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讓法治政府建設有標準可依(1 / 2)

莫於川

作者簡介

莫於川,男,漢族,1956年4月出生於重慶。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兼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行政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大學憲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培訓中心、中國政法大學軍事法研究中心、國家行政學院等教學科研機構的兼職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國行政法治的理論與實踐問題。

核心觀點

當前,依法行政的現狀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差距。一個重要原因是,對何謂法治政府、何謂衡量法治政府的標準存在誤區,使得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缺乏抓手。

法治政府的建設標準要求,不僅要理順政府的內部關係,還涉及如何依法調整政府與企業、與市場、與社會、與其他國家機關的關係,也即建設法治政府與建設法治國家、建設法治社會密切相關。

法治政府建設的標準分析

提出法治一體建設,具有重大的製度建設和理論發展意義。從專業角度觀察,建設法治國家是根本任務和遠大目標,建設法治政府是核心任務和關鍵環節,建設法治社會是基礎任務和普遍要求,它們的建設標準有同有異、互係互動、異曲同工,其中最值得關注的是法治政府建設的諸多疑難

問題。

當前,依法行政的現狀與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與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差距。一個重要原因是,對何謂法治政府、何謂衡量法治政府的標準存在誤區,使得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缺乏抓手。

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國內外環境更為複雜,挑戰增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的任務更加緊迫和艱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擴大,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深刻調整,部分地區和一些領域社會矛盾有所增加,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一些領域腐敗現象仍然易發多發,執法不公、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比較突出。解決這些突出問題,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強化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和製約,要以建設法治政府為奮鬥目標,以事關依法行政全局的體製機製創新為突破口,以增強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提高製度建設質量、規範行政權力運行、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為著力點,全麵推進依法行政,全力建設法治政府,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為保障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發揮更大的作用。

建設法治政府是宏大的社會係統工程,所以國務院《全麵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下稱《實施綱要》)第5條就如何建設法治政府提出6項總體要求,也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並在第3條具體化為7項努力目標:(1)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基本理順,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基本到位……(2)提出法律議案、地方性法規草案,製定行政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製度建設符合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3)法律、法規、規章得到全麵、正確實施,法製統一,政令暢通……(4)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和行政決策機製和製度基本形成……(5)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機製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