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巍濤
作者簡介
李巍濤,男,河北廊坊人,1998年至2008年先後獲得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現任教於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
核心觀點
如果不想讓法律淪為純粹的社會治理工具,那麼法律教育的目的就不應該停留於培養照搬法律條文的工匠式法律人才,而是要能夠引導學生進行追索法律精神的理論思考。
應該將法律職業道德教育作為一項實實在在的核心內容納入新時期法律人才培養計劃,構建全程性的法律職業道德培訓體係。
大力提升學生的人文素質應該成為新時期法律人才培養模式轉型的一項重要內容,這不僅是實現法律教育目標的重要前提,更將有助於推動我國法學學科的健康與繁榮。
目前我國的法律人才培養存在急功近利的實用主義色彩。這種實用主義在新時期培養模式轉型的過程中不可能被完全擯除。隻要通過有效的製度設計控製其發揮作用的範圍和程度,即可“變害為利”。
筆者根據教學實踐中的經驗,認為當前法律人才培養實踐亟須關注三大現實問題:加強理論教學、重視職業道德、提升人文素質。
理論教學不可偏廢
片麵強調實用性,忽視理論教學是目前我國法律人才培養中的一個普遍現象。
近年來,在市場環境的影響下,法律人才培養中理論教學內容不斷被壓縮、擠占,時髦的、實用性強的課程則不斷增設、擴張。加之理論課程抽象、晦澀,沒有立竿見影的實用價值,往往得不到法律院校和學生的重視。
殊不知法學基礎理論關涉法律的產生、發展規律及其本質、作用等根本性問題,對實用性課程具有很強的概括性和指導性。嫻熟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實踐運用能力總是建立在深厚的理論基礎上,較高的法學理論素養是優秀的法律人才應該具備的首要條件。
片麵強調實用性,在教學方法上表現為不假思索地廣泛援用來自美國的案例教學法和診所式法律教育。且不說中美兩國之間法律傳統迥異,就是在美國,以實用主義為中心的法律人才培養模式也受到普遍質疑,法學院不應該成為單純的“技術”學校已經成為共識。淡化學術和理論,無法培養出真正的優秀法律人才。
必須看到,法律不僅僅是一種製度層麵的東西,也不僅僅是一套有別於其他行業的技術和方法,而是一種能夠用之傳遞公平、正義理念的價值追求。如果不想讓法律淪為純粹的社會治理工具,那麼法律教育的目的就不應該停留於培養照搬法律條文的工匠式法律人才,而是要能夠引導學生進行追索法律精神的理論思考。
法律道德不容忽視
當前,重視傳授專業知識而忽視職業道德培訓,是我國法律人才培養中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要知道,法律教育不僅是對法律知識進行通識性傳授,其更重要的特征在於它還是一種職業性教育,法律教育的目的是將學生培養成為合格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律顧問等法律職業人士。我國目前的法律教育也確實是以提高學生的專業水平、執業能力為核心來設計的,但職業道德容易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