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原從人倫日用說明人道。以為“道”隻宜從人倫日用上去求,如果離開人倫日用以求“道”,正和離開飲食以求知味一樣。顏習齋說:
孔子則隻教人習事,迨見理於事,則已徹上徹下矣。(《存學編》)
習齋那種“見理於事”的主張,和東原求道於人倫日用的主張,用意是相同的。所以東原說:
出於身者,無非道也。(《疏證下》)
道者,居處飲食言動,自身而周於身之所親,無不該焉也。(《疏證下》)
極言乎道之大如是,豈出人倫日用之外哉?(《疏證下》)
人道賅括人倫日用,既已說明,但人倫日用又怎樣解釋呢?東原便提出“生養之道”來。他說:
飲食男女,生養之道也,天地之所以生生也。(《原善下》)
聖人順其血氣之欲,則為相生養之道。(《疏證上》)
生養之道,就是天地所以生生的大道,實際上是飲食男女的“大欲”。東原很坦白地告訴我們,這種飲食男女的大欲,正是所謂的生養之道。我們隻要能夠依順著這種飲食男女的血氣之欲,就可以完成生養之道,也就可以完成“天地之所以生生”的大道。所以東原說:
生養之道,存乎欲者也;感通之道,存乎情者也。(《原善上》)
合聲色臭味之欲,喜怒哀樂之情而人道備。(《疏證中》)
耳目百體之欲,求其故,本天道以成性者也。人道之有生,則有養也。(《原善上》)
又說:
耳目百體之所欲,血氣之資以養者,所謂性之欲也,原於天地之化者也。故在天為道,在人為性,而見於日用事為為人道。(《緒言上》)
欲本乎天道以成性,是“原於天地之化”的,又怎樣可以去呢?主張去欲的人,無異於主張去生養之道。東原對這點特別看重,所以說:
是故去生養之道者,賊道者也。(《原善下》)
然則我們對於這種生養之道的欲,就可以漫無節製地放縱了嗎?是又不然。東原說:
夫耳目百體之所欲,血氣之資以養者,生道也。縱欲而不知製之,其不趨於死也,幾希!(《緒言上》)
“製之”這兩個字,東原看得非常重要,這就包含在他所說的“條理”裏麵。所以東原說:
惟條理是以生生,條理苟失,則生生之道絕。(《疏證下》)
“生生”,是指自然的關係而言;“條理”,是指必然的關係而言。那種顯現必然關係的“條理”,正含著完成自然關係的“生生”之道的作用。假使失去了那必然關係的“條理”,則所謂自然關係的“生生”,亦將不能成立。東原以“道”之一字,來說明自然關係的“生生”;以“善”之一字,來說明必然關係的“條理”,是一個很有組織的說明。現在我們說明“善”。
(二)善
東原對於“善”之一字,看得非常重要。可以說這是他的全部思想的主眼。他下“善”之一字的定義,說:
善,言乎知常、體信、達順也。(《原善上》)
怎樣叫做“常”?怎樣叫做“信”?怎樣叫做“順”?他曾逐一加以說明:
上之見乎天道,是謂順。(《原善上》)
實之昭為明德,是謂信。(《原善上》)
循之而得其分理,是謂常。(《原善上》)
但所謂“道”,所謂“德”,所謂“理”,又是怎樣的呢?他說:
道,言乎化之不已也。德,言乎不可渝也。理,言乎其詳致也。(《原善上》)
對於“順”和“道”的關係,我們上麵已有說明。對於“信”和“德”的關係,我們在後麵就要討論到。在這裏我們單提出“常”和“理”的關係來解說。東原說:
察乎天地之常者,可與語善。(《原善上》)
東原說明“善”,雖然提到了“信”,提到了“順”,可是他特別看重的,還在一個“常”字。我們隻要對“常”之一字,詳加闡明,就可以了解東原所說的“善”了。東原說:
生生,仁也。未有生生而不條理者。條理之秩然,禮至著也。條理之截然,義至著也。以是見天地之常。三者鹹得,天下之懿德也,人物之常也。故曰“繼之者,善也”。(《原善上》)
善,曰仁,曰禮,曰義:斯三者,天下之大衡也。(《原善上》)
東原把仁、義、禮三者,稱之為善,又稱之為常。他以“生生”說“仁”,以“條理”說“禮”和“義”。而對於“禮”和“義”,又分開解釋。謂“禮”為屬於“條理之秩然”的,“義”屬於“條理之截然”的。東原對於“生生”和“條理”這兩個名詞,曾反複闡明,不厭其詳。有時拿“生生”解釋“條理”,有時又拿“條理”來解釋“生生”。一方麵告訴我們,在“生生”的作用裏麵,才能發生“條理”。另一方麵又告訴我們,在“條理”的關係裏麵,才能顯現“生生”。生生和條理的關係,究竟怎樣?為什麼東原對於這兩個名詞這樣不憚煩地解釋?正是我們在這裏所要討論的中心問題。何謂條理?東原說:
