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抗戰老兵:我所知道的 杭州飛機製造廠(3 / 3)

1938年底的時候,當時成都空軍第十一修理廠剛建廠,要修理霍克飛機到衡陽來調人,第一修理廠就把我升了一級,我就帶了幾個人到十一廠去。這時中杭廠來的人裏麵就是我一個人去了。

我們從衡陽到宜昌坐船,碰到中杭廠的葉樹森、葉樹茲兄弟,他們正好也在那裏。宜昌的分配站把我們這批空軍分配到“同德”號兵艦上去,葉樹森他們上不了船,我就把他們算到我們的名額裏,帶上了兵艦。

“同德”號在三峽上去一點出了毛病,是方向舵出問題了,船漂啊漂的。好在還是三峽比較平穩的一段路,最後修好了。葉樹森、葉樹茲坐船到了重慶,我們就分開了。他們到重慶去了哪裏我就不知道了。我們就去了成都昭覺寺的空軍第十一修理廠。到了成都,我成了空軍機械士,這個時候才算是空軍的人了。

七、倒黴的事和揚眉吐氣的事

後來我由成都空軍十一廠又調往陝西南鄭空軍總站機械士大隊,當時空軍機械士年齡普遍顯老了,特別是東北張學良空軍的機械士,他們拿著一等一級120元的工資,但都不到機場上班了,就住在家裏。這樣在小的飛機場站都有一些廣東空軍、福建空軍,其他省份也有一些空軍,這些部門的機械士後來都由中央空軍收編。

我在南鄭機場機械士總隊期間就跟著飛機跑的,在內地的所有的機場,包括四川西康等隨著飛機的轉移跟著去服務,一一都跑遍了,自己的飛機、日寇的飛機,空戰中打下的要去拆運。還有自己犧牲的戰友,包括打下的敵人也要去處理後事,如果飛機不著火處理後事簡單些,如果飛機著火人燒得就隻有2尺多長,焦黑焦黑的,腸子還是花花綠綠的,真是淒慘。空軍對犧牲人員的遺體處理有規定,要用白布進行裹紮帶回。有一次,廣元縣政府通知有一架飛機落在廣元東郊叫做快活嶺的山區,站長派我和一個機械兵去處理,我們爬山涉水到達鎮政府,鎮長不接見我們,派了一個辦事員帶領我們到飛機失事的現場,此人領我們去看失事飛機的殘骸,是一架蘇聯的CB轟炸機,已經全部摔散掉了,奇怪的是飛行員沒有穿飛行服,沒有保險傘、沒有手槍及所有隨身物品,就這樣躺在地上。這就奇怪了,到底是怎麼犧牲的,該辦事員態度蠻橫對我們也不理睬。如果我們當時要深入追究,我們就回不了廣元了,事後了解到飛行員姓楊,他的後人如果健在可以和我聯係,有些情況我也不便細說。

抗戰初期蘇聯支援過來的支援隊飛機是有TB(型號)4個發動機的轟炸機,我在成都見過一架。其他型號CB,是2個發動機的轟炸機,E15、E16(型號)驅逐機比較多,這些飛機在作戰中損失很多,不久蘇聯支援隊撤走,飛機全部交給中國空軍,最多1-2年時間就消耗盡了。蘇聯的這些飛機相對比較粗糙,修理拚裝時困難很大,同一型號的飛機零部件很少有可互換的,美國的飛機隻要型號和批次相同就可以互換,所以那個時候比的還是工業基礎。

還要說一件怪事。南鄭空軍總站機場設在南鄭城牆的邊上也就是城外,辦公的地點在城牆的另一邊也就是城裏的關帝廟內,隔著一條城牆,城牆內打通了一條彎曲的通道以避免日機的轟炸,這期間中國的空軍已打得差不多了。有一次兩架日機飛來,飛得城牆這麼高,打著機槍,地麵陸軍打著馬後炮般的步槍又能有什麼用?一架日機在低空盤旋,另一架降落到城牆邊外麵的辦公處,飛機也不停,駕駛員跳下飛機拿走了機場當官人員的簽到簿,然後起飛走了。你說日本人猖狂到何種程度?打到我們飛機損失最多的時期,我們機械士在機場處理好自己的飛機躲避日機的襲擊,當來不及躲避離開機場時,日機飛來襲擊在我們的頭頂盤旋,我們都可以看到日機飛行員的頭部。

