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試論孔子思想及道德論的階級屬性(3 / 3)

三、孔子思想及其道德論的局限性

孔子是生活在兩千年以前的人。他不是聖人,也從沒有以聖人自居。他是一個教育工作者。他很想從政,但從政的時間很短。他一生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學習、教學和整理古代文獻的過程中度過的。從曆史文獻的記載來看,他是一個勤學好問的人,這表現為“學而不厭”;他是個老實人,不講空話、假話和漂亮話,這表現為,他對“仁”者的許多規範之中,並認為“巧言令色鮮矣仁”,“君子言之不出,恥躬之不逮”等方麵;他主張知錯必改,不裝腔作勢,認為“三人行必有我師焉”,認為“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他喜歡中國的文化,而且致力於整理這些文化,據說《詩》、《書》、《禮》、《樂》、《春秋》和《易》等文化典籍都經過他親手刪削、修訂或解釋;“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是對他的工作和治學態度的真實寫照;他淡泊名利,視富貴如浮雲;他喜歡學生,熱愛教育事業,認為“後生可畏”,對學生諄諄教誨而不知疲倦;他重視自身的修養,在思想修養上,“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他知識豐富且多才多藝,除整理六經以其作為教材之外,還教學生以禮、樂、射、禦、書、數等方麵的技能。如果說春秋戰國時代是一個需要巨人並且產生巨人的時代,孔子似應被看成是中國曆史上的一位文化巨人。

在批評孔子思想中的封建主義的糟粕時,攻擊最多的道德理念莫過於“禮”、“忠”和“孝”。而“孝”的理念產生於虞舜時代,那時還沒有什麼階級,因此不應將它與封建主義混為一談。

關於“忠”的品質,孔子經常將它和“信”連在一起,就其本質而言是指待人接物的態度。忠信是一種美德,曾子三省的忠信正是孔子思想的真正含義,即“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孔子之道一以貫之的正是“忠恕”二字,它既可用於家庭和社會上的人際關係之中,也可通行於君臣關係之中。“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的關係,正是領導者與被領導之間的良好關係的總結。將這種關係說成是不平等的隸屬關係,未免有點牽強歪曲。現代社會群體中,領導對部下以禮相待,部下忠於領導所委派的工作或事業,這是否是不平等呢?如果在君臣關係中,“忠”所代表的是隸屬關係,那麼在朋友關係和同事關係中,“忠”於他們,難道也是隸屬關係的反映嗎?在孔子思想中被人們責備最多的是關於“禮”的問題。匡亞明先生認為:“‘禮’是封建社會把等級森嚴的尊卑、貴賤、親疏的政治的宗法關係加以規範化的準則與儀式,雖然各個朝代對某些次要的環節可以有所損益,但基本原則(區別尊卑、貴賤、親疏的森嚴的等級關係,特別是維護帝王的尊嚴的原則)是不能改變的。”

“禮”是長時期積累起來的繁縟的禮製。孔子選取士必須學習的禮製十七篇,稱為《禮》或《士禮》、《儀禮》。十七篇中《喪服篇》最為重要,子夏特為作傳。《喪服篇》中對親親、尊尊、長長、男女有別的內容規定得最為具體清楚。至於《周禮》和《大戴禮記》則是戰國與西漢時代收集整理的東西,它們和孔子的主張有一定的距離。例如叔孫通為漢高祖製定朝廷之禮的故事,與孔子是不相幹的。孔子所推崇的是周公之“禮”。周公其人的曆史活動的性質我們在前邊已經提到,他是繼文武之後的一位政治家,他的曆史功績在繼承和完成了文武的革命,建立了一種新型的社會製度,即西周分封製。這是一種把宗族關係和政治關係融合在一起的一種製度。周公之“禮”自然是對這種新的製度的記錄和維持這種製度的一些規定。任何一種社會組織要能夠有效的運行,必須有組織內部的等級和層次結構,有上級與下級之分,有領導與被領導的區別,有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不同的角色地位。將這種等級區別明確地劃分清楚,是社會組織管理之需要,是社會從無序走向有序的需要。中國古人用長幼關係、親子關係來說明這種分工的必要性,不能簡單地認為是為統治階級的統治和利益辯護的問題,而是建立社會組織本身的需要。周公沒有把這種等級關係放在暴力的基礎上,而強調了宗族關係的“仁”德的側麵。所謂親親、尊尊、長長,都含有濃厚的家族關係的自然親情味道,即突出了自然的血緣親密關係在政治組織中的作用。至於男女有別的規定,包含著對原始社會混亂的性關係的否定。從實踐的角度上看,《禮》的規範的確立無疑有著一定的進步作用。在孔子看來,禮的本質是“道”,是“仁”,是治理國家的自然規律,是“仁”的具體體現。用一句通俗的話來說,他希望整個天下親如一家,要使天下人和睦相處,在家裏在社會生活中都必須親親、尊尊、長長並且男女有別。喪禮是對死去的親人的尊敬和懷念的具體規定,所表現的仍舊是貫穿其中的“仁”。

