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懷德
作者簡介
馬懷德,1965年10月生於青海西寧,中國首位行政訴訟法博士。現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1999年獲全國傑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1998年獲霍英東教學基金會優秀青年教師獎。同時兼任北京市法治政府研究基地主任,國家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訴訟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行政法研究會會長,中國監察學會常務理事。
核心觀點
社會矛盾急劇增多,社會價值觀多變多樣多元,公民意識覺醒,維權意識增強,社會心理失衡問題,以及新興媒體的快速發展對法治政府建設帶來了新挑戰。
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一個重點。
在新的條件下,約束和規範自由裁量權,保證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保證法律實施很重要。
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過程中,要暢通法定救濟渠道,采用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製化解社會矛盾。這樣才能夠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也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當前法治政府建設麵臨的挑戰
(一)社會矛盾急劇增多,對政府和社會治理提出了新挑戰
我國正處於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轉型期,社會矛盾急劇增多,矛盾的表達方式也趨向極端化、暴力化,尤其在征地拆遷、社會環境汙染等事件中表現得十分明顯。通過網絡、微博、博客、手機短信等現代新興媒體表達不滿的無形化抗爭逐漸增多,成為當前政府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麵臨的一大難題。
與此相對應的是,我國社會矛盾的解決方式也有它的特點,就是社會矛盾一旦發生,在處理過程中過度依賴行政手段,忽略了法治手段。諸如信訪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信權不信法。結果現在很多非常尖銳複雜的社會問題和矛盾,一股腦地都堆給了黨委政府,而黨委政府隻能用行政化的方式來解決這些社會矛盾。
在某種意義上,這是一種人治的表現,老百姓把希望寄托在個別“青天”身上,往往都是領導批了這事就解決了,領導不批可能就沒人解決。最後就變成了大家都按照領導的批示辦事,而不是按照法律辦事。所以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要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這裏強調的就是,我們不靠法治是不行的。過度地依賴人治、依賴行政方式最後的結果就是法治的倒退,就是損害國家法治的權威尊嚴和統一,也從根本上損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因此,當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麵臨的第一大挑戰就是如何去預防和減少化解這些社會矛盾。因為社會矛盾數量越來越多,問題越來越複雜,解決的難度越來越大,政府如果不能夠積極應對,特別是不能從源頭上化解減少這些矛盾,那麼政府的職責就很難說是履行得好。
社會矛盾要靠法治渠道解決,政府在這個過程中要發揮什麼作用呢?政府是要通過公平公正的政策,科學民主的決策,通過合理合法的行政措施和行政行為,從源頭上減少社會矛盾的發生。如果政府能夠嚴格地依法行政,就可以從源頭上減少社會矛盾,從根本上化解進而消除社會矛盾。
(二)社會價值觀多變多樣多元,公民意識覺醒,維權意識增強,社會心理失衡問題,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出了新挑戰
在價值觀多變多樣多元的大背景下,有兩個向度的變化。一個就是老百姓公民意識覺醒了,維權熱情高漲,有表達的欲望,參與的熱情,監督的想法還有知情的權利。這對政府是一個挑戰。老百姓已經不是那種逆來順受的草民順民,他會思考質疑甚至對抗政府的決定。現在一些農民為了征地拆遷申請行政複議,往往不需要律師代理,他們對政策法律的熟悉程度有時會超過一般的公務人員。為什麼?因為關係到他自身的切身利益,這就是中國公民的一種新特點。當然也有問題,就是我們現在老百姓權利意識增強了,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的熱情高漲,但是規則意識、義務觀念、社會責任感並不是很強。
社會價值觀多元多樣多變之後,容易導致社會心理失衡。老百姓生活上富裕了,經濟條件改善了,並不意味幸福感增強了。往往是在這個過程中,容易產生對社會的不滿,社會心理失衡。因為經濟快速發展必然導致貧富分化,社會急劇轉型必然導致了很多人被邊緣化,出現相對剝奪感。現在中國社會的相對剝奪感確實是在加劇,再加上一些特權存在,導致整個社會分化比較嚴重。這種分化往往會引發社會矛盾。
從某種意義上說,公民意識覺醒會推動中國的法治與社會進步。相對於那些暴力分子和嚴重幹擾社會秩序的人,理性依法維權的公民無疑是好公民,我們應該保護他們的訴訟熱情和維權熱情,引導和鼓勵他們,而不是打壓排擠他們。如果每個老百姓都能夠依法理性維權,這個社會就會有進步。但是,公民意識覺醒和社會心理失衡也會帶來社會的不穩定,這就要求政府必須采取強有力的措施,預防和化解這些社會的不穩定因素。社會政策必須公平公正,決策必須合理,執法必須公正、規範、文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就必須從規範公權力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