(朱老講的日機拿走國軍機場裏的簽到簿我是第一次聽說,另一版本是日機拔走了我機場裏的旗幟——這是一種炫耀,更是對中國空軍空前的羞辱。)

最艱難的時期,空軍第五大隊打到全軍覆沒,這是因為飛機太少,不是我們的飛行員沒有勇氣,如同五大隊有一位勇敢的飛行員吳其軺(杭州人)打下過5架日機,擊傷過多架敵機,自己也被三次擊落,真是英雄啊。

倒黴的事情說過了,再來說說一些揚眉吐氣的事情,最後中杭廠在壘允生產了P40殲擊機。美國陳納德飛虎隊支援了很多飛機和人員在空戰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打得日本飛機落花流水。美國駝峰飛行隊、中國航空公司及中央航空公司的飛行隊在駝峰航線上為運輸巨大數量抗戰物資,無數的英雄犧牲在這條航線上,各種刊物都有詳細的記載。

一直到1945年8年抗戰勝利,我們才真正揚眉吐氣了。

八、關於起義的事情

我後來就一直留在部隊裏了,因為那個時候我們中杭廠已經沒有了。

最後跟你說說關於起義的事。1947年我到了空運大隊,大隊長衣複恩,一〇一中隊駐防上海江灣機場,中隊長楊道古、烏鉞(後來擔任了台灣的空軍副總司令,台灣中華航空公司的董事長)。我們一〇一中隊的機械長是一個大學畢業的知識分子龔先蔭,人很開明,他對我們機械人員也很關心關愛的,平時對我們灌輸進步的思想,是他組織的起義。當時國民黨的腐敗和物價飛漲,民不聊生,我們很是反感,所以我們大家參加了起義,一起奔向新中國。龔先蔭和畢光燦分配到哈爾濱軍事工程學院,畢光燦後來調往四川夾江空軍第二航校任機務處主任。有次我出差去四川夾江第二航校機務處找他,尋問畢主任,他們問我哪個畢主任?我說畢光燦,他們回答,哦那個國民黨啊,當我聽到就這樣稱呼真是心裏寒啊……第二航校還有一個軍械畢主任是給林彪放馬的。羅錫林分配到武漢空軍司令部機務處、陳聲永分配到北京西郊機場機務處;他們中有的分配到華東空軍機務處,謝克勳分配到海軍飛行隊的一架飛機上當機械員,當時海軍隻有一架起義的飛機。“文化大革命”後我去福州出差找他,原單位說他分配到福州一個果品公司去了,我去果品公司,又說他在一個門市部,到了門市部我看到他在賣甘蔗,我和他兩人在甘蔗門市部說話,當時邊上還有一個人坐著聽我們的談話,我實在搞不懂,起義的機械士竟然落得這樣的生活狀態!

1949年以後我一直生活在南京。

1966年到1976年這十年,對我這個從小受苦到成人的人來說,不算苦,我是吃技術飯的,那總還有一口飯吃吧。那時我們也要勞動改造,但不會下放到農村裏去,是因為飛機一有事情我隨時就要被叫回來處理,所以很多時候就是在廠區裏打掃衛生撥草勞動,一有事情就被喊去分析研究, 那時我手臂上要戴著“國民黨殘渣餘孽”的白袖章,但我的技術還是能派上用場的。

“文革”的時候空軍摔了一架飛機,讓我去分析找原因,到底是機械的事故還是人為的原因,我們經過分析得出了結論:是機械事故。這讓有的人不高興了,他們說小小技術員懂什麼,他們想用官大來壓人,但我都是憑良心說話做事的,我這樣做也是保了那名飛行員。我說我是實事求是的,這樣才能心安理得。