我們認為,孔子思想和道德論的主要缺陷是過分理想,他沒有看到在存在著階級對立的情況下,有關“仁”的說教是難以落實的。特別對於那些爭權奪利的統治階級而言,自然會以為他的主張是迂腐的、無用的。另外,他企圖用“禮”的原則和規範來調節君臣、父子、朋友、夫婦之間的人際關係,主張溫、良、恭、儉、讓等,甚至讓學生“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這是治標不治本的辦法。他沒有看到產生非禮行為的經濟根源和階級根源。這是其局限性的第二個方麵。

第三,孔子也未曾想到他的學說會被後繼者肆意篡改,成為掩蓋階級關係和抹煞階級矛盾和階級統治的工具,也沒有料想到他提倡的“禮”會被別人作為維護等級特權的工具,他提倡的“忠”會被別人發展成為“愚忠”,他提倡的“孝”會被封建家長變為約束子女的精神枷鎖。這種始料不及的情況的產生,也是他的思想和道德論的局限性的又一方麵。

第四,孔子是兩千多年前的平民知識分子,由於時代的限製,還有許多在今人看來是極不該有的局限性。如“三年無改於父之道”;不主張學生學習農耕;不加分析地反對“犯上作亂”等等,都有著明顯的局限性。好在孔子知錯必改的科學態度,也為其克服上述局限性提供了正確的途徑。總之,筆者認為,應用階級分析的方法分析孔子的思想及其道德論時,我們可以得出與以往的分析方法完全不同的結論。長期以來,人們把孔子看成是封建統治階級的政治思想代表,把孔子的思想看成是封建統治階級實行思想統治的工具。產生這種看法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孔子生活在封建社會,又因為曆代的封建統治者從西漢以後,一直非常推崇他。這種分析的層次均停留在事物的表麵。如果深入到曆史活動的實際過程中去,我們就會發現孔子是一位平民知識分子,他站在當時封建統治勢力的對立麵,並不是為統治階級的統治和利益辯護的角色,而是希望出現一種類似於曆史傳說的“大同世界”或遵循周公“禮”製規範的小康社會秩序。貫穿在這種理想社會中的最高的道德理念不是權勢,不是掠奪,不是僭越,不是犯上作亂,而是“仁”,是愛人,即提倡統治者要為政以仁,為富以仁,為人以仁,這種主張代表著社會下層人民的心聲和未來的利益,也代表著對為政不仁,為富不仁,為人不仁的統治階級的一種反抗。因此,應是一種代表被統治者利益的道德論。

另外,從其思想和道德論的來源上看,一是古代先民們所頌揚的“仁”與“孝”的美德,二是代表各部族人民的利益,反對殷商奴隸主貴族殘暴統治,即吊民伐罪的文武周公的觀念,也沒有為統治階級的統治和利益辯護的因素。至於西漢之後,曆代封建統治者尊崇孔子,確實已經篡改和歪曲了孔子的思想和道德論的本質,給孔子的思想中塞進了許多為封建統治階級的統治和利益辯護的內容。此外,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中,仍然有一批學習和實踐孔子道德理念的誌士仁人,他們領會了孔子思想和道德論的實質,在廟堂之上或江湖之中,都未曾做對不住自己的祖國、民族和人民的事。這是實踐所提供的最好的回答。

我也曾相信過孔子是封建統治階級的政治代表和思想代表,在課堂上也批判過孔子,讚同過打倒孔家店的英雄們的主張。但是,經過了較長時間的反思,我發覺自己並沒有領會階級分析方法的實質,也沒有對孔子的思想及其道德論進行實事求是的階級分析。為此,我決定重新使用階級分析的方法,還孔子以曆史的真實麵貌。這些想法也許有不妥之處,敬請各位同誌批評指正。

(原載《理論導刊》1999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