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對反省思維及其訓練的分析、論斷,含有某些合於人們思維發展實際的因素,但是他沒有科學地說明思維的本質。思維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的一種間接的、概括的反映,是客觀事物的本質和規律的反映。它是在人的實踐活動中,在感性認識(感覺、知覺、表象)的基礎上,借助於詞、語言和過去的知識經驗而實現的一種高級的心理過程或高級的心理機能。而杜威並未突出強調外界事實的客觀性,並未談到思維一定要反映客觀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因而沒有也不可能揭示思維的本質,這是我們應該分辨清楚的。
二
在揭示“思維五步法”的哲學依據的基礎上,杜威論述了這一思維方法的具體過程及其內容。在他看來,人類是一個具有動力或衝動的生物和社會的有機體,不斷經曆著有問題的情境。人類要生存,要發展,就必須解決這些問題,這就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且要遵循一定的思維過程,當這種思維過程成為一種習慣時,就會轉移到廣泛的不同的情境中去。所以他特別注重對解決問題的思維,即反省思維過程及其內容的研究。
杜威是從分析典型事例入手,歸納出他的解決問題的反省思維過程的“五步法”理論的。他列舉了三個例子。第一個例子是說,一個學生在大街上走著,看到鍾所表示的時間而想到另一約會的事,於是考慮如何準時到達的思維過程。思維中的問題和解決的方法都是屬於日常經驗之內的。第二個例子是說,一個經常坐渡船的學生,看到船頭甲板上一伸出的長杆,不明白為何物,作何用,於是經過觀察推理而弄明其意義和用途的思維過程,事實是屬於日常經驗以內的,問題與解決方法都是與個人實際事務不相關的。第三個例子是說。一個有一些科學訓練素養的學生洗滌玻璃杯,觀察到熱水杯遇冷後,杯口出現汽泡,隨即又被吸進杯內的情景,於是通過實驗、推論,弄明其原因的思維過程,思維中的問題和解決的方法,都是沒有受過一定科學訓練的人所想不到的。通過這三個典型事例,杜威歸納出人們解決問題的反省思維的過程及其內容。他認為,當外界事物反映到人的頭腦中來,思維活動便開始了。最初,思維處於一種疑惑、困擾或混亂的情境之中(如何準時赴約會?甲板上長杆的意義和用途是什麼?熱水杯遇冷,為什麼杯口出現汽泡?為什麼又被吸進杯內?),而思維在結束時,則混亂及疑慮的情境已被清除、統一或解決(如通過比較,確認坐地鐵可準時赴約會;長杆為矯正航向之測量物;汽泡出現與吸入乃為氣體熱脹冷縮所致)。這樣,從問題的提出到問題的解決,思維在其中演進著。這一演進的過程,杜威認為一般有五個步驟:(1)聯想(或譯為“暗示”、“建議”),即心靈趨向一種可能的解決。(2)問題,將所曾覺察到的困難或疑慮理論化為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即必須得出答案的問題。(3)假設(或譯為“臆說”);使用一個又一個的建議,作為解決此問題的觀念或假設,並通過觀察與其他工作,搜集解決此問題的事實材料。(4)推理,對作為觀念或假設的心理操作(推理乃推論之一部分,而非全部)。(5)以外表或想象的活動試驗此假設。他舉例說,如有人在行路時,忽遇見一條水溝,而思躍越之(聯想、建議、計劃);接著為安全計,此人便觀察水溝的情形(觀察),繼而發現此溝頗寬,對岸濕滑(事實、資料);然後設想此溝是否尚有較狹之處(觀念),於是上下查看(觀察),以便探求究竟(以觀察試驗觀念);如未發現較狹之處,便另擬一新計劃,如發現一條圓木(複為事實),就沒想此圓木是否可用作橋梁(複為觀念),於是將圓木置於水溝上而越過之(由外表的行動試驗及證明)。這便是杜威所謂的反省思維的五個階段,是反省思維不可缺少的特征。在實踐上,兩個階段可以拚合,若幹階段則曆程甚短,一瞥即過,因此,五步驟並非一固定不變的方式。當視個人的智慧及當時對情境反應的情況而定。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杜威是主張從事實出發,從主體看來存在疑難的問題開始思維活動;通過觀察,產生聯想,找出待解決的問題,即發現和確定疑難之處;然後在掌握分析材料(通過觀察、聯想)的基礎上提出初步解決這一問題的假設;接著分析推論這一假設能否確立的理由,修改他的假設,得出暫時的結論;然後,再把這一暫時的結論予以檢驗,應用於問題的解決或解釋,經得起實踐檢驗的結論是正確的結論,經不起檢驗的則是謬說。這一被視為正確的結論在以後的應用之中,又須繼續不斷地注意情況的變化和結論的修改。
杜威不是為研究反省思維過程而研究思維過程,而是處處注意與教育實際相結合。這是他的特點,也是他的長處。他認為,反省思維的思維過程,“既是組織思想的方法,又是做學問的途徑”。所以在《民主主義與教育》中,他從反省思維的“五步法”類推出他的“以解決問題為中心”的教學過程,提出“教學法的要素和思維的要素是相同的”。即:第一,學生要有一個真實的經驗的情境;第二,在這個情境內部產生一個真實的問題,作為思維的刺激物;第三,他要占有知識資料,從事必要的觀察,來對付這個問題;第四,想出解決問題的方法;第五,通過應用來檢驗他的想法。
三
對於杜威這一解決問題為中心的反省思維“五步法”以及由此類推出的教學過程,國外教育學、心理學界一般都給予肯定的評價。國內近年出版的其他心理學教科書,對解決問題的思維過程的描述,雖在指導思想和理論基礎上與杜威不同,但就解決問題的思維過程的邏輯分析而言。與杜威的概括大同小異,一般也是提出問題,明確問題,提出假設,檢驗假設。近年來,我國哲學界也有人對杜威的“思維五步法”給予某種肯定。認為“這種試驗、探索的方法不無合理之處,它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科學發現的邏輯”。當然也有持全盤否定意見的。對此,我們不打算作過多的評論。我們認為杜威所揭示的解決問題的思維過程,從教學論的角度看,有符合人類科學實驗過程的合理因素,是一種科學的思維模式,但他以此等同和取代教學過程,則有片麵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