該說,“費改稅”是“寬稅基”的主要選擇,現在還不能說它能因此增加多少財政收入,但至少它不傷稅本,因為這些收入本來就在收取,費改稅能把這類收入納入法律的軌道,納入國家預算的盤子,同時也納入審計和人民監督的範疇。說到這裏,也就觸到了“費改稅”的難點,就是如何將現今被地方、部門分割的利益,納入法製的規範,其間必然要麵對國家利益與各種利益的博弈,同時還要厘清各種部門法中的障礙,如同交通運輸行業“費改稅”時對交通法的修改一樣。在這些程序之後,緊接著應該是由國務院擬定費改稅的方案,報全國人大進行立法。這個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可能得有三年五載反複審議、修改的過程,雖然如此,仍然必須這樣做,要借稅製改革的機會,改正過去稅種出台由國務院以行政法規發布的不符合憲政精神的做法,確立稅收法律主義的原則;哪怕目的再正當,再是為了全體民眾的共同福祉,也必須經過人民代表的同意,並以法律的形式確定,這樣才有可能成為納稅人自覺遵守的規範。

本文標題之所以把“疏浚”放在“開源”之前,正是指“寬稅基”首先要疏通費改稅的認識、利益、法規障礙,一旦河道暢通了,源頭的水就會暢通無阻、源源不斷地流入主河道,灌溉960萬平方公裏廣袤的土地,造福民族、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