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顯
作者簡介
張文顯,男,漢族,1951年8月生,河南南陽人,1970年2月參加工作,1975年11月入黨。現任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資深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2011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理事長兼聯席主任,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法學學部召集人,國家社科基金法學評審組組長,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法學學科召集人。
核心觀點
要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教育和引導立法、執法、司法工作者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恪守職業道德,堅持黨的事業、人民利益、憲法法律至上,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要暢通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幹部和人才相互之間以及與其他部門之間具備條件的幹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動法治專門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提高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
一、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的重大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指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至關重要。”筆者理解,其重要性體現為以下三個方麵:
第一,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是社會主義法治急需的組織和人力保障。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包括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其中,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包括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組織保障和運行保障。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政治保障,保障社會主義法治的政治方向;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思想保障,保障社會主義法治的科學發展;建立科學的法治建設指標體係和考核標準並有效實施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運行保障,保障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各項任務的細化和落實;建設宏大的法治工作隊伍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強有力的組織和人才保障,保障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監督守法、全民普法的實現。
第二,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是人才強法的根本舉措。人才強法是人才強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四中全會《決定》的邏輯結構來看,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分別論述和部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隊伍建設,所以,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從基本布局出發,就是要形成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才強法全麵推進的良好局麵。
第三,建設一支優秀的法治工作隊伍,才能實現良法善治、法正民安。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主體是人民,人民是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動力和力量源泉。但同時也要看到,法治工作核心是依法治理國家和社會,處理公共事務,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經濟長期持續發展,其基本內容是政治性、思想性、智慧性、專業性、技術性相當複雜的事務,需要高級專門人才。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之後,隨著科學技術進步、社會轉型和利益格局的巨變,新型案件、疑難案件、涉外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層出不窮,征地拆遷、土地承包糾紛、社會保險、教育醫療、消費者權益等涉及民生問題和群體性利益的案件逐年增加,與人格權、生存權、環境權、發展權等人權問題關聯的訴訟也呈現攀升趨勢。這就需要大批受過良好專業訓練、具有救濟權利、定分止爭、製約公權實踐理性和實踐經驗的法律專家。
二、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的主要任務
法治工作隊伍,也就是法治隊伍。過去,我們常說法律工作者、法律工作隊伍,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和法治國家的今天,我們要與時俱進地改稱呼為法治工作者、法治隊伍。法治隊伍,涵蓋的範圍比較廣泛,舉凡在黨政軍機關、司法機關、人民團隊、社會各領域專職從事涉法工作和法治工作的人員,都可稱為法治工作者,都隸屬法治隊伍。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全麵落實依法治國,必須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隊伍思想政治素質、業務工作能力、職業道德水準,著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