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林
作者簡介
王先林,男,1965年10月生,安徽霍山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後,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訪問學者。現為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常務副院長、經濟法研究所所長,競爭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谘詢組成員等。主要研究方向為競爭法和知識產權法,有十多項成果獲省部級獎,2009年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七部門批準為“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核心觀點
法治人才隊伍是法治保障體係中一個重要方麵,直接影響著其他體係的形成和實現。隻有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法治工作隊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以及促進全民守法的重任才能得到更好地實現。
必須始終高度重視和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精髓貫徹其中,來加強法治人才的培養。
法治人才隊伍和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培養最基礎和最重要的無疑是專門法學教育機構的專業培養,也就是通常所說的法學教育。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提出了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的任務,要求“建設高素質法治專門隊伍”,“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建設”,“創新法治人才培養機製”。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我國法治人才培養麵臨新機遇和新挑戰。
法治人才培養是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保障
法律本質上是一種製度。在製度與人的關係上來看,好的製度還要靠人去執行,製度本身也要靠人去製定。明代海瑞即言:“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則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則法必不能濟。人法兼資,而天下之治成。”這說明,要推進依法治國建設,高素質的法治工作隊伍絕對是一個關鍵因素。
法治工作隊伍既包括法治專門隊伍,也包括法律服務隊伍;前者包括立法隊伍、行政執法隊伍、司法隊伍,後者主要是律師隊伍;在廣義上,法治隊伍還應包括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隊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是一個立體、動態、有機完整的體係,它包括法律規範體係、法治實施體係、法治監督體係、法治保障體係和黨內法規體係。法治人才隊伍是法治保障體係中一個重要方麵,直接影響著其他體係的形成和實現。隻有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法治工作隊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以及促進全民守法的重任才能得到更好地實現。
改革開放30多年、特別是進入本世紀的10多年來,經過恢複、重建、改革和發展,在我國以法學學士、碩士、博士教育為主體,法學專業教育與法律職業教育相結合的法學教育體係已經形成,在招生人數、向國家和社會輸送法治人才方麵形成了相當規模,在一定程度上適應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需要。據粗略統計,1977年,全國隻有三所法律院係,1978年全國法學專業共有在校學生223人,到1990年全國已有70多所高校設置法律院係或法學專業,1999年這一數量已經超過300所,而現在全國有600多所高校有法學本科專業,全國每年招收法學本科生超過10萬,在校的法學本科生超過了40萬;300多所大學或者研究機構招生法學碩士或者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年度招生約2萬人,在校生規模超過6萬人;有40多所高等學校和科研單位具有招收法學博士的資格,法學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超過1000人,在校生規模大約3000人。法治人才隊伍的壯大,為推動中國的法治進程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但同時,我國的法學教育還不能完全適應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需要,具體體現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還不夠深入,培養模式相對單一,學生實踐能力不強,應用型、複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不足。法治人才的培養麵臨著多重矛盾和困境,主要包括規模和質量的矛盾、現實需求和供給不足的矛盾、模式化培養和多樣化需求的矛盾、法學教育和司法考試的矛盾等。其中,最突出的問題表現在:一方麵,法律類專業擴張迅速,但低水平重複建設較多,教學質量難以得到保證,就業形勢嚴峻,法科畢業生總體上供過於求,法科畢業生就業率非常低,近年來甚至被排到了就業率最低的專業之一而被警示,已經就職的多數人也從事著與法律無關的工作;另一方麵,人才培養規格單一,難以滿足社會對多樣化法治人才的需求,真正適應社會需要的高層次法治人才十分短缺,尤其是高層次法律職業人才和涉外高端法律人才嚴重不足,以至於我國涉及世貿和其他國際爭端的官司往往要請國外的律師,麵臨很大的泄密風險,相關國際組織中的我國法律雇員也少得可憐。因此,有人指出,我國法學教育現在麵臨的最基本問題是學生的就業生存,還談不到培養的法學人才怎麼引領社會發展,怎麼參與國家、國際社會的事務與秩序構建。這種觀點雖然不夠全麵,但也有一定道理。這些都為我國法治人才的培養提出了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