得其分,則有條而不紊,謂之條理。(《疏證上》)
條理,是指“有條而不紊”的現象而言。“有條而不紊”的現象,怎樣發生?東原以為是由於“得其分”。東原說:
凡分形氣於父母,即為分於陰陽五行。人物以類滋生,皆氣化之自然。(《疏證中》)
天道,陰陽五行而已矣。人物之性,分於道而有之,成其各殊者而已矣。其不同類者,各殊也;其同類者,相似也。(《緒言上》)
宇宙間的萬事萬物,就表麵看來,好像是千頭萬緒,雜亂無章,有的相似,有的各殊。我們對於這許多頭緒紛繁雜亂無章的事物,有什麼方法加以整理,加以分別呢?當我們有了一個“類”的觀念以後,於是我們知道凡是同類的,都是相似的;凡是不同類的,都是各殊的。當我們有了一個“分”的觀念以後,於是我們知道在那種紛繁雜亂的事物當中,都含有著一種有條不紊的條理。就是所謂“分於道”、“分於陰陽五行”。這種“分”的作用,正是“氣化之自然”,所以人物能夠“以類滋生”。“分”,是“生生”的作用;“得其分”,是“條理”的作用。“類”,是“條理”的作用;“以類滋生”,卻又是“生生”的作用。更正確地說來,所謂“得其分”者,是由“生生”而成其“條理”;所謂“以類滋生”者,是由“條理”更發為“生生”。“條理”和“生生”,實際上是一件東西的兩種不同的作用。不過“條理”更為重要。因為“條理”不僅顯現“生生”的作用,條理本身即含著“生生”的作用,並且完成“生生”的作用。所以東原說:
孟子稱孔子之謂集大成曰:“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聖智至孔子而極其盛,不過舉條理以言之而已矣。(《疏證上》)
東原更進一步地說:
生生者,仁乎!生生而條理者,禮與義乎!何謂禮?條理之秩然有序,其著也。何謂義?條理之截然不可亂,其著也。(《原善上》)
《易》有之曰:“天地之大德曰生。”一陰一陽,流行不已,生生不息。觀於生生,可以言仁矣。在天為氣化之生生,在人為其生生之心,是乃仁之為德也。由其生生有自然之條理,惟條理所以生生,觀於條理之秩然有序,可以言禮矣。失條理則生生之道絕,觀於條理之截然不可亂,可以言義矣。生生,誠也;條理,明也。故行道在體仁,知道在達禮,在精義。(《緒言上》)
自人道溯之天道,自人之德性溯之天德,則氣化流行,生生不息,仁也;由其生生有自然之條理,觀於條理之秩然有序,可以知禮矣。觀於條理之截然不可亂,可以知義矣。在天為氣化之生生,在人為其生生之心,是乃仁之為德也。在天為氣化推行之條理,在人為其心知之通乎條理而不紊,是乃智之為德也。惟條理是以生生,條理苟失,則生生之道絕。(《疏證下》)
“由其生生有自然之條理”,“惟條理所以生生”,“失條理則生生之道絕”,這三句話都是說明“生生”和“條理”是互相關聯的。就天道說,則為“氣化之生生”;就物理說,則為“以類滋生”;就人事說,則為“生生之心”。但是“氣化之生生”,何以“推行而不亂”?“以類滋生”,何以“各依其類”?“生生之心”,何以“心知之通乎條理而不紊”?這是因為“由其生生有自然之條理”的道理。這就叫做“禮”,這就叫做“義”。所以說:“生生者,仁乎!生生而條理者,禮與義乎!”禮和義,雖然都是條理的作用,卻是大有分別。禮,是“條理之秩然有序”的;義,是“條理之截然不可亂”的。在這裏,東原便提出一個“理”字來,以說明“秩然”;提出一個“權”字來,以說明“截然”。他解釋“理”字道:“循而分之,端緒不亂,曰理。”(《緒言上》)
“端緒不亂”,當然是指的“秩然”。他解釋“權”字道:“權,所以別輕重。謂心之明至於辨察事情而準,故曰權。”(《疏證下》)
“別輕重”,“辨察事情而準”,當然是指的“截然”。他在《孟子字義疏證》卷上,曾對於“理”和“義”發過一段最精彩的議論。他說:
舉理以見心能區分,舉義以見心能裁斷。分之各有其不易之則,名曰理。如斯而宜,名曰義。是故明理者,明其區分也。精義者,精其裁斷也。
“區分”,是指的“秩然”。“裁斷”,是指的“截然”。“分之各有其不易之則”,當然是“有序”。“如斯而宜”,當然是“不可亂”。所以他說:
條理之秩然,禮至著也。條理之截然,義至著也。(《原善上》)
禮和義,雖然有“秩然”和“截然”的分別,但是同屬於“條理”。由“生生”而有“條理”,“條理”即包含於“生生”之中,故舉“仁”即可以該“禮”,即可以該“義”。他說:
