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法治社會建設在現階段的任務(1 / 3)

喻中

作者簡介

喻中,西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山東大學法學博士。曾任四川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兼四川大學西部發展研究院副院長。2012年10月25日,被任命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院長。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理學、憲法學、法政思想史。

核心觀點

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社會管理創新,是法治社會建設在現階段的任務之一。

運用法治手段促進我國社會事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也是法治社會建設在現階段的重要任務。

法治社會建設本著對全體社會成員高度負責的精神,還要注意引導全體社會成員遵守法律。

促進社會管理機製的創新

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社會管理創新,是法治社會建設在現階段的任務之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結構和社會管理發生了重要而深刻的變化,這種變化對傳統的社會管理方式和社會管理手段帶來了重大挑戰,如何適應新時期我國社會結構和社會關係的新特點、新要求,創新和改進我國社會管理的模式,建立和健全切合我國社會現實、能夠有效推動和保障我國社會健康發展的新型社會管理體製、機製,已成為我國法治建設、特別是法治社會建設的重大主題。

對於社會管理創新的總體思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已經提出了原則性的要求:“堅持係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麵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根據這一總體思路,運用法治手段推動社會管理創新,應當著眼於這樣幾個主要的方麵:一是建設法治化的服務型政府,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和公共服務職能。要按照轉變職能、權責一致、強化服務、改進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體製改革,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功能,特別是要以發展社會事業和解決民生問題為重點,優化公共資源配置。二是依法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之間的有效銜接,特別是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之間的良性互動。三是通過法律手段進一步規範社會組織,既要加強社會組織的建設,又要依法完善對社會組織的引導和管理,增強各種社會組織的社會服務功能,包括發展和規範律師、公證、會計、資產評估等機構,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商會等社會團體的社會功能,依法引導各種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自律性和誠信度,等等。四是在法律的框架下,逐步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製、訴求表達機製、矛盾調處機製、權益保障機製。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推行領導幹部接待群眾製度,完善黨政領導幹部聯係群眾製度,健全信訪工作責任製,建立全國信訪信息係統,搭建多種形式的溝通平台,把群眾利益訴求納入製度化、規範化、法治化的軌道。五是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方麵的法律製度,強化對安全生產的管理與監督,有效遏製重特大安全事故,防止因重特大安全事故引發的社會震蕩。六是嚴格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依法完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製,有序、有效地處理不同領域的突發事件,提高依法控製突發事件的能力。七是依法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係,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製度化、長效性的平安創建活動,改革和加強社區警務工作,依法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八是健全保障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係與體製,依法防範各種滲透、分裂、顛覆活動,切實依法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