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英國“商業聯合會大會”發表的“技能2000”(Skills 2000)和“英國工業聯盟”發表的“職業教育和培訓任務要點”(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Task Force)表明,職業教育和培訓的現代化以及建立清楚明確的職業資格標準是英國的當務之急。英國工業聯盟的報告則是“探索技能革命——青年的特許證(Towards Skills Revolution——A Youth Charter)”,提出了一係列“共同學習成果”(Common Learning Outes),或核心技能(Core skills),認為個人的交往能力、解決問題能力、信息技能和現代語言能力是所有16~19歲的人應該具備的最基礎能力。這一核心技能的概念很快得到了教育科學部的認同。國家課程委員會、學校考試委員會和評估委員會共同考慮,如何把核心技能與普通教育高級水平和補充水平的課程進行相互的協調。在1990年國家課程委員會頒布了題為“12~12歲核心技能”(Core Skills 16-19)的報告,該報告指出,核心技能將被列入所有的16~12歲學生的課程學習中。同時國家職業資格委員會又公布了一個新文件——“共同學習成果:國家職業資格與高級和高級補充水平中的核心技能”(Common Learning Out-e:Core skills in A Levels and NVQS)報告。這樣以來,在對16~12歲的青年人進行教育和培訓的過程中,學術課程的學習與職業教育和訓練就能夠很好地統一起來。
關於繼續教育的第四個白皮書是於1991年的5月頒布的,題目是“為了21世紀的教育和培訓”(Education and Training for21 stCentury)。它是由教育科學部和就業部聯合推出的,其目的為消除學術資格和職業資格之間存在距離的人提出一個新的方案,鼓勵青年人接受提供培訓卡的教育。通過企業培訓委員會提高用人單位在教育中的作用,並給學院更多的自由,以擴展它們的培訓範圍,以便對學生的就業需要做出更靈活的反應。為了實現這些目標,它建議所有的繼續教育和第三級學院與其所在地的地方教育局脫離關係。該白皮書指出,第三級學院作為一種為所有的年輕人提供所有領域的學術和職業課程是很有意義的,而且在吸引學生這個問題上已證明是很成功的。從1993年4月1日起,學院經費不再由地方教育局下撥,經費主要由兩個撥款委員會負責,即英格蘭和威爾士的繼續教育撥款委員會管理經費。各級學院以法人團體的身份建立,擁有雇傭工作人員並管理它們財產資源的權力。並規定地方企業培訓委員會的成員代表必須參加學校理事會。企業培訓委員會還有其他的責任,包括與撥款委員會和學院一起工作。這樣就加強了企業部門對繼續教育的管理權。
1992年9月,英國又推出了“國家普通職業資格證書”(General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GNVQ)政策。這一做法,既能滿足那些想選職業課程的學生的願望,而又不使他們過早地確定職業方向,同時也為一些想繼續接受大學教育的學生留有發展的餘地。這種新的職業資格證書製度的出台,是對原有的由國家職業資格委員會推出的職業定向很強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NVQ)製度的補充。這樣做對於青年學生來說有三種高水平的資格證書可供他們選擇:普通教育高級水平證書;普通職業證書;專門職業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這些都是由國家職業資格委員會批準的。對於成人教育,新的國家撥款委員會隻負責提供某些課程的經費,包括那些為接受高等教育做準備的課程。而對一些講外國語的人又提供了提高英語水平和威爾士語水平的課程(成人教育主要由社區或成人教育中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