禮也,義也,胥仁之顯乎!(《原善上》)
“條理”雖然包含於“生生”之中,然而“條理”卻有顯現“生生”,完成“生生”的作用。東原因此提出一個“智”字來,他說:
若夫條理得於心,其心淵然而條理,是為智。智也者,其仁之藏乎!(《原善上》)
東原把“仁”和“智”這兩個字,看得非常重要。他拿“仁”說明“生生”,拿“智”字說明“條理”。他所說的“體仁”,是就“仁”說,他所說的“達禮”“精義”,是就“智”說。他所說的“行道”,是一種“生生”的作用;他所說的“知道”,是一種“條理”的作用。所以他說:“生生,誠也;條理,明也。”誠的顯現則為仁,明的顯現則為智,原是一貫的看法。達到了“仁”和“智”的境地,就可以達到必然的境地了。東原說:
得乎生生者謂之仁,得乎條理者謂之智。至仁必易,大智必簡。仁智而道義出於斯矣。(《原善上》)
天下事情,條分縷析,以仁且智當之,豈或爽失幾微哉?(《疏證上》)
這就是東原所謂“天下之懿德”,也就是東原所說的“人物之常”。“懿德”與“常”,就成為“必然”。東原說:
以秉持為經常曰則,以各如其區分曰理,以實之於言行曰懿德。(《疏證上》)
言乎必然之謂常。(《原善上》)
必然者,天地之常。(《原善上》)
呈其自然之符,可以知始;極於神明之德,可以知終。(《原善上》)
人之神明出於心,純懿中正,其明德與天地合矣。(《原善中》)
純懿中正,道之則也。(《原善下》)
物者,指其實體實事之名;則者,稱其純粹中正之名。實體實事罔非自然,而歸於必然,天地人物事為之理得矣。(《疏證上》)
宇宙當中充滿著實體實事的物,有了物,就有一種純懿中正的不可易的法則。實體實事的物,是自然的,純懿中正的則,是必然的。由必然的純懿中正的則,才能把握住“天地人物事為之理”。東原說:
是故就事物言,非事物之外別有理義也。有物必有則,以其則正其物,如是而已矣。(《疏證上》)
就人心說,東原提出“神明”兩個字來。他曾告訴我們:“呈其自然之符,可以知始;極於神明之德,可以知終。”他拿神明和自然來作對比的說明,可見神明兩字,東原極為重視。他說:
理義非他,所照所察者之不謬也。何以不謬?心之神明也。人之異於禽獸者,雖同有精爽,而人能進於神明也。(《疏證上》)
就人心言,非別有理以予之而具於心也。心之神明,於事物鹹足以知其不易之則,譬有光皆能照,而中理者,乃其光盛,其照不謬也。(《疏證上》)
天下惟一本,無所外。有血氣則有心知,有心知則學以進於神明。一本然也。(《疏證上》)
人則能書,充其知,至於神明,仁義禮智無不全也。仁義禮智非他,心之明之所止也,知之極其量也。(《疏證中》)
又說:
故人莫大乎智足以擇善也。擇善則心之精爽進於神明,於是乎在。(《原善中》)
“精爽”就自然說,“神明”就必然說。“以類滋生”,“飲食男女”,都是屬於自然的,是人類禽獸之所同。但知道“以類滋生”的不易之則,知道對“飲食男女”之欲所以製之,那是屬於必然的,是人與禽獸之所異。前者屬於“精爽”,後者屬於“神明”。一個人的心,如果能從“精爽”而進於“神明”,那就可以達到“擇善”的地步,所謂“擇善”,就是能從自然中求出必然。一個人如果能夠“擇善”,就不難“進於聖智”。東原所謂“所照所察者之不謬也”“知其不易之則”“心之明之所止”“知之極其量”,都是指“擇善”而言。但是我們要怎樣才知道“擇善”呢?東原叫我們去“學”,叫我們由“學”以“擴充其知”。他說:
失理者,限於質之昧,所謂愚也。惟學可以增益其不足而進於智。益之不已,至乎其極,如日月有明,容光必照,則聖人矣。(《疏證上》)
試以人之形體與人之德性比而論之。形體始乎幼小,終乎長大;德性始乎蒙昧,終乎聖智。其形體之長大也,資於飲食之養,乃長日加益,非複其初;德性資於學問,進而聖智,非複其初,明矣。(《疏證上》)
學則就其昧焉者牖之明而已矣。(《疏證中》)
怎樣叫做學?學是由無知到有知,由蒙昧到聖智,由長於自然而明於必然。所以東原說:
聖人之學,使人明於必然。(《緒言上》)
但自然和必然非孤立的,而是聯係的。所以說:
自然之與必然,非二事也。就其自然,明之盡而無幾微之失焉,是其必然也。如是而後無憾,如是而後安,是乃自然之極則。若任其自然而流於失,轉喪其自然而非自然也。……故歸於必然,適完其自然。(《疏證上》)