飛機的事情看上去很高深,實際上說簡單也簡單,來不得半點馬虎。去年有一個馬航事件,再前幾年有一個法航事件,是2009年,這個事故跟我在上世紀四十年代碰到的事情是一模一樣的,當時我在C—46機上當機械士,那個時候我一天十多個小時都飛在天上,因為作為機械士是隨時要跟著飛機的。有一次是在四川新津機場有霧的情況下起飛的,飛機進入雲霧之後,升降速度表上顯示為上升,但飛機卻在不斷下降,透過雲霧已經能看到地麵了,這時機組乘員一片緊張。此時機長不顧儀表指示,調整飛機升降舵,使飛機上升脫離險情,可這時儀表指示飛機仍為下降,這時乘員及時檢查,發現儀表板上一個空速表聯接真空泵的P托管的加溫開關被錯誤按在地麵試車檢查狀態,這樣飛機儀表上的上升和下降示度剛好是相反的……飛行員會駕駛飛機,但他不一定懂每一個零部件,有時往往會忽視細節。所以我那時的一項工作就是檢查這些小細節,我當時是用一根鐵絲把這個加溫開關的蓋給固定住,這是不少飛行員也不太注意的事情。後來的法航飛機失事,就是跟這個有關,我當時看了報紙上對法航失事的報道後還寫了一段文字給報社,當時是希望有人譯成法文的,可是後來沒人能譯出來。

(這時女兒朱惠玲拿出了一張南京的報紙,那上麵有對法航事件的報道。)

我是1984年離休的,我從事航空工作五十多年,我熱愛這個工作,離休了也一直在看報紙看電視關心航空事業,它是我一輩子養家糊口賴以生存的飯碗,更是我的精神寄托,它帶給我快樂自豪。我是很敬業的,也拿過不少的獎章。

我們這些人就是淳樸、誠信,總是要讓自己對國家和身邊的人能做些事情,心裏始終想著要報效祖國,我們參加抗戰就是在報效國家。作為一個機械士,我雖然沒有一槍一炮親自消滅日本侵略軍,但我參與製造、修理和拚裝的飛機,由我們的空軍戰士駕駛著去跟侵略軍作戰,這就是我們在報效國家。

作者附記:

中杭廠始建於1934年3月,6月底落成,共計建築費美金110246元,由美國人設計,廠房和辦公樓是連在一起的,總麵積約兩萬平方米。9月份,中美雙方簽署合同,合同主要條款如下:

1.建廠初期投資總額為300萬美元(當時黃金版價為33美元)其中中國投資51%,美國49%,後來總投資增加到1000萬美元以上。

2.合同期暫定五年,五年內全廠經營管理由美方負責,中方隻設立一個監督機構,監督合同的執行和飛機的驗收,五年後合同期滿,全部無償移交中國,歸中國所有。

3.該廠秤規模,初期定為年產各型飛機50架左右,以後逐漸增至100架以上。廠房設計和管理製度完全由美方製定,生產設備由美方供應。

4.該廠生產任務由中國政府確定。生產的飛機全由中國政府收購。收購價格仍按美國同類型飛機的出口價格計算。如果成本低於這個出口價,則為盈利,高於這個價則為虧損。不管盈虧,皆由雙方按照投資比較分攤。

5.生產上所需全部圖紙以及各種技術資料,包括總設計書、總的和重要部件計算書、檢驗報告等,均由美方負責。

6.生產上所需的一切材料,各種標準部件、零件及其他用品,悉由美方供應,中國自己不直接購買。

7.美方對中國技術人員和工人負有技術培訓義務,具體辦法是:所有生產部門和車間的負責人,正職由美國人擔任,副職由中國人擔任,采取跟班學習,人數按需要決定,要組織技術人員輪流到各車間實習,要對工人進行專業培訓等。

8.設立董理會,作為本廠的上層管理機構,隨時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重大決策問題。董事長孔祥熙,副董事長鮑雷。

——引自渠長根《民國杭州航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