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公平,稅收永恒的主題——學習十七大政治報告的體會(3 / 3)

對執政者來說,衡量檢驗政績和社會進步的標準,究竟是效率還是公平,始終是一個問題,用形象的比喻來說就是究竟先把“蛋糕”做大再分,還是先製訂劃分蛋糕的規則再去做蛋糕。有的認為應以前者為主,也有的認為應以後者為主,爭辯不休。個人拙見這是一個動態過程,從社會發展規律來看,一般是先做蛋糕,然後再定規則。發展到一定階段,兩者就是辯證關係,隻有蛋糕做大了,才有可分的,才可能至少每人都能分到,滿足溫飽;另一方麵,隻有分配公平了,才能調動做蛋糕的積極性,盡快把蛋糕做大。如何達致兩者的平衡,市場和政府都有能力,但主要靠政府,尤其是在生產力達到一定程度,社會財富積累不斷增加的時候,公平就成為主要矛盾。

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提出了科學發展觀的理念。其核心是以人為本,而衡量政績的核心標準則應是各項事業的均衡發展,和社會分配的公平、公正。

胡總書記在十七大對財稅工作的要求,是建立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經濟總量躍升到世界第四位、進出口總額位居世界第三、外彙儲備達世界第一的基礎之上的,也是建立在對當前我國國情的總體判斷上的。

十七大前,胡總書記多次強調要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而溫家寶總理則撰文表示社會主義有兩大本質,一是發展社會生產力,二是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在中央精神的指導下,應該說,注重財稅分配公平,已經在財稅領域的工作中有所體現。這既體現在稅收改革的總原則“簡稅製、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方麵,也體現在各項財稅法律、規章、政策的完善方麵。

在稅式支出方麵,也就是在社會財富分配的第一階段,一改過去的向國有企業傾斜的政策,實行了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的政策,同時調低了流轉稅起征點,使大批個體工商戶休養生息,能夠自食其力;免征各項農業稅,使農業生產力的衰退得到了遏製,使農民、農村的困境得到了緩解;對西部的優惠政策大大支持了後發地區。個人工薪所得稅扣除額的調整則使工薪階層得到了實惠,消費稅的調整加大了對富人消費的調節力度,等等,都可以說是從兼顧公平向效率與公平並重靠攏的舉措。

在財政再分配階段,財政加大了對後發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加大了對三農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補貼,加大了社會保障的力度,社保向城鄉全社會覆蓋有了清晰的“路線圖”,民生類產品占財政預算的比例也在不斷增加。在公共服務方麵,建設服務型政府理念的提出,緩解了社會矛盾,提高了服務效率,有助於社會和諧和分配正義。

在社會再分配階段,國家放寬了對非政府社會組織的限製,對慈善捐贈的稅收支持力度也有所增加。

但是,一方麵這些政策的效應要體現出來,還有待時間檢驗,另一方麵由於理念的限製,還做得不足。其實這也正是財稅工作下一個五年的階段性改革目標。

筆者作為一個公民和稅務工作者,認為下一階段改革目標,可以從以下方麵著力。

首先在社會分配的第一階段,通過稅式支出,也就是稅製的設計及改革可以做許多工作。一是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二是繼續調整消費稅,把一些奢侈產品和消費納入稅目;三是加大個人所得稅的征收力度;四是在財產存量環節,加大資源稅、財產稅的調節力度;五是將社會保障費改為稅,以加大保障力度;六是對各類要素市場的建立應提供更積極的公共服務和稅收支持。

其次,在財政再分配階段,加大對低端公共物品的分配和投入。具體就是基礎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加大對三農和貧困地區、後發地區的補助和轉移支付。通過轉移支付實現先富地區幫助後發地區、工業補貼農業、富人補貼弱勢人群的“損有餘以補不足”的再分配目的。

第三,在社會再分配階段,放寬對非政府社會組織的限製,發揮它們的拾遺補缺的作用。加大稅收對慈善捐贈支持的力度,在所得稅扣除方麵可以再多讓一點利。

第四,我想強調的是,社會分配不公背後的根本問題是弱勢人群和地區權利的不足,所以治本之道還應是在政治民主方麵改革的深化,財稅在分配正義方麵固然可以而且能夠發揮作用,但它們歸根到底還是政府(也就是人民)的工具,所以,隻有讓每個人、每個階層都平等地享有權利,才有可能從根子上解決分配不公的問題。在這方麵,胡總書記提出的“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的建議,可以說是因應之道。而根本的任務則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旗幟,對政治體製改革的深化,舍此